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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歌手》引發傳播權糾紛 聯想樂商店遭起訴索賠185萬

快樂陽光公司認為, 聯想調頻公司主觀上具有過錯, 客觀上給其公司造成了損害後果。 因此, 快樂陽光公司分別就《我是歌手》系列綜藝節目提起訴訟,

要求判令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共計185萬元。

目前,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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