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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小心重大疾病保險也有陷阱

近幾年來, 重大疾病的發病率在逐漸升高, 重疾險也逐漸成為保險消費者投保時的首選, 資料顯示, 近80%的投保者買保險時最先想到的就是健康險, 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險。

不過, 讓人頭疼的是, 需求帶動市場供應, 隨著種類繁多的重疾險開始湧入保險產品的清單, 怎麼才能挑到一款不走冤枉路、不花“冤枉錢”的保險產品?

今天就要和大家來重點講講有關重疾險的“五宗罪”, 帶大家認清重疾險原來是這樣的重疾險!

誤區一:剛買後確診, 馬上獲賠

很多投保人的第一個意識誤區就是認為, 投保後不久如果被確診重疾後,

就可以立即獲得賠償。 但事實並不是如此, 因為這中間存在一個觀察期。

小知識:何為重疾險觀察期?

觀察期是指自保單生效之日起, 在一定的時間內罹患重大疾病, 保險公司是不賠或者只賠償部分保額, 只有等到觀察期結束, 健康保險責任才正式生效。 一般說來, 重大疾病的觀察期一般在30天到1年, 不同的保險公司對此的規定有所區別。

誤區二:年紀大易生病, 重疾險適合爸媽

很多年輕人認為:“現在工作家庭穩定了, 想給父母買一份重疾險, 為他們的晚年增添一份保障, 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

誤區三:疾病種類越多, 保障越全

目前重疾險保障的病種基本在25種以上, 然而有些保險公司為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

故意打著保障幾百種病種的噱頭來達到宣傳的目的。 那麼, 是不是列明的疾病種類越多, 就代表這款產品越好呢?其實並不是這樣。

給大家舉一個簡單的栗子, 比如一份重疾險保單中雖然只寫著保障25類疾病, 但這幾類疾病基本覆蓋了95%的患病病種的概率, 對普通人而言已經基本可以滿足。 而那些所謂的“100種重疾”的熱門產品, 很多時候是噱頭大於實質。 這樣一來, 我們支付了額外的保費, 換來的卻是一些患病率極低的疾病保障, 有些疾病甚至連名字都沒有聽過。

所以, 看重疾險保障的病種不要簡單地看一個保障的總數, 而要看其中涉及到哪些具體的病種, 重疾種類越多, 越要注意性價比。

誤區四:資金充足,

保費一次繳清

小編認為, 對於繳費時間較長的保險產品, 最好還是選擇延長繳費期, 即使大部分保險公司對於保費一次性繳清會有相應的價格上的優惠, 但對於重疾險等以健康和生命保障為主的保險來說, 選擇繳費的期限越長越合適。

雖然, 所支付的總保費會相應地多一點, 但每次繳費帶來的經濟壓力不會太大, 而且一旦在繳費期內發生保險事故就能獲得約定的保額, 這樣一來, 無異於減少了整體的保費支出。 另一方面, 也可以將這筆資金進行適當的投資行為, 使得原有的資產增值。 這樣換一個角度來思考, 年繳的成本未必比一次性繳清要高, 甚至又獲得額外的一筆收穫。

誤區五:附加的額外責任只是噱頭

很多保險公司在規定的保險責任外還會附加相應的額外責任, 但事實上, 這些附加的責任只是用來誤導投保人覺得額外責任越多買得越值, 並沒有太多實際的作用。

比如, 有些保險公司會把“大病後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險費”算作額外的一條保險責任。 但實際上, 重大疾病理賠後, 合同責任就已經終止, 保險公司不再負擔任何保障, 投保人也不再負有交保險費的義務, 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險費。

另外, 一些保險公司會將“全殘責任”也額外列入到“全額給付保險金”的範疇, 這個時候有些對“全殘”沒有概念的客戶就會覺得這是一條非常優惠的責任, 但實際並非如此。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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