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在農村長大, 爺爺奶奶不喜歡女孩, 媽媽一氣之下離婚帶著我獨自生活。 自我懂事起, 我就發奮讀書, 我要讓媽媽過上好日子, 讓爺爺奶奶和父親刮目相看。
學校知道我的家境, 上學期間一直免費, 社區還給我們廉租房, 母親一直陪讀。 她打了兩份工作, 晚上一邊陪我讀書, 一邊做一些手工活。 我學習特別好, 如願考上一所重點大學。
大學裡我勤工儉學, 再加上獎學金, 我根本用不著媽媽的錢, 但是, 媽媽還是拼命掙錢, 說是給我陪嫁的嫁妝。 我剛畢業了, 母親就查出了肝癌, 我準備帶媽媽辦理住院手續, 她為了省錢服了安眠藥自殺, 去世前留給我一張12萬的銀行卡, 說是給我的嫁妝。
後來我和單位同事結婚, 他弟兄二人, 婆婆為供我老公讀書, 讓他弟弟小學畢業就輟學。 在老公眼裡, 他和婆婆一直覺得愧疚小叔, 只要小叔提出任何要求他們都會答應。
我和妯娌同時懷孕, 預產期都在同一個月。 婆婆犯難了, 這時我主動說我每月給3000元全妯娌, 讓婆婆照顧我, 請妯娌娘家媽照顧她。 因為我媽去世早沒有親人照顧。
小叔一家和婆婆都非常滿意, 這時小叔說想買輛車子, 老公和婆婆讓我拿出我媽的12萬元存摺借給小叔買車,
婆婆和老公不高興, 但也沒辦法。 寶寶剛出生, 我還在醫院, 婆婆說要回老家取點衣服。 婆婆剛走不久, 我手機收到異地取款短信, 12萬元被取出了, 取款地正是婆婆的老家銀行。
瞬間我明白怎麼一回事了, 老公拿出這個銀行卡給婆婆讓小叔去買車。 我忍住產後疼痛責問老公。 沒想到老公說這是先借他弟弟買車, 以後他掙錢了還我還不行嗎?
老公掙錢還我, 這不是左手錢放右手嗎, 有何區別。 我思來想去, 我選擇了報警!
後來, 員警出面把錢給我要了回來, 我沒有追究, 婆婆也不用付法律責任。 但是家裡炸開了鍋, 婆婆回老家後沒再過來伺候我月子, 小叔一家不理我, 就連老公也是愛搭不搭我的, 我限入了水深火熱之中, 可我覺得自己沒做錯, 有些事可以商量, 但是, 有些事絕不能讓步, 這錢絕對不能動!你們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