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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院長陳少峰:自媒體的第二波紅利期即將到來!

預見2018傳媒產業大趨勢之新媒體篇|北大院長陳少峰:自媒體的第二波紅利期即將到來!

作者/淺度

2018剛剛拉開它的序幕, 傳媒1號(id:zcfhxy)推出《預見2018傳媒產業大趨勢》專題, 向業界、學界大咖取經問道, 向讀者提供關於2018傳媒產業的趨勢、機會、發展的參考意見。

本系列共包括:

電視篇(李鳴·未來電視CEO)

視頻網站篇(鄭蔚·優酷副總裁)

直播篇(吳雲松·夢想直播總裁)

新媒體篇(陳少峰·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

台網聯動篇(戴鐘偉·東方明珠總編輯)

電視劇篇(趙彤·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理論研究部主任)

綜藝篇(冷凇·中國社科院新聞所世界傳媒研究中心秘書長)

新聞篇(王嘉鵬·財新傳媒編委、財新網高級運營總監)

政策導向篇(胡智鋒·北京師範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院長)

市場格局篇(王鈞·中視傳媒總經理)

陳少峰教授現任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 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

文化部-北京大學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副主任, 浙江工商大學中國互聯網文化產業研究院院長, 民建中央文化委員會副主任 , 中國文化產業促進會副會長。

學界之於業界的意義何在呢?

我理想中的學界、我理想中的學者, 應該是在思想上超前於業界。 他們應該是這個行業的引擎與指引, 用自己的智慧、思考、鑽研, 給行業發展以動力, 給行業前進以方向。

正因如此, 傳媒1號才定位於“做傳媒業產學研一體化的推動者”, 我們相信, 只有學界與業界各司其職, 學界與業界溝通無礙, 中國的傳媒業才有更穩健地發展。

在此次《預見2018傳媒產業大趨勢》系列採訪中, 對陳少峰教授的專訪令我印象深刻。

他大概就是我理想中的那種學者, 有超前的眼光、有宏觀的預判、有積極投入行業前沿探索的熱忱。 或許得益於他在哲學上的深厚修養, 所以峰教授有過於常人的推導邏輯, 而這一推導指向的便是行業發展的未來。 據峰教授說, 他此前預言的許多事件, 都在他預言的時間點, 準確地發生了。 我在採訪每一位老師時, 都試圖為他們描摹一張心理畫像, 屬於鋒教授的印象, 便是幽默的預言家。

傳媒1號副主編淺度與陳少峰教授現場對話圖

而在此次的專訪中, 峰教授對新媒體產業的發展也做了前瞻性的預判。 這, 是否又是他預言下, 新媒體即將展開的未來?

新媒體, 還能怎麼看?

新媒體, 究竟是什麼?

很多學者與業者, 都對這個詞提出過質疑。 因為對於一個以超乎摩爾定律發展的時代而言, 每一天關於“新媒體”的概念, 都可能刷新。

姑且不咬文嚼字, 在這個時間檔口之下, 峰教授指出了一個非常有趣的新媒體的概念:

新媒體是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某種功能,

因為具備了傳播性, 所以這樣的傳播功能就叫做“新媒體”。 新媒體的一個顯著的屬性是“平臺性”, 它不是游離於平臺之外的, 大的有大的平臺, 小的有小的平臺。 在互聯網的平臺上, 以技術作為底座, 以用戶構成平臺, 以傳播形成媒介。

甚至騰訊也是新媒體, 阿裡也是新媒體,百度也是新媒體。你看騰訊是技術公司,其實它在賺遊戲的錢、廣告的錢,難道不是文化產業?你看阿裡是技術公司,其實它是電商全產業鏈服務商,賺的還是廣告的錢,難道不是文化產業?你會發現,技術慢慢變成了手段,技術公司不直接靠技術賺錢,但用技術可以賺文化產業的錢,遊戲的錢、廣告的錢、旅遊的錢…因此,目前的互聯網公司,它們的底座是技術公司,但它們的主營卻是文化產業。用峰教授一句打趣的話來說,就是“IT男來圈文化人的錢”。

第二波紅利期,即將到來?

一番剖析剖析之後,作為傳媒1號的經營者,我開始有了幾分惶恐:原來,作為新媒體的傳媒1號的競爭對手,不僅僅是微信公眾號象限內直面競爭的對手們,竟然還包括了BAT在內的一眾大鱷。

峰教授繼續打趣道:“大家都說現在這個時代下,BAT是繞不過去的三座大山。但是,誰要你們繞過去了?人家BAT是數以億計的粉絲,你們才是數以萬計的粉絲,根本不在一個量級。你想繞過BAT,人家根本不理你。”

可不是!

而作為依託於騰訊這個大平臺的微信公眾號,包括在傳媒1號在內的小型自媒體,還會有上升空間嗎?

2017年以來,有人說,微信公眾號的紅利期過了。然而,峰教授卻又截然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微信公眾號作為傳統媒體那種以廣告收入為商業模式的紅利期過了,但是屬於微信公眾號的第二波紅利期卻尚未真正到來。通過公眾號“一條”的實踐,我們已經看到了微信公眾號從“傳播型”轉化為“經營型”所能帶來的巨大紅利,甚至能達到上億的盈利規模。

因此,微信公眾號的第二波紅利期是它作為“賣場”的全新身份,以自媒體的吸粉能力為基礎、品牌效應為後盾,開發自屬產品,宣傳自家廣告,形成產品、行銷、管道一體化的基於互聯網的新型賣場。這實則就是對傳統經營思路的顛覆,傳統品牌只有產品,它要需要去尋求代言人合作做人格化,尋求媒體合作做廣告,尋求賣場合作做管道,如此複雜的流程與協作之下才能完成一個商業模式的閉環,而在自媒體的自有品牌之下,這一切都得到了完美的打通。

“賣場”三部曲,怎麼走?

那麼,以微信公眾號為代表的自媒體,究竟如何完成從“廣告場”向“賣場”的轉型呢?

第一步,圈粉穩流

開“賣場”,核心競爭力便在於“人流”。

目前之所以許多微信公眾號仍停留在廣告模式,而尚未進化到賣場模式,除了意識層面上尚未認識到轉型的前景與價值外,現實的因素便是許多嚮往這個路線上靠的自媒體並沒有足夠支撐做“賣場”的日均人流量與品牌忠誠度。

這兩個指標也導致了,想要從“廣告場”轉型做“賣場”的自媒體,不能只做流量不顧品牌,或者只做品牌不顧人流。所以,既要兼顧娛樂性,卻又不能過度娛樂化。否則即使能吸粉,也未必能建立優質的品牌形象。可供參考的一個方案是,進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吸粉方式,以建立更加有人格化的品牌認知。

但這裡所說的“吸粉穩流”,並非要求達到BAT的數以億計的使用者規模,事實上,即使是垂直領域,即使是幾萬粉絲,若有極高的品牌忠誠度、極好的帶貨能力、能夠實現賣場銷售的穩健運行,就已經達到了“賣場”的入門門檻了。

第二步,文創電商

那麼,對於擁有足夠粉絲規模、具備“賣場”開業資質的自媒體而言,第二步便是開始經營第一家“文創電商”了。

峰教授說,“文創電商”這個領域,是他在未來極其看好的一大領域。預計到2025年,電商的整體規模將達到20萬億,而這其中只要有五分之一屬於文創電商,即4萬億的市場規模屬於文創電商,設若10億為上市的門檻,文創電商領域就會出現4000家的上市公司,那是多麼具有想像空間的未來前景!

但是,在自媒體上做“賣場”,絕不是如微商那樣單刀直入地陳列九宮圖,這是不具備任何傳播力與行銷力的。“文創電商”的經營之道是,你要為你的品牌、你的產品做內容、講故事,使用者在免費體驗了你的內容後,因為情懷、因為認同、因為信任,自願付費了你的產品。峰教授幽默地補充,“要變成文藝青年型的商人,比較有前途”。

峰教授梳理了電商的發展脈絡。第一種,純粹電商,現在已經發展到了天花板,難以突破;第二種,網紅電商,先塑造網紅,再轉入電商,這是目前的大勢,但是若沒有故事的依託、品牌的培育未必長久;第三種,當下微信公眾號中的電商,一種是文中植入式,一種是文末掛入式,初有成型,仍未完善;第四種,便是即將到來的“文創電商”,即故事化的電商,讓故事與電商同步成長,讓故事為產品提供永久性的品牌計畫。

而你一旦打開了“文創電商”之門後,各種機會便可能蜂擁而來。因為你有人格魅力,你有品牌價值,你有粉絲擁躉,所以,你可以賣的衍生品其實非常多。以傳媒1號來說,我們現在免費提供了讀者優質的內容,未來是不是可以做精選文集,是不是可以做付費課程,甚至如果基於讀者對傳媒1號品質的認同,是不是可以為讀者嚴選好物甚至自創品牌?在進階“文創電商”序列後,需要做的就是開放思維、不拘一格。

第三步,平臺運作

然而,止步于單一平臺的“文創電商”似乎還不夠過癮,似乎還不夠規模,似乎還有更大的上升空間。

到這裡,自媒體便要由“文創電商”升級為“頻道組合制+互助行銷的文創電商平臺”了。從單一作戰模式到群體作戰模式,這一打發將成為多數新媒體的未來,而且可以茁壯成長。

峰教授認為,在互聯網上,平臺為王;同時,在互聯網上,有三種規模的平臺:第一種是大型平臺,它們做的是產業鏈,例如BAT;第二種是中型平臺,它們做的是專業化,比如專注做電商的京東,專注做內容分發的今日頭條;第三種則是小型平臺,它們做的就是“小賣場”和“小傳播”,也就是這裡即將展開的自媒體“文創電商平臺”。

峰教授判斷,在未來,大型平臺只會有100個,中型平臺只會有1000個,而小型平臺則會達到100萬個。接續上文峰教授對BAT不搭理你的話茬,他補充道,“雖然BAT根本不理你,但是如果你能做成平臺,如果你的平臺規模無法撼動它,它不會制約你的發展,你可以安心賺錢;如果你的平臺規模已經足夠巨大,它也制約不了你的發展,你還是可以安心賺錢。這就好似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那麼,自媒體如何形成“小型平臺”呢?

方式一,矩陣化。

假設你只有5萬粉絲,能做“賣場”嗎?能做“平臺”嗎?顯然不行。但是,你能不能找一批跟你同一個量級的自媒體呢?可否進行頻道組合,進行互推呢?發于微時,每個尚未長成參天大樹的自媒體當都有發展的需要、擴展的需要、盈利的需要之時,這樣的頻道組合是最有利於彼此的傳播最大化、利益最大化。而這樣的矩陣聯盟,也就相當於5萬粉絲的N倍,隨著組合能力的見長,甚至影響力超越一線大號。這時,還不能做“賣場”,不能做“平臺”嗎?

方式二,公司化。

要用做公司的思維來做新媒體。當你有一個自媒體成功經驗的時候,是否可以用這一套方法論去孵化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自媒體呢?那麼,此時,你若成立一個公司,同時做10個、20個自媒體,成為一個自媒體集團,如果一個自媒體盈利50萬,那麼20個自媒體,也有1000萬的盈利規模。

結 語

至此,峰教授便指出了未來新媒體尤其是自媒體的發展步驟:

第一步,你要成為“文創自媒體”,你要是有故事的,有情懷的,有粉絲的;

第二步,你要成為“文創電商”,你要讓你的故事帶出產品,你要讓你的情懷包裝品牌,你要讓你的粉絲變成客戶;

第三步,你要成為“頻道組合制+互助行銷的文創電商平臺”,你要用孵化一家“文創電商”的經驗,或者向外尋求矩陣化合作,或者向內尋求公司化成長。

由此,自媒體人,你便在峰教授的預言下,宛如升級打怪的英雄,一步一步從媒體人,轉型到媒體商人,再到媒體平臺商人。也許,峰教授所預言的4萬億的市場,就有你的一杯羹!

阿裡也是新媒體,百度也是新媒體。你看騰訊是技術公司,其實它在賺遊戲的錢、廣告的錢,難道不是文化產業?你看阿裡是技術公司,其實它是電商全產業鏈服務商,賺的還是廣告的錢,難道不是文化產業?你會發現,技術慢慢變成了手段,技術公司不直接靠技術賺錢,但用技術可以賺文化產業的錢,遊戲的錢、廣告的錢、旅遊的錢…因此,目前的互聯網公司,它們的底座是技術公司,但它們的主營卻是文化產業。用峰教授一句打趣的話來說,就是“IT男來圈文化人的錢”。

第二波紅利期,即將到來?

一番剖析剖析之後,作為傳媒1號的經營者,我開始有了幾分惶恐:原來,作為新媒體的傳媒1號的競爭對手,不僅僅是微信公眾號象限內直面競爭的對手們,竟然還包括了BAT在內的一眾大鱷。

峰教授繼續打趣道:“大家都說現在這個時代下,BAT是繞不過去的三座大山。但是,誰要你們繞過去了?人家BAT是數以億計的粉絲,你們才是數以萬計的粉絲,根本不在一個量級。你想繞過BAT,人家根本不理你。”

可不是!

而作為依託於騰訊這個大平臺的微信公眾號,包括在傳媒1號在內的小型自媒體,還會有上升空間嗎?

2017年以來,有人說,微信公眾號的紅利期過了。然而,峰教授卻又截然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微信公眾號作為傳統媒體那種以廣告收入為商業模式的紅利期過了,但是屬於微信公眾號的第二波紅利期卻尚未真正到來。通過公眾號“一條”的實踐,我們已經看到了微信公眾號從“傳播型”轉化為“經營型”所能帶來的巨大紅利,甚至能達到上億的盈利規模。

因此,微信公眾號的第二波紅利期是它作為“賣場”的全新身份,以自媒體的吸粉能力為基礎、品牌效應為後盾,開發自屬產品,宣傳自家廣告,形成產品、行銷、管道一體化的基於互聯網的新型賣場。這實則就是對傳統經營思路的顛覆,傳統品牌只有產品,它要需要去尋求代言人合作做人格化,尋求媒體合作做廣告,尋求賣場合作做管道,如此複雜的流程與協作之下才能完成一個商業模式的閉環,而在自媒體的自有品牌之下,這一切都得到了完美的打通。

“賣場”三部曲,怎麼走?

那麼,以微信公眾號為代表的自媒體,究竟如何完成從“廣告場”向“賣場”的轉型呢?

第一步,圈粉穩流

開“賣場”,核心競爭力便在於“人流”。

目前之所以許多微信公眾號仍停留在廣告模式,而尚未進化到賣場模式,除了意識層面上尚未認識到轉型的前景與價值外,現實的因素便是許多嚮往這個路線上靠的自媒體並沒有足夠支撐做“賣場”的日均人流量與品牌忠誠度。

這兩個指標也導致了,想要從“廣告場”轉型做“賣場”的自媒體,不能只做流量不顧品牌,或者只做品牌不顧人流。所以,既要兼顧娛樂性,卻又不能過度娛樂化。否則即使能吸粉,也未必能建立優質的品牌形象。可供參考的一個方案是,進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吸粉方式,以建立更加有人格化的品牌認知。

但這裡所說的“吸粉穩流”,並非要求達到BAT的數以億計的使用者規模,事實上,即使是垂直領域,即使是幾萬粉絲,若有極高的品牌忠誠度、極好的帶貨能力、能夠實現賣場銷售的穩健運行,就已經達到了“賣場”的入門門檻了。

第二步,文創電商

那麼,對於擁有足夠粉絲規模、具備“賣場”開業資質的自媒體而言,第二步便是開始經營第一家“文創電商”了。

峰教授說,“文創電商”這個領域,是他在未來極其看好的一大領域。預計到2025年,電商的整體規模將達到20萬億,而這其中只要有五分之一屬於文創電商,即4萬億的市場規模屬於文創電商,設若10億為上市的門檻,文創電商領域就會出現4000家的上市公司,那是多麼具有想像空間的未來前景!

但是,在自媒體上做“賣場”,絕不是如微商那樣單刀直入地陳列九宮圖,這是不具備任何傳播力與行銷力的。“文創電商”的經營之道是,你要為你的品牌、你的產品做內容、講故事,使用者在免費體驗了你的內容後,因為情懷、因為認同、因為信任,自願付費了你的產品。峰教授幽默地補充,“要變成文藝青年型的商人,比較有前途”。

峰教授梳理了電商的發展脈絡。第一種,純粹電商,現在已經發展到了天花板,難以突破;第二種,網紅電商,先塑造網紅,再轉入電商,這是目前的大勢,但是若沒有故事的依託、品牌的培育未必長久;第三種,當下微信公眾號中的電商,一種是文中植入式,一種是文末掛入式,初有成型,仍未完善;第四種,便是即將到來的“文創電商”,即故事化的電商,讓故事與電商同步成長,讓故事為產品提供永久性的品牌計畫。

而你一旦打開了“文創電商”之門後,各種機會便可能蜂擁而來。因為你有人格魅力,你有品牌價值,你有粉絲擁躉,所以,你可以賣的衍生品其實非常多。以傳媒1號來說,我們現在免費提供了讀者優質的內容,未來是不是可以做精選文集,是不是可以做付費課程,甚至如果基於讀者對傳媒1號品質的認同,是不是可以為讀者嚴選好物甚至自創品牌?在進階“文創電商”序列後,需要做的就是開放思維、不拘一格。

第三步,平臺運作

然而,止步于單一平臺的“文創電商”似乎還不夠過癮,似乎還不夠規模,似乎還有更大的上升空間。

到這裡,自媒體便要由“文創電商”升級為“頻道組合制+互助行銷的文創電商平臺”了。從單一作戰模式到群體作戰模式,這一打發將成為多數新媒體的未來,而且可以茁壯成長。

峰教授認為,在互聯網上,平臺為王;同時,在互聯網上,有三種規模的平臺:第一種是大型平臺,它們做的是產業鏈,例如BAT;第二種是中型平臺,它們做的是專業化,比如專注做電商的京東,專注做內容分發的今日頭條;第三種則是小型平臺,它們做的就是“小賣場”和“小傳播”,也就是這裡即將展開的自媒體“文創電商平臺”。

峰教授判斷,在未來,大型平臺只會有100個,中型平臺只會有1000個,而小型平臺則會達到100萬個。接續上文峰教授對BAT不搭理你的話茬,他補充道,“雖然BAT根本不理你,但是如果你能做成平臺,如果你的平臺規模無法撼動它,它不會制約你的發展,你可以安心賺錢;如果你的平臺規模已經足夠巨大,它也制約不了你的發展,你還是可以安心賺錢。這就好似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那麼,自媒體如何形成“小型平臺”呢?

方式一,矩陣化。

假設你只有5萬粉絲,能做“賣場”嗎?能做“平臺”嗎?顯然不行。但是,你能不能找一批跟你同一個量級的自媒體呢?可否進行頻道組合,進行互推呢?發于微時,每個尚未長成參天大樹的自媒體當都有發展的需要、擴展的需要、盈利的需要之時,這樣的頻道組合是最有利於彼此的傳播最大化、利益最大化。而這樣的矩陣聯盟,也就相當於5萬粉絲的N倍,隨著組合能力的見長,甚至影響力超越一線大號。這時,還不能做“賣場”,不能做“平臺”嗎?

方式二,公司化。

要用做公司的思維來做新媒體。當你有一個自媒體成功經驗的時候,是否可以用這一套方法論去孵化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自媒體呢?那麼,此時,你若成立一個公司,同時做10個、20個自媒體,成為一個自媒體集團,如果一個自媒體盈利50萬,那麼20個自媒體,也有1000萬的盈利規模。

結 語

至此,峰教授便指出了未來新媒體尤其是自媒體的發展步驟:

第一步,你要成為“文創自媒體”,你要是有故事的,有情懷的,有粉絲的;

第二步,你要成為“文創電商”,你要讓你的故事帶出產品,你要讓你的情懷包裝品牌,你要讓你的粉絲變成客戶;

第三步,你要成為“頻道組合制+互助行銷的文創電商平臺”,你要用孵化一家“文創電商”的經驗,或者向外尋求矩陣化合作,或者向內尋求公司化成長。

由此,自媒體人,你便在峰教授的預言下,宛如升級打怪的英雄,一步一步從媒體人,轉型到媒體商人,再到媒體平臺商人。也許,峰教授所預言的4萬億的市場,就有你的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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