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1日上午11時許, 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藥山派出所接到報警:花語馨苑部分業主因房屋延期交房與開發商發生糾紛,
天橋公安分局組織警力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維持秩序, 經過工作, 勸離了堵路業主, 恢復了正常交通秩序。
12月31日晚, 天橋警方在調查清楚事實真相的基礎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對組織、策劃堵路的辛某某(男, 37歲, 花語馨苑業主)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2017年12月31日上午11時許, 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藥山派出所接到報警:花語馨苑部分業主因房屋延期交房與開發商發生糾紛,
天橋公安分局組織警力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維持秩序, 經過工作, 勸離了堵路業主, 恢復了正常交通秩序。
12月31日晚, 天橋警方在調查清楚事實真相的基礎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對組織、策劃堵路的辛某某(男, 37歲, 花語馨苑業主)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