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員工湊錢搭夥做飯 建鄴市監:你這叫辦食堂,罰15萬!

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360》報導, 最近, 來自河南一家建築公司的多名員工向我們欄目反映稱, 他們幾個月前被公司派到南京籌備一個項目, 為了節約開支, 大家就在出租房裡湊錢搭夥吃飯。 不料卻被當地的"食藥監所"認定為無證從事食品經營, 處以15萬多元的罰款。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員工湊錢搭夥做飯 被處罰15萬餘元】

2017年5月, 為了承接一項工程, 柳先生和十幾名同事被公司派到南京做前期籌備工作, 租住在南京建鄴區的幾個住宅社區內。

大傢伙一商量, 決定採取AA制的方式湊錢搭夥, 在出租房裡做飯。 幾名同事當中, 電焊工張師傅手藝不錯, 柳先生和同事們決定把錢交給張師傅, 由張師傅負責買菜、做飯。

不料到了去年11月, 建鄴區的市場監管局上門進行檢查, 要求柳先生等人不得在出租房內做飯, 並在去年12月21日開出了一份《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 柳先生等人搭夥做飯屬於"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的行為", 並認定其違法收入為14160元, 加上十倍的罰款, 總共要處罰15萬5千多元。 為此, 柳先生大呼冤枉。 他告訴記者, 雖然《告知書》是發給公司的, 但公司表示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 這筆罰款要由員工自己買單。

【南京"建鄴市監"認定"屬開辦食堂"無證即非法】

柳先生鬧不明白的是, 張師傅做的飯一沒出售二沒盈利, 怎麼就成了"食品經營行為"?為此, 柳先生等人來到開出《告知書》的建鄴區市場監管局沙洲食藥監所, 希望能夠說明情況, 免除處罰。 但沙洲食藥監所的負責人表示, 柳先生等人的行為屬於開辦員工食堂, 必須要有許可證。

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沙洲食藥監所負責人說:“不要跟我談湊錢, 你那白紙黑字的東西都在這裡, 我跟你講, 有問題!你要跟我狡辯, 我們之間免談。 不交?按二十倍處罰……我們就等你告我們。 ”

【南京"玄武、鼓樓市監":"搭夥做飯"無需辦證】

沙洲食藥監所的答覆並不能讓柳先生和同事滿意, 他告訴記者, 《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上給出的處罰依據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但這一條法規並沒有對個人行為和公司行為的區別作出界定。 那麼, 像柳先生等人那樣, 員工自己湊錢搭夥做飯到底要不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呢?記者在南京玄武區和鼓樓區,

私下作了諮詢。

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規模不是很小嘛, 自己做就行了, 注意一下自己的食品安全。 ”

南京玄武區和鼓樓區的市監工作人員均表示, 柳先生和同事搭夥做飯的人數規模很小, 而且是在民宅內, 不需要辦理許可證, 只要做到不擾民就行。目前,柳先生等人已經就處罰提起了申訴。《新聞360》也將繼續關注此事。

(本條新聞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

只要做到不擾民就行。目前,柳先生等人已經就處罰提起了申訴。《新聞360》也將繼續關注此事。

(本條新聞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