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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轉錯賬,不該成為“無解難題”

近日, 張師傅因疏忽大意錯將1萬元通過微信轉給陌生人後又遭拉黑, 而這是10個農民工的回家路費。 隨後張師傅和工友先後到了公安局和法院, 但又陷入了難以舉證的惡性循環……微信轉錯賬只能“認栽”嗎?當社交工具兼具支付和收款功能時, 隱私與個人權益該如何平衡?歡迎大家來說說。

微信轉錯賬, 只能“認栽”?

@五萬八八:現在通過微信發紅包、轉帳的人這麼多, 因為疏忽大意轉錯賬的情況也並不少見。 沒錯, 轉錯賬主要責任在於轉帳人, 但這也不應該成為不能索回錢款的理由。

@黑白雙煞:收款方應當構成了不當得利。

按照相關法律, 不當得利受益方如果拒絕返還的金額較大, 還可能構成侵佔罪。 問題是, 要提起民事訴訟就要有明確的被告, 否則無法立案;但微信平臺一般又不會提供收款方的詳細資訊, 這不就形成一個“怪圈”了嗎?

@小阿sir:之前看網上的提醒, 把微信轉帳到賬時間設置成了2個小時, 然而在這2個小時之內我即便發現轉錯了賬, 也沒有辦法撤回。 那這個設置的意義在哪裡呢?難道只是為了讓我眼睜睜地看著錯誤鑄成?

當隱私安全遇上財產安全, 怎麼辦?

@貓咪童話:如果微信只是一個單純的社交工具, 那麼重視用戶隱私是毋庸置疑的。 可是, 當它開通了支付和收款功能, 就涉及到了用戶的財產安全,

怎麼能以隱私安全為理由, 忽略財產安全呢?建議關閉未實名認證帳號的支付交易功能。

@丟丟123:銀行轉帳需要提供收款方的戶名和帳號, 支付寶轉帳也會出現收款人實名認證的部分姓名, 為什麼微信轉帳就能“暢通無阻”?建議轉帳時增加一個環節, 讓轉帳方確認一下收款方的真實姓名。

@Summer:為什麼涉及到網路詐騙時, 一部分騙子總是拒絕支付寶轉帳, 而是花言巧語讓對方微信轉帳?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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