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廣大基層醫生更清楚地瞭解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是什麼樣的醫師類別?有沒有特別的報名條件?究竟與普通執業助理醫師有什麼不同?未來能否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河南國醫醫學研究院特別整理了關於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的相關問題和答案:
1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是什麼?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是國家衛生計生委探索解決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缺乏執業助理醫師的有效途徑, 建立農村基層衛生人才遴選新機制, 提高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與可及性, 針對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工作實際設立的醫師類別,
必須同時具備兩項條件:
首先是已在鄉鎮衛生院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其次必須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
3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類別有何特點?
執業助理醫師可分為西醫類別“210”和中醫類別“240”“250”兩大類。 而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既不是西醫類別也不是中醫類別,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在考試試題中既有西醫內容也有中醫內容, 考試合格後既可以開展西醫診療業務也可以開展中醫診療業務。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在相應醫療機構工作滿五年並無任何醫療糾紛及安全事故後可以報考執業醫師,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沒有對應的執業醫師類別, 既可以報考西醫類別執業醫師, 也可以報考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考試合格後執業不再受限制。
4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的考試組織形式是怎樣的?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的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方式、實踐技能考試與醫學綜合筆試都與全國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規定相同,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報名費與執業助理醫師報名費相同。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醫學綜合筆試試題內容單獨出題, 與執業助理醫師不同。
5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有區別嗎?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編碼中, 類別代碼不是“210”“240”等, 而是字母“XC”。 在《醫師資格證書》“發證機關”空白處加蓋紅色標識章, 標識章全國統一格式, 內容為“鄉鎮/村”。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在“執業地點”空白處也要加蓋同款紅色標識章。
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後, 持與鄉、鎮、村級衛生醫療機構簽訂的合同、《醫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 到該鄉、鎮、村級衛生醫療機構所在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註冊, 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註冊機構限定為該鄉、鎮、村級衛生醫療機構。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執業類別註冊為“臨床和中醫”, 執業範圍註冊為“全科醫學專業”
7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應具備哪些能力?
8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註冊備案須知!
鑒於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不是執業助理醫師,則2017年4月1日生效的《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部分規定不適用於該類別醫師。意味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不允許變更主要註冊機構,不允許辦理多機構執業備案,不允許變更執業範圍。該類別醫師必須在簽約的鄉、鎮、村級衛生醫療機構執業。
醫師如果不願意接受上述約束,只能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解除協議後,重新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滿足條件後考取高一級別的執業醫師資格。
結合之前國家衛生計生委下發的《中醫診所備案管理辦法》,可發現國家衛生計生委傾向於為基層提供多種選擇。先推出一種層級較低但能夠解決當前突出問題的辦法,當事人在滿足一定條件後,也可以選擇層級較高普適性更強的選項。
8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註冊備案須知!
鑒於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不是執業助理醫師,則2017年4月1日生效的《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部分規定不適用於該類別醫師。意味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不允許變更主要註冊機構,不允許辦理多機構執業備案,不允許變更執業範圍。該類別醫師必須在簽約的鄉、鎮、村級衛生醫療機構執業。
醫師如果不願意接受上述約束,只能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解除協議後,重新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滿足條件後考取高一級別的執業醫師資格。
結合之前國家衛生計生委下發的《中醫診所備案管理辦法》,可發現國家衛生計生委傾向於為基層提供多種選擇。先推出一種層級較低但能夠解決當前突出問題的辦法,當事人在滿足一定條件後,也可以選擇層級較高普適性更強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