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湖北省貫徹<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精神實施辦法》要求, 我市近日印發《咸寧市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省實施辦法精神的具體辦法》(以下簡稱《具體辦法》)。
《具體辦法》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共7個部分33條, 著重對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檔簡報、規範出訪活動、改進新聞報導、厲行勤儉節約等方面內容作了進一步規範、細化和完善,
《具體辦法》規定
要改進調查研究, 注重實際效果, 落實直接聯繫群眾制度, 減少陪同人員, 不搞層層多人陪同。
要精簡會議活動, 嚴格清理、歸併、減少各類會議活動, 能不開的堅決不開, 可合併的堅決合併, 切實提高會議活動效率和品質。
要精簡檔簡報, 從嚴控制發文數量和發文規格, 嚴格發文審批程式, 提高檔簡報的品質和時效。
要規範出訪活動, 堅持因事定人, 合理安排出訪, 嚴格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隨行人員。
要改進新聞報導, 簡化市領導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導,
要厲行勤儉節約, 注意節儉、適量, 按規定繳納食宿費。
《具體辦法》強調
市領導要帶頭執行, 反對特權、不搞特權, 以釘釘子精神抓牢抓實抓成。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具體辦法》, 可結合實際情況, 制定完善涵蓋本地本部門各級領導幹部的更加具體、更便於操作的貫徹落實辦法。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要定期進行督促檢查, 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執紀監督、國家監察、專項治理和明察暗訪。
記者朱哲、見習記者譚昌強、通訊員陳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