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人民政府
關於居住社區違法建設分類處置的
通告
為有效遏制居住社區內違法建設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
一、成立全市居住社區違法建設治理領導小組, 由住建局牽頭, 各有關街辦及組織、法院、公安、民政部門參與, 實行聯合執法。 各街道社區負責指導, 居住社區都要成立業主委員會, 並聘請有資質的物業企業進行管理, 建立起完善的“街道+社區+業委會+物業”的社區組織管理體系。
二、本通告發佈之日前形成的違法建設項目, 由屬地街辦社區牽頭, 社區業委會配合, 分別提出處理意見。
三、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 新增違法建設項目一律即查即拆, 並恢復原貌。 對嚴重違反城市規劃、影響市容市貌、消防安全以及擅自侵佔公共空間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違建項目,
四、社區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企業對社區內的違法建設行為應當及時發現、制止, 勸阻無效的及時上報處理。
五、各部門單位公職人員不得參與違法建設, 並且要帶頭拆除個人現有的違法建設專案, 對到期未按要求拆除違建項目的, 或幫助隱瞞、縱容違法建設行為的, 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直至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六、任何部門單位、個人有權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並積極配合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凡阻撓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
七、各鎮(區)駐地及農村社區的居住社區治違拆違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八、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