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世傅楊公十二倒杖。 故雲:「既識倒杖之法,方知卦例之非!」夫卦例, 豈為山龍之用, 而牽合至此, 真乃夢夢未醒!餘意楊公,彼時老年攜杖登山, 隨機指點, 後人神奇其說, 以為穴法在杖耳,豈真在杖哉!且立穴, 止有一法, 何假十二?至於一法之用, 千變不窮, 又豈十二之所得盡哉!
更有窩鉗乳突四穴論:其結穴之理, 實不外是而四者!不可分言,有乳突而後有窩鉗, 則真窩鉗也, 無乳突而但雲窩鉗, 窩鉗未可輕用也;且窩鉗有假, 而乳突亦有假, 辨真假者, 非真傳法眼不能用也!
更有蓋粘倚撞四法:夫粘撞似矣, 而蓋與倚何為也哉?倚猶可言也, 蓋則百中難一;使非兩旁龍虎高強, 中脈起星低小, 開頂下穴, 方可用蓋, 否則未可用也!
若其裁製之法, 有曰:乘金、相水、穴土、印木而論。 從而析之,水:曰金魚、曰蝦須、曰蟹眼;砂:曰蟬翼、曰牛角, 此其取義極為精微。 故曰:「若還剖破太極暈, 蟻水便侵棺!」是專以微茫界水, 為定穴準繩也。 我謂金魚蟬翼等喻, 只是相水作用;而於乘金、穴土、印木三者,概乎未詳也!夫必先乘金, 而後相水;穴土、印木次第可舉, 安得斤斤以小界水為第一義也!且微茫之水, 豈盡本來面目哉!山形自開闢以來, 不知幾經滄桑矣!耕犁樵鑿,
有為至精之論者, 曰草中之蛇,灰中之線, 雲中之雁, 盞中之酥。 餘嘗有味乎其言!蓋別有一種脫落、變幻之穴, 骨氣銷熔殆盡, 散落平原, 渺不可測;則用此眼法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