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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課堂」為什麼要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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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會和諧之本。

讓人民過上幸福生活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本質要求, 增進民生福祉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使命所在。 習近平總書記說:“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 ”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是我們黨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所以, 在党的治國理政實踐中, 保障和改善民生沒有終點, 只有連續不斷的新起點。

發展是我們党執政興國第一要務。 發展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 要以改善民生作為根本目的推動發展。 實踐中, 我們黨始終把推動經濟發展與實現民生改善有機聯繫起來, 以推動經濟發展作為改善民生的前提, 強調離開經濟發展談改善民生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同時, 把抓民生作為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與保障,

強調抓民生建設, 既能有效解決群眾後顧之憂, 調動人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 又能釋放居民消費潛力、拉動內需, 催生新的經濟增長點, 為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提供強大內生動力。 我國是擁有13億多人口的大國, 之所以能在不長的時間裡讓全體人民過上殷實小康的幸福生活, 在人類發展史上創造民生建設的中國奇跡, 最關鍵的一點, 就是始終立足發展, 把持續推進經濟建設與持續改善民生有機統一起來, 實現兩者良性迴圈。

經濟發展是民生改善的物質基礎, 經濟發展的水準也決定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觀實力與能力。 在任何時候, 保障和改善民生都不能離開現實經濟發展水準,

既要盡力而為, 又要量力而行, 只有這樣, 改善民生才是有保障的、可持續的。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 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改善民生不能脫離這個最大實際提出過高目標, 只能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準。 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要多做那些現實條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 多做雪中送炭的重點民生工作, 多引導和鼓勵廣大群眾通過勤勞致富改善生活, 不要做過多過高的承諾, 不能開空頭支票, 防止把群眾胃口吊得過高, 否則, 結果只會適得其反。 在這方面, 世界上一些國家因過度福利化, 用過度承諾討好民眾, 結果導致債務沉重、效率低下、增長停滯、通貨膨脹、收入分配惡化的教訓是很深刻的。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項長期工作, 是黨和政府工作的方向, 也是人民群眾自身奮鬥的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 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抓住最需要關心的人群, 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幹, 鍥而不捨向前走, 讓群眾看到變化、得到實惠。 既要努力不斷做大“蛋糕”, 又要把“蛋糕”分好, 讓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得到更充分體現, 在發展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要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 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機制、引導預期, 完善公共服務體系, 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不斷滿足人民過上美好生活的需要, 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切實做到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 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 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用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

“天地之大, 黎元為先。 ”搞建設、促發展、抓改革, 最終目的都是讓人民群眾過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準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 所以, 我們黨要始終把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 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 人民權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作為衡量發展成效的根本標準。 讓發展更好地回應人民的期待、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 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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