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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考研、公考可否兼得?給每個在校生的細緻分析

每一屆法科生都會面臨, 法考還是考研?或者兩者兼顧?但現實情況往往是顧此失彼, 又或者兩邊都撲了空。 寒假就要到了, 相信這個問題又擺在了新的一屆考生面前, 深藍整理了萬國名師黃徐前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和建議, 希望對新同學有所幫助。

為什麼要考研?

雖然進入了法考時代, 但對每個法科生的道路選擇而言, 變化不多, 擺在我們面前的還是那三個清晰的選項:法考、考研、公考。 大家在面對這三個選項時, 如何選擇?作為一個過來人, 我給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和感受。

對法學院的同學而言,

考研是大家面臨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選項, 絕大多數的人都有過考研的念頭, 希望自己的學歷能更上一層樓以及知識的儲備能更深厚。 尤其是現在社會對學歷的要求越來越高之後, 很多同學都打算考研。 但考研之路, 其修遠兮, 我先給大家分享一下為什麼考研的看法。

首先, 我們從小學、初中、高中、走向大學, 現在大學也快畢業了, 面臨著抉擇, 到底是考研還是就業。 對每一位法科生來說, 如果你覺得這一生中, 一定要有研究生的經歷, 那麼你就選擇考研, 但一定要在最該學習的年紀, 把該學的都學了, 不論是研究生學歷還是將來想繼續深造博士生, 都要一鼓作氣一次拿下。 因為如果你走上工作崗位, 再想回過頭來想靜下心學習,

在目前的社會壓力下是很難實現的。 所以, 如果你決定好了就趁年輕努力實現這些想法。

其次, 法律這個職業有一個重要特徵, 學了法律並不是萬事大吉了, 也不是過了司考或者考上研究生學習就靜止了。 恰恰相反, 這個行業需要終身學習。 如果考上研究生, 有了這一經歷, 那麼將來在做法律實務或者相關問題研究時, 你看問題的角度或研究問題的思路會有非常堅實的基礎, 這是我認為考研能帶給我們的最重要的益處。 通過三年研究生更細緻化的學習, 形成自己看待問題的方式。 我覺得這是考研成為大家的選項的重要原因, 如果條件允許, 應該拼搏一次。

為什麼要考公考?

除了考研, 公務員考試也是擺在大家面前的另一選擇。

我身邊的許多朋友、同學都選擇了公務員, 這也是大多數法科生都會走的一條路。 那對於公務員, 大家知道多少瞭解多少呢?

我有兩個看法。

首先, 當我們談到公務員時, 腦海中肯定會蹦出這樣幾個關鍵字:工作穩定, 收入不錯, 社會地位高, 看起來一輩子都會非常穩定。 但是, 當你接觸身邊的公務員朋友, 尤其是基層公務員, 你會發現, 當我們畢業時, 他們考上公務員, 每個月已經能拿四五千的工資了, 而我們還在為找工作奔波。 這時, 你也許會認為公務員是一個很好的選項, 但事過境遷, 幾年以後, 當你拿三四千的月薪時, 他們的工資仍然不變, 等到你月薪上萬時, 有一天, 他們會很高興地跟你說,

“我漲工資了”“漲了多少?”“500塊的車補。 ”

這時你才發現, 公務員意味著怎樣的穩定。 我個人覺得, 如果你追求穩定的職業, 那公務員是一個很好的選項。

但選擇公務員也意味著你要用心奉獻, 毫無怨言。 絕大多數基層工作者, 他們都拿著比較低的工資為這個社會默默奉獻, 我感觸很多, 因為身邊有非常多在基層工作的朋友。 當你在馬爾地夫旅遊, 或者在歐洲度假, 這部分同學卻奔波在各個鄉村和城鎮, 為某個村通上水電, 開展扶貧工作等辛苦操勞, 所以, 公務員也是一個講奉獻的職業。

為什麼要考法考?

不論是公考, 還是考研, 將來要做法律實務, 作為法科生必須面臨的都是法考。

法考是法律人必須面臨的一場洗禮,

為什麼這麼說?結合公考來看, 如果你想選擇公務員這條路, 你會發現, 作為法科生, 你肯定希望考跟自己專業相關的, 如法檢及相關的法律崗位, 而現在對於公務員的報考條件, 有明確規定, 如果你要報考這些崗位的公務員的話, 法考是一個前置性的條件, 如果你連這個前置性的條件都不具備, 那你就會失去很多報名資格。

此外, 有的同學會考慮, 在大學畢業時, 先不考法考, 直接考研或者公務員, 對這個問題, 大家要這樣看待, 如果你能在全國的考研大軍中脫穎而出, 那麼, 以你的能力和努力, 過法考是沒有什麼懸念的。

如果覺得自己考不上研究生, 那更應該考法考, 因為你總得就業。 當然, 也有另外一些人既不考研也不考公考, 想直接就業,我認為這樣更應該考法考,因為你想就業,無非做律師、法律顧問或者法務,隨著改革深入,很多崗位都對法律職業資格有要求,證書的適用範圍不斷擴大,不管從哪一個角度做選項,法考都是法律人必須面對的洗禮。

魚和熊掌怎麼兼得?

也有人不僅想考法考,同時也想考研和公考。怎麼來看待這個問題,我個人的觀點是:魚和熊掌可以兼得,首先大家一定要樹立這樣的觀念,這三者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不是說考了法考,就不能考研,也不是說選擇了考研這條路就要放棄法考,起碼在法科生這裡這兩者可以兼得。

具體而言,從三個維度來判斷。

首先面對的就是時間是否衝突。

法考時間是每年9月的第三個週末,但是公考,如國家公務員考試,定在十一月份,而考研呢,十二月底或一月初,在時間上三個考試存在著幾個月的時間跨度和空檔,時間上不存在衝突。

其次,內容上是否有重合呢?有的人會顧慮法考側重考查法條和現有的法律制度,而考研則更加側重理論性的知識檢測,那麼事實是否如此呢?經過這麼多年我們發現,法考過程中,你所學的相關法律制度和法條,其實是學習法律最基礎的東西,因此,參加法考的同學再考研是有深厚的理論功底的,因為法考的範圍和學科內容比考研廣且多,因此,從內容上看,大家完全可以在備戰法考時,同時為考研做積累和準備。

如何魚和熊掌兼得?

無數過來人的經驗告訴我們,在法考、考研、公考的選項上並不存在衝突,如果考法考和考研並進,我希望大家這樣來準備,在準備法考的過程中,你就要對想要報考研究生的領域有所側重了,也就是說,在複習法考時,如果你將來打算考民商法學的研究生,那麼你就在備考法考時對民商法專業的有關的領域側重複習,這樣不就是在複習法考的過程中儲備考研的知識點嗎?

所以,在時間不衝突,以及內容上也有重合的前提下,只要備考方法有所側重,就能成功,我這不是憑空的講,而是已經有了很多成功的案例告訴我們魚和熊掌可以兼得。

想直接就業,我認為這樣更應該考法考,因為你想就業,無非做律師、法律顧問或者法務,隨著改革深入,很多崗位都對法律職業資格有要求,證書的適用範圍不斷擴大,不管從哪一個角度做選項,法考都是法律人必須面對的洗禮。

魚和熊掌怎麼兼得?

也有人不僅想考法考,同時也想考研和公考。怎麼來看待這個問題,我個人的觀點是:魚和熊掌可以兼得,首先大家一定要樹立這樣的觀念,這三者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不是說考了法考,就不能考研,也不是說選擇了考研這條路就要放棄法考,起碼在法科生這裡這兩者可以兼得。

具體而言,從三個維度來判斷。

首先面對的就是時間是否衝突。

法考時間是每年9月的第三個週末,但是公考,如國家公務員考試,定在十一月份,而考研呢,十二月底或一月初,在時間上三個考試存在著幾個月的時間跨度和空檔,時間上不存在衝突。

其次,內容上是否有重合呢?有的人會顧慮法考側重考查法條和現有的法律制度,而考研則更加側重理論性的知識檢測,那麼事實是否如此呢?經過這麼多年我們發現,法考過程中,你所學的相關法律制度和法條,其實是學習法律最基礎的東西,因此,參加法考的同學再考研是有深厚的理論功底的,因為法考的範圍和學科內容比考研廣且多,因此,從內容上看,大家完全可以在備戰法考時,同時為考研做積累和準備。

如何魚和熊掌兼得?

無數過來人的經驗告訴我們,在法考、考研、公考的選項上並不存在衝突,如果考法考和考研並進,我希望大家這樣來準備,在準備法考的過程中,你就要對想要報考研究生的領域有所側重了,也就是說,在複習法考時,如果你將來打算考民商法學的研究生,那麼你就在備考法考時對民商法專業的有關的領域側重複習,這樣不就是在複習法考的過程中儲備考研的知識點嗎?

所以,在時間不衝突,以及內容上也有重合的前提下,只要備考方法有所側重,就能成功,我這不是憑空的講,而是已經有了很多成功的案例告訴我們魚和熊掌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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