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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伊嶺區院檢察工作報告在區十一屆人大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獲全票通過

1月9日下午, 烏伊嶺區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馮永清在烏伊嶺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向大會作2017年檢察院工作報告, 並獲得與會代表112張贊成票全票通過。

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馮永清檢察長從主動融入發展大局, 服務區域經濟理念進一步加強;努力提升執法效果, 強化法律監督職能進一步拓展;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隊伍建設整體能力進一步提升;準確把握改革目標,

深化檢察改革定力進一步強化;依法自覺接受監督, 主動改進工作意識進一步增強;五個方面全面回顧了2017年工作。

2017年檢察工作回顧

受理審查逮捕1件1人, 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審查起訴20件39人, 提起公訴20件35人, 法定時限結案率、辦案準確率均達100%。 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開展送法進校園巡講4次, 覆蓋師生350餘人次, 有效地防治了校園欺淩和暴力現象發生。 依法辦理刑事申訴案件1件, 對1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時予以司法救助。 對1名重點人員進行穩控, 圓滿完成重大敏感期間維穩工作。

5月份率先在全市實現反貪、反瀆雙目標超額完成。 查辦貪污賄賂犯罪4件4人, 瀆職犯罪1件7人。 院榮記集體三等功,

5名幹警記個人三等功、5名幹警記嘉獎。

在區青少年活動中心設立駐工商聯檢察聯絡室, 深入鑫虹光瑪瑙加工廠、食用菌有限公司、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等非公企業調研3次, 召開與非公企業業主座談會2次, 建立了非公經濟企業法律投訴平臺, 開展企業法律風險培訓7次, 提供法律諮詢12次。 發放企業發展軟環境測評表30餘份。 在國家稅收政策准許的情況下, 協調國稅部門為食用菌公司減免應交增值稅237.72元。

立足區域實際, 結合開展“兩個專項”立案監督工作, 明確目標定位, 精心謀劃推進, 監督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案件2件, 促進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工作取得明顯實效。 加強對刑事偵查活動的監督, 追漏犯2人、防錯訴1人、改變罪名1件。

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並建議改變強制措施5件。 加強對社區矯正的法律監督, 對28名社區矯正服刑人員進行監督檢查, 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5個方面, 促進了社區矯正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著力構建多元化的監督格局, 靈活運用督促履職、支持起訴、檢察建議等手段, 切實維護群眾權益。 對民事審判程式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2件, 對民事執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2件, 對行政執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3件, 在全市成功辦理首例保護弱勢群體支持起訴案件, 該案作為典型案例在全市檢察機關進行學習推廣。

全面推行檢務公開, 加強對檢察“兩微一端”的管理, 實行網上網下“一站式”服務,

公開發佈案件程式性資訊41條, 重要案件資訊發佈8件, 法律文書公開19份;通過檢察微信公眾號發佈檢察工作動態49篇, 檢察工作更加開放、透明。

2018年檢察工作重點

2018年, 我們將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 以新思想、新理念引領新發展, 以狠抓司法辦案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為動力、以提升隊伍建設為基礎、以爭創一流業績為目標, 強化司法規範, 提升監督能力, 主動擔當職責使命, 推進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為奮力開啟建設現代化烏伊嶺新征程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圍繞區委中心工作, 落實服務經濟發展措施。 緊緊圍繞區委中心工作和打造森林生態旅遊、北紅瑪瑙開發、森林食品北藥三大產業, 完善服務舉措,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服務實體經濟,堅決打擊影響投資、危害資源環境、嚴重侵害群眾權益、影響區域經濟發展的各類案件,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積極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

(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著實提供法治建設保障。準確把握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在司法觀念上關注民生、司法機制上貼近民生、司法辦案上保障民生。保持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積極參與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有效防範和化解影響社會安定的問題。

(三)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切實增強訴訟監督實效。突出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主責主業,補齊短板、均衡發展,全面加強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確保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維護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自覺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到各項檢察工作中,提升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滿意度、獲得感。

(四)提升檢察隊伍建設,夯實檢察工作發展基礎。圍繞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把新思想、新理念、新目標、新舉措付諸於司法實踐。高標準抓好專業人才培養,加強年輕幹警培養使用,著力鍛造檢察幹警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品格。

(五)強化党的絕對領導,扎實樹立正確工作方向。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確保檢察工作正確政治方向。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實現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檢察。

會 議 現 場

2018年烏伊嶺區院將在區委和市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社會各界的支援下,以更加明晰的工作思路,更加有力的工作舉措,更加務實的工作作風,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為促進全區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本期編輯:張宇

完善服務舉措,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服務實體經濟,堅決打擊影響投資、危害資源環境、嚴重侵害群眾權益、影響區域經濟發展的各類案件,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積極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

(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著實提供法治建設保障。準確把握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在司法觀念上關注民生、司法機制上貼近民生、司法辦案上保障民生。保持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積極參與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有效防範和化解影響社會安定的問題。

(三)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切實增強訴訟監督實效。突出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主責主業,補齊短板、均衡發展,全面加強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確保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維護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自覺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到各項檢察工作中,提升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滿意度、獲得感。

(四)提升檢察隊伍建設,夯實檢察工作發展基礎。圍繞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把新思想、新理念、新目標、新舉措付諸於司法實踐。高標準抓好專業人才培養,加強年輕幹警培養使用,著力鍛造檢察幹警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品格。

(五)強化党的絕對領導,扎實樹立正確工作方向。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確保檢察工作正確政治方向。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實現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檢察。

會 議 現 場

2018年烏伊嶺區院將在區委和市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社會各界的支援下,以更加明晰的工作思路,更加有力的工作舉措,更加務實的工作作風,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為促進全區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本期編輯: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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