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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網上炫富,結果逼裝大了

近來, 網上一位年輕的張姓女律師火了, 可是火的方式卻讓她高興不起來--她被網友扒了個底朝天看笑話。

01

先來看看, 為什麼她會火起來

她的朋友圈, 是這樣的

看上去, 好像真的是一個年輕, 漂亮, 高學歷, 高職位, 高收入, 高階層的單生女性, 就像那些瑪麗蘇偶像劇裡面的女主角一樣, 終究會有一個長相英俊, 身家百億的大城市男人愛上她。

02

裝逼怎麼了, 犯法嗎?

網友們, 紛紛表示此女太裝逼了,

曬個自拍還要發品牌和價格, 炫富有這麼炫的嗎, 當律師真有這麼掙錢嗎?有必要瞧不起縣城人嗎?

同事間, 委婉地叫她收斂一點, 後來還怕影響到公司形象, 而且公司還把她的個人資訊從網站上撤下去了。

但是這一起看似簡單又常見的網路裝逼事件, 鬧得越來越大。

1月10日,廣東省律師協會向深圳市律師協會發送了一份案件轉送函,表示從相關管道瞭解到張晴律師在網上發表的資訊涉嫌虛假宣傳。

虛假宣傳1:

她自稱為亞太第一大所盈科律師事務所(盈科雖然是國內頂尖的律所之一,但怎麼也不敢自稱亞太第一大所)的合夥人。

在公司網站撤下她的個人資訊之前,有人在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官網裡搜索“張晴”,看到她的介紹頁面,職位並不是合夥人,而是“專職律師”。

深圳市律師協會的官網上,可以看到張晴的資訊,她是2015年9月22日取得律師執業證,至今未滿三年。

但《律師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律所合夥人要三年以上執業經驗。

虛假宣傳2:

如果這個亞太第一大律所合夥人是假的,那麼北大的本科學歷是不是假的?

果然,經過北大法學院的校友透露,北大法學院沒有這個人。北大學歷,是自考本科,算是混的一個“校友”的頭銜。

虛假宣傳3:

而根據2018年廣東律師的收費標準,計時收費明明白白寫著:200-3000元一小時。公開超標準收費600-1800元。

相當於在公眾平臺上亂說自己公司的收費標準。

根據今日說法的普及:

Q1:就律師行業而言,什麼是虛假宣傳?

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六條的規定,律師要遵守誠實守信原則。對本人及所在律師事務所進行不真實、不適當、可能使公眾對律師產生不合理期望的宣傳,破壞了律師行業的聲譽,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Q3:如果律師經調查後最終被認定為存在虛假宣傳行為,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

根據《律師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應當警告、罰款。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一條的規定可能也會面臨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的處罰。

大姐,你是什麼職業不好,偏偏是特別看重真實證據和聲譽的律師啊,長點腦子行嗎?

03

大家厭煩的不是炫富,而是欺騙

想一想,如果一個公司剛入職的基層職工,在網上說自己是公司的董事兼股東,非要把自己公司的國內民營500強說成是世界50強,大學都沒讀,卻稱自己哈佛本碩博連讀,還瞧不起來自小縣城的人,而且在網上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被公司知道了,估計是只有直接開除這麼一條路。

仔細看一看,雖然張律師被扒出來基本上經歷都是假的,但是如果她穩一點,低調一點,管住自己的嘴會怎麼樣?

一個年輕漂亮,就職於國內的頂級律所的單身女性,混到了一個北大校友的“頭銜”,在大多數同齡職場人中,她算是厲害的。更是相親市場中的大殺器。

多過幾年,多做點案子積累了足夠的經驗和人脈,說不定還能混的風生水起,真的成為年薪百萬的金領。

但是,她被她的虛榮,被她臆想出來的“主角光環”給毀了。在盈科估計是不好混了,更是讓律師圈的其他人看不起。

瑪麗蘇的夢不犯法,但拿到職場中就是忌諱。

飯可以亂吃,逼不能亂裝,實在忍不住裝逼,你能不能別留下把柄?

好歹說自己是“某頂級律所”呀!

或者丟掉自己律師這個身份去炫自己買的Burberry呀!

或者只發圖裝個暗逼,別配那麼矯情的文字呀!

作為公司的員工,你的一言一行都是代表的公司,也是代表著這個行業,估計盈科高層現在也頭疼:當初是誰把這個人招進來的?

你在職場上裝過什麼逼?

鬧得越來越大。

1月10日,廣東省律師協會向深圳市律師協會發送了一份案件轉送函,表示從相關管道瞭解到張晴律師在網上發表的資訊涉嫌虛假宣傳。

虛假宣傳1:

她自稱為亞太第一大所盈科律師事務所(盈科雖然是國內頂尖的律所之一,但怎麼也不敢自稱亞太第一大所)的合夥人。

在公司網站撤下她的個人資訊之前,有人在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官網裡搜索“張晴”,看到她的介紹頁面,職位並不是合夥人,而是“專職律師”。

深圳市律師協會的官網上,可以看到張晴的資訊,她是2015年9月22日取得律師執業證,至今未滿三年。

但《律師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律所合夥人要三年以上執業經驗。

虛假宣傳2:

如果這個亞太第一大律所合夥人是假的,那麼北大的本科學歷是不是假的?

果然,經過北大法學院的校友透露,北大法學院沒有這個人。北大學歷,是自考本科,算是混的一個“校友”的頭銜。

虛假宣傳3:

而根據2018年廣東律師的收費標準,計時收費明明白白寫著:200-3000元一小時。公開超標準收費600-1800元。

相當於在公眾平臺上亂說自己公司的收費標準。

根據今日說法的普及:

Q1:就律師行業而言,什麼是虛假宣傳?

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六條的規定,律師要遵守誠實守信原則。對本人及所在律師事務所進行不真實、不適當、可能使公眾對律師產生不合理期望的宣傳,破壞了律師行業的聲譽,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Q3:如果律師經調查後最終被認定為存在虛假宣傳行為,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

根據《律師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應當警告、罰款。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一條的規定可能也會面臨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的處罰。

大姐,你是什麼職業不好,偏偏是特別看重真實證據和聲譽的律師啊,長點腦子行嗎?

03

大家厭煩的不是炫富,而是欺騙

想一想,如果一個公司剛入職的基層職工,在網上說自己是公司的董事兼股東,非要把自己公司的國內民營500強說成是世界50強,大學都沒讀,卻稱自己哈佛本碩博連讀,還瞧不起來自小縣城的人,而且在網上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被公司知道了,估計是只有直接開除這麼一條路。

仔細看一看,雖然張律師被扒出來基本上經歷都是假的,但是如果她穩一點,低調一點,管住自己的嘴會怎麼樣?

一個年輕漂亮,就職於國內的頂級律所的單身女性,混到了一個北大校友的“頭銜”,在大多數同齡職場人中,她算是厲害的。更是相親市場中的大殺器。

多過幾年,多做點案子積累了足夠的經驗和人脈,說不定還能混的風生水起,真的成為年薪百萬的金領。

但是,她被她的虛榮,被她臆想出來的“主角光環”給毀了。在盈科估計是不好混了,更是讓律師圈的其他人看不起。

瑪麗蘇的夢不犯法,但拿到職場中就是忌諱。

飯可以亂吃,逼不能亂裝,實在忍不住裝逼,你能不能別留下把柄?

好歹說自己是“某頂級律所”呀!

或者丟掉自己律師這個身份去炫自己買的Burberry呀!

或者只發圖裝個暗逼,別配那麼矯情的文字呀!

作為公司的員工,你的一言一行都是代表的公司,也是代表著這個行業,估計盈科高層現在也頭疼:當初是誰把這個人招進來的?

你在職場上裝過什麼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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