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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批示督辦不管用?這封企業家的通道出苦衷

【俠客島按】

最近,企業營商環境問題成為輿論熱點。

大約一周前,中誠信董事長毛振華在網路上公開喊話東北亞布力滑雪場管委會,稱自己的企業“在這個地方被欺負、被愚弄”,呼籲黑龍江官方給予調查;

1月9日,曾於兩年前公開致信李克強總理而被請進中南海的的企業家吳海,又一次發出“公開信”,依舊在倒營商環境的苦水。 在他眼裡,兩年多以來,“執行層面好像沒有真正領悟到中央的意圖”——高層頻頻發出的簡政放權信號,往往在基層卡殼,該憋屈的照樣憋屈,甚至更憋屈。

儘管以上案例中,具體事實還有待確認,但這一系列事件無疑指出了一個重要問題:到底如何貫徹中央簡政放權的政策,克服官僚主義,構建“親清”的政商關係?

在前桔子酒店CEO吳海的申訴中,總理兩年前就交代督辦的事情,如今依然沒有解決;而在一些企業家的吐槽中,基層單位明目張膽“索賄”的少了,但消極怠工“不作為”,逼得企業上門“請客送錢”的行為卻多了。 到頭來,變的只是形式,本質沒有改變,基層執行難的問題依然難以解決。

過去的幾年間,中央大刀闊斧地推行各項改革,搭起了改革的“四梁八柱”。 而千改萬革,關鍵在落實。 但要觸動既得利益,談何容易?這些年,一些領域改革的推進遇到了很大的阻力,“腸梗阻”現象嚴重。 如果改革措施不能得到有效落實,改革就會變成空中樓閣,我們的事業就會功虧一簣。

如何克服陽奉陰違的官僚主義?如何避免改革的“腸梗塞”問題?不如就從吳海的這封信和他面對媒體的一系列傾訴開始。 原文較長,俠客島略有編輯壓縮。

P.S.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和改革推進難的問題,相信各位島友也有一肚子的話要說,今天我們特意開放了一個主題島友會,供大家暢所欲言。 歡迎島友們看完文章後,掃描文章末尾的二維碼,踴躍留言。

天亮後一年一度的東城區政協會又要開了,作為政協委員的我卻不知道該寫什麼提案。

2年前我給總理的一封信《做企業這麼多年太憋屈了》把我帶進了中南海,其實那只不過是我2015年在東城區政協發言的白話版而已。 想了想這次政協會就不寫什麼了,把自己的一些想法在網上說出來,算是社情民意吧,如果說得對的話,我想他們一定能聽到。

地方總是領會錯中央的意思

“簡政放權”算是中央的意思吧,但執行層面好像沒有真正領悟到。 2015年我給總理寫信的事可以算是當年簡政放權第一案了,我要沒理解錯的話,是幾個總理和國務委員簽字,國務院辦公廳督辦,一些部委也都找過我瞭解情況。

2017年4月“焦點訪談”記者又找我,起因也是當年我寫那封信的事上了“焦點訪談”,這次他們要做個“簡政放權”成效的節目,算是回訪我吧,我拒絕了。

(1)過時政策廢除和修改問題,一條沒人理的過時規定卻有人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我曾經提到過中央空調的事情,“焦點訪談”也特意說了這個事情,但衛生部門似乎並沒有什麼反應,至少地方沒有。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前年,我們在某市的一家酒店已經完工,也是完全按照國家規範設計、施工的,但該市衛生部門在審批時堅持用舊的中央空調的規定,以至於我們不得不雇傭臨時工拆窗戶加換氣扇。

就在這時,悲劇發生了,一個工人因不小心從樓上掉下去摔死了。 雖然我們做到了施工前提醒,但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最終也因此受到了嚴厲處罰和賠償。 但我想說得是,我的企業可以承受幾百萬停業損失,可以賠償死者,可是多少錢能夠挽回一個30歲的生命呢?

一個可能只需要一個科員花一個上午就能改的規定,為什麼沒人來做?為什麼沒有人能夠把過時的規定看一遍呢?您的半小時就可能挽救了一條生命。

(2)土地使用費的問題,誰都不管

上次信裡也提到了土地使用費的事,不少地方還在對外資租辦公室等收取土地使用費,這個明顯不符合當時“土地使用費”出臺的目的,也與WTO的內外資一視同仁矛盾。 另外,在徵收“土地使用稅”後,這個“土地使用費”應該是取消掉的。

上次信裡我提出這個問題之後,沒有人來找我瞭解情況,我想大概稅務部門是代為徵收,國土資源部則早把這個交給地方了,兩邊都認為跟自己沒關係。

比較搞笑的是,國土資源部的一個朋友告訴我,他們內部看到了我的信,查了一下,這個收取外資企業租辦公室的“土地使用費”的規定國土資源部早就取消了,所以跟他們沒關係。

去年,某些地方稅務局又來收了,我的問題是:如果這個規定已經取消掉,是否通知了國稅局?如果通知了國稅局,這個費是由地方政府收,地方政府是否和國稅局一起討論過取消的事呢?

可怕的是,如果各大部委之間都不能順暢溝通,我們怎麼指望你們能與企業與人民順暢溝通呢?

(3)相關行政審批機構互相矛盾、不懂法不守法的問題

我們做酒店的經常是租舊樓改造,一些舊的辦公樓房產證都是幾十年前寫的用途,與現在新的房產證上寫的用途根本不一樣。

一般來說我們認為諮詢工商局沒問題就沒問題,可是租下來準備改造之後,到了消防或者公安那兒就出問題。更可氣的是,你向這些行政審批部門要相關檔的時候一律沒有,基本的回應就是不成文的規定,來源就是多少年前市領導、區領導甚至是主管領導會上的一句話。

我想說的是,如果相關行政審批部門的規定自相矛盾,我們做企業的怎麼做?如果說行政審批都是不成文的規定,那還怎麼貫徹依法治國?工商法裡的相關規定在這些部門眼裡算不演算法?

(4)行政執法隨意性問題,規定含糊或者自己就是規定

我在給總理的信裡是拿公安和衛生兩個部門做例子,跟我打交道的部門裡面唯一有積極反應的是公安部,公安部三局領導來我們公司幾次,我們一起商量了一些方案,我也非常振奮,如果方案實施後對於酒店業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減負。

但是,部委對於地方就和中央對地方一樣,真正執行的時候還是一樣隨意,尤其是到最底層單位例如派出所甚至是基層民警那邊。兩個極端例子就是去年和前年在兩個二線城市分別開了兩個國際性的大會,為了保證安全,許多小一點的酒店被逼關停,一些過分的安防工作也下放到酒店。例如,每天晚上九點要求酒店員工敲開所有的客人房門進行錄影,然後把錄影刻成光碟送到派出所。一旦沒做到,處罰也很乾脆,停業!

(5)私營企業也要招投標的問題

依舊是上次信裡說到的問題。我們改造酒店需要選擇施工隊,一些地方要求通過招投標公司招投標,這種對私營企業的強行規定明顯是錯誤的。按照一般的理解,建委要管的是我選的隊伍有資質、圖紙符合規範,有設計院的章,以及施工過程的規範,但是因為你們強制招投標的規定,我要給紅頂招標公司多交幾萬到十幾萬。除此之外,整個過程只要耽誤一個月,各種損失就會達到上百萬。

當然,這只是我們酒店行業碰到的部分問題,其他行業可能涉及到更多的行政審批和執法部門,遇到更多問題。我也絕不是要投訴幾個部門,而是討論營商環境的問題,營商環境絕不只是工商、稅務的事,而是藏在後端不引人注意的種種不規範。

二、為什麼不能領會中央的意圖?

首先,是因為機關習慣性地認為做事要利於彙報,“形式很重要”。

如何表現我很重視,我處理了呢?最簡單的就是少蓋幾個章,少跑多少路。所以,部委和地方優先做這些簡單的事情。畢竟,這些事容易出政績嘛。但是,他們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對於民眾來說,最重要的是這事兒能辦成,如果“簡政放權”只是少了幾個章,該辦的事辦不了,或者更難辦了又有什麼意義呢?

其次,閉門造車,具體到部委和地方,就是沒人花心思去想,如何讓“簡政放權”更好地服務於企業,沒人來問企業你真的需要什麼。我做為酒店業代表,可以大著膽子提出酒店業的問題,中央聽見了。其他行業呢?你可能問了一些國企或者大的民企,但是最廣大的中小企業呢?你問過嗎?我去過國務院下屬的中編辦,他們負責這方面的改革,我的體會是,中央真的想做好,可是他們確實缺少資訊。

再次,還是怕擔責任或者不捨得放權的問題。就像一些部門明知不成文的規定在行政審批時不合法,但是他們怕領導怪罪,不敢審批。有時,為了免責,視窗直接不收行政審批的申請,這樣就逃避了審批時限的問題。另外一些部門明顯不願意放權,例如,消防和公安審批明顯應該是在關注消防和安全上面,但是他們會把過去與工商法相衝突的規定拿出來做為門檻,企業只能走其他不正當途徑。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企業不敢說,或者沒地方說。企業不像老百姓,覺得不滿意了就到處投訴,到網上去嚷嚷,企業主只要沒被逼的家破人亡絕對不敢走到這一步。因為,一旦他投訴了,其他各種小鞋全部給穿上來了,企業最後一定生存很艱難。

三、如何領會中央的意圖

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政府機關都學習了,做為政協委員的我自然也學了。我相信你們開過的會比我多得多,換成你們機關的話說是:常學常新。但是,我的想法是,不是要形而上地天天學就行,而是要抓根本,中央的精神或者意圖到底是什麼?

習總書記說了中國夢,什麼是中國夢?人民不富足,國家不富強,什麼夢都實現不了。國家怎麼富強、人民如何富足,需要守法的企業,畢竟人民需要在企業上班,獲得工資報酬。

習總書記說了讓市場調節資源,那麼行政審批權力的手就要往回收,然後去伸長你們服務的手。不要怕自己的位置或者自己的權力受到威脅不願意放權,不要有多做多出錯,少做少出錯,不做不出錯的懶政思想,你們的工作就是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讓經濟運行效率更高,讓守法企業能夠在成就自己的同時能為人民、為國家創造更大的財富。

習總書記說依法治國,你們就要帶頭守法,要廢除過時的規定,更不要搞不成文的規定。有時候市領導、區領導說了一句話要治理,不是讓你們不守法地去治理,是要你們去引導更多的企業守法。

習總書記說為人民服務,老百姓是人民,企業也是人民。因為企業是老百姓工作、拿工資、養家糊口的地方,是人民的一個小的集合單位,不服務好人民的集合單位,集合下的人民將沒有工資養家糊口,談何為人民服務?

四、怎麼去做?

(1)要領會中央的意圖:讓人民富足、國家富強。政府部門要建立守法的行政管理體系、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引導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2)勇於擔當,不要中央推一下動一下,要領會中央的意圖,敢於擔當,不以烏紗帽為先,要以服務人民為先。

(3)要與時俱進、勇於創新,把過時的法規埋葬,鼓勵守法基礎上的創新。

(4)聆聽人民的心聲,服務企業就多聽企業的聲音,建立溝通和收集資訊的管道,不要閉門造車,同時要建立監督機制。

(5)基層、地方、中央部委建立溝通彙報聯動機制,保證一致性,不要同一政策到各地高度不一致。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上次給總理寫信,紀委也找過我了,我沒有說是哪個城市,更沒說哪個人,因為我認為許多毛病是多年積累的官場陋習所致。正如我跟紀委的同志說的那樣:習總書記八項規定之前大家都吃喝,八項規定之後基本沒了,這說明很多毛病都是過去系統性的管理問題導致,不是某個人的問題。所以,這次也一樣,任何人找我我都不會說是哪個城市哪個人做得事情,但是我保證我說的現象都是事實。

希望一個私營小老闆的徹夜不眠能夠換來更多企業家更好的明天,願我的國家繁榮富強!

來源:吳海《又寫了一封信》

另外,在徵收“土地使用稅”後,這個“土地使用費”應該是取消掉的。

上次信裡我提出這個問題之後,沒有人來找我瞭解情況,我想大概稅務部門是代為徵收,國土資源部則早把這個交給地方了,兩邊都認為跟自己沒關係。

比較搞笑的是,國土資源部的一個朋友告訴我,他們內部看到了我的信,查了一下,這個收取外資企業租辦公室的“土地使用費”的規定國土資源部早就取消了,所以跟他們沒關係。

去年,某些地方稅務局又來收了,我的問題是:如果這個規定已經取消掉,是否通知了國稅局?如果通知了國稅局,這個費是由地方政府收,地方政府是否和國稅局一起討論過取消的事呢?

可怕的是,如果各大部委之間都不能順暢溝通,我們怎麼指望你們能與企業與人民順暢溝通呢?

(3)相關行政審批機構互相矛盾、不懂法不守法的問題

我們做酒店的經常是租舊樓改造,一些舊的辦公樓房產證都是幾十年前寫的用途,與現在新的房產證上寫的用途根本不一樣。

一般來說我們認為諮詢工商局沒問題就沒問題,可是租下來準備改造之後,到了消防或者公安那兒就出問題。更可氣的是,你向這些行政審批部門要相關檔的時候一律沒有,基本的回應就是不成文的規定,來源就是多少年前市領導、區領導甚至是主管領導會上的一句話。

我想說的是,如果相關行政審批部門的規定自相矛盾,我們做企業的怎麼做?如果說行政審批都是不成文的規定,那還怎麼貫徹依法治國?工商法裡的相關規定在這些部門眼裡算不演算法?

(4)行政執法隨意性問題,規定含糊或者自己就是規定

我在給總理的信裡是拿公安和衛生兩個部門做例子,跟我打交道的部門裡面唯一有積極反應的是公安部,公安部三局領導來我們公司幾次,我們一起商量了一些方案,我也非常振奮,如果方案實施後對於酒店業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減負。

但是,部委對於地方就和中央對地方一樣,真正執行的時候還是一樣隨意,尤其是到最底層單位例如派出所甚至是基層民警那邊。兩個極端例子就是去年和前年在兩個二線城市分別開了兩個國際性的大會,為了保證安全,許多小一點的酒店被逼關停,一些過分的安防工作也下放到酒店。例如,每天晚上九點要求酒店員工敲開所有的客人房門進行錄影,然後把錄影刻成光碟送到派出所。一旦沒做到,處罰也很乾脆,停業!

(5)私營企業也要招投標的問題

依舊是上次信裡說到的問題。我們改造酒店需要選擇施工隊,一些地方要求通過招投標公司招投標,這種對私營企業的強行規定明顯是錯誤的。按照一般的理解,建委要管的是我選的隊伍有資質、圖紙符合規範,有設計院的章,以及施工過程的規範,但是因為你們強制招投標的規定,我要給紅頂招標公司多交幾萬到十幾萬。除此之外,整個過程只要耽誤一個月,各種損失就會達到上百萬。

當然,這只是我們酒店行業碰到的部分問題,其他行業可能涉及到更多的行政審批和執法部門,遇到更多問題。我也絕不是要投訴幾個部門,而是討論營商環境的問題,營商環境絕不只是工商、稅務的事,而是藏在後端不引人注意的種種不規範。

二、為什麼不能領會中央的意圖?

首先,是因為機關習慣性地認為做事要利於彙報,“形式很重要”。

如何表現我很重視,我處理了呢?最簡單的就是少蓋幾個章,少跑多少路。所以,部委和地方優先做這些簡單的事情。畢竟,這些事容易出政績嘛。但是,他們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對於民眾來說,最重要的是這事兒能辦成,如果“簡政放權”只是少了幾個章,該辦的事辦不了,或者更難辦了又有什麼意義呢?

其次,閉門造車,具體到部委和地方,就是沒人花心思去想,如何讓“簡政放權”更好地服務於企業,沒人來問企業你真的需要什麼。我做為酒店業代表,可以大著膽子提出酒店業的問題,中央聽見了。其他行業呢?你可能問了一些國企或者大的民企,但是最廣大的中小企業呢?你問過嗎?我去過國務院下屬的中編辦,他們負責這方面的改革,我的體會是,中央真的想做好,可是他們確實缺少資訊。

再次,還是怕擔責任或者不捨得放權的問題。就像一些部門明知不成文的規定在行政審批時不合法,但是他們怕領導怪罪,不敢審批。有時,為了免責,視窗直接不收行政審批的申請,這樣就逃避了審批時限的問題。另外一些部門明顯不願意放權,例如,消防和公安審批明顯應該是在關注消防和安全上面,但是他們會把過去與工商法相衝突的規定拿出來做為門檻,企業只能走其他不正當途徑。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企業不敢說,或者沒地方說。企業不像老百姓,覺得不滿意了就到處投訴,到網上去嚷嚷,企業主只要沒被逼的家破人亡絕對不敢走到這一步。因為,一旦他投訴了,其他各種小鞋全部給穿上來了,企業最後一定生存很艱難。

三、如何領會中央的意圖

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政府機關都學習了,做為政協委員的我自然也學了。我相信你們開過的會比我多得多,換成你們機關的話說是:常學常新。但是,我的想法是,不是要形而上地天天學就行,而是要抓根本,中央的精神或者意圖到底是什麼?

習總書記說了中國夢,什麼是中國夢?人民不富足,國家不富強,什麼夢都實現不了。國家怎麼富強、人民如何富足,需要守法的企業,畢竟人民需要在企業上班,獲得工資報酬。

習總書記說了讓市場調節資源,那麼行政審批權力的手就要往回收,然後去伸長你們服務的手。不要怕自己的位置或者自己的權力受到威脅不願意放權,不要有多做多出錯,少做少出錯,不做不出錯的懶政思想,你們的工作就是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讓經濟運行效率更高,讓守法企業能夠在成就自己的同時能為人民、為國家創造更大的財富。

習總書記說依法治國,你們就要帶頭守法,要廢除過時的規定,更不要搞不成文的規定。有時候市領導、區領導說了一句話要治理,不是讓你們不守法地去治理,是要你們去引導更多的企業守法。

習總書記說為人民服務,老百姓是人民,企業也是人民。因為企業是老百姓工作、拿工資、養家糊口的地方,是人民的一個小的集合單位,不服務好人民的集合單位,集合下的人民將沒有工資養家糊口,談何為人民服務?

四、怎麼去做?

(1)要領會中央的意圖:讓人民富足、國家富強。政府部門要建立守法的行政管理體系、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引導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2)勇於擔當,不要中央推一下動一下,要領會中央的意圖,敢於擔當,不以烏紗帽為先,要以服務人民為先。

(3)要與時俱進、勇於創新,把過時的法規埋葬,鼓勵守法基礎上的創新。

(4)聆聽人民的心聲,服務企業就多聽企業的聲音,建立溝通和收集資訊的管道,不要閉門造車,同時要建立監督機制。

(5)基層、地方、中央部委建立溝通彙報聯動機制,保證一致性,不要同一政策到各地高度不一致。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上次給總理寫信,紀委也找過我了,我沒有說是哪個城市,更沒說哪個人,因為我認為許多毛病是多年積累的官場陋習所致。正如我跟紀委的同志說的那樣:習總書記八項規定之前大家都吃喝,八項規定之後基本沒了,這說明很多毛病都是過去系統性的管理問題導致,不是某個人的問題。所以,這次也一樣,任何人找我我都不會說是哪個城市哪個人做得事情,但是我保證我說的現象都是事實。

希望一個私營小老闆的徹夜不眠能夠換來更多企業家更好的明天,願我的國家繁榮富強!

來源:吳海《又寫了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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