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警方打響2018年打擊犯罪“第一槍”
夜幕下, 盜賊飛簷走壁入室盜竊, 一夜間合作市三戶居民家中連續被盜, 得手後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民警們討論抓捕方案
2018年1月3日上午, 合作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陸續接到三家居民報案, 稱家中現金被盜。
接警後, 刑警大隊迅速分赴各案發現場開展現場勘驗及調查訪問工作,
犯罪嫌疑人在某賓館被民警成功抓獲
當場查獲的被盜現金
經依法審訊, 犯罪嫌疑人木某(男, 30歲, 四川省越西縣人), 其於2018年1月2日下午到合作後, 持他們身份證入住東四路某賓館,
經核查, 嫌疑人系吸毒人員且具有盜竊前科。 目前,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深挖之中。
民警們將犯罪嫌疑人帶離抓捕現場
指認現場
合作警方提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為翻越窗戶入室盜竊。 臨近年底, 入室盜竊案多發, 對此, 合作警方將加大打擊力度。 但僅憑警方的力量還不夠, 廣大市民自己也需要加強防範意識。
如何才能有效地防範竊賊?合作警方結合一些具體案例,給廣大市民提供了一些有針對性的防範招數。
一、經常檢查房門、窗戶、排氣口等,及時更換損壞、老化的窗戶、房門;出入鎖好房門,有條件最好安裝防盜報警器。
二、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現金、首飾及貴重物品。
三、離家一天以上應請鄰居幫忙取走郵件及夾在門上的各種宣傳品,不要給人留下家中長期無人的感覺。
四、晚上全家短時間外出,最好亮上一盞燈或打開收音機;全家長時間外出,要在陽臺上晾曬些衣服。
五、對以檢查水、電為名要求開門的人員,核對證件和身份後才能讓其進入;若有陌生人稱替家人代送物品,不妨打個電話核實一下,提防上門推銷的陌生人。
六、社區物業應加強技術防範,有條件的要安裝閉路監控系統。
七、晚上入睡前要將房門反鎖或插上門閂;如發現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記住嫌疑人特徵,不可意氣用事,更不要盲目與犯罪分子對峙。
劃 重 點
2017年12月21日,合作公安微信發佈《丟失的背包---合作警方13小時快速破獲入室盜竊案》。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持他人身份證件到第一家賓館試圖登記入住時,賓館服務人員果斷拒絕。而第二家賓館服務人員明知出示的身份證件資訊與入住人員不符,無視法律法規,仍然登記入住。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入住的賓館前臺服務人員未認真核對證件及入住人員資訊,使嫌疑人持他人身份證成功入住。
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的資訊,是賓館的責任與義務,賓館沒有執行好這一規定,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處罰,並責令整改,如賓館仍然不履行主體責任,再次被發現存在實際住宿旅客與登記資訊不符的情況,則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 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合作警方嚴正告誡轄區各賓館: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登記住宿旅客的資訊,對於無視法律法規警告後仍然我行我素的,合作市公安局將依法嚴肅處理。
如何才能有效地防範竊賊?合作警方結合一些具體案例,給廣大市民提供了一些有針對性的防範招數。
一、經常檢查房門、窗戶、排氣口等,及時更換損壞、老化的窗戶、房門;出入鎖好房門,有條件最好安裝防盜報警器。
二、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現金、首飾及貴重物品。
三、離家一天以上應請鄰居幫忙取走郵件及夾在門上的各種宣傳品,不要給人留下家中長期無人的感覺。
四、晚上全家短時間外出,最好亮上一盞燈或打開收音機;全家長時間外出,要在陽臺上晾曬些衣服。
五、對以檢查水、電為名要求開門的人員,核對證件和身份後才能讓其進入;若有陌生人稱替家人代送物品,不妨打個電話核實一下,提防上門推銷的陌生人。
六、社區物業應加強技術防範,有條件的要安裝閉路監控系統。
七、晚上入睡前要將房門反鎖或插上門閂;如發現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記住嫌疑人特徵,不可意氣用事,更不要盲目與犯罪分子對峙。
劃 重 點
2017年12月21日,合作公安微信發佈《丟失的背包---合作警方13小時快速破獲入室盜竊案》。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持他人身份證件到第一家賓館試圖登記入住時,賓館服務人員果斷拒絕。而第二家賓館服務人員明知出示的身份證件資訊與入住人員不符,無視法律法規,仍然登記入住。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入住的賓館前臺服務人員未認真核對證件及入住人員資訊,使嫌疑人持他人身份證成功入住。
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的資訊,是賓館的責任與義務,賓館沒有執行好這一規定,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處罰,並責令整改,如賓館仍然不履行主體責任,再次被發現存在實際住宿旅客與登記資訊不符的情況,則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 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合作警方嚴正告誡轄區各賓館: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登記住宿旅客的資訊,對於無視法律法規警告後仍然我行我素的,合作市公安局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