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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稅務局的最後“通牒”:2月28日之前申請自動披露還不晚!

2月28日是加拿大稅務局給所有需要申報自動披露的納稅人的最後一個機會。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近日加拿大聯邦稅務局發佈了新修訂政策:IC00-1R6稅務自動披露Revised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VDP)。 該新稅務政策將在2018年3月1日實施。 凡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遞交的申請, 選擇“坦白從寬|”, 還能按照現行VDP政策受理, 從中受益。 不然3月1日實施的新政策會更嚴格的讓你“無處可逃”。

現行VDP的政策:

現行VDP可以把個人或公司的報稅錯誤做主動自動披露申報, 只要在稅務局查問你之前申報, 補交所得稅額, 可以免去罰款和利息滯納金(例如:少報, 漏報全球收入;少報, 漏報特定海外資產和海外企業;少報, 漏報關聯公司交易;等)。

此方案備受廣大個人和公司納稅人的使用, 但每個稅項只能自動披露一次。

滿足現行自動披露VDP申報的4個條件:

1. 披露必須是自願的。

2. 披露必須涉及罰金。

3. 披露所涉及的資訊必須是過期一年以上。

4. 披露必須是完整的。

具體可看CRA文件IC00-1R5。

現行VDP政策強調“自願”。 但新政策VDP將讓納稅人處於非常被動的位置。

新政VDP的改變:

新的VDP將分成兩類(IC00-1R6):

有限自動披露(Limited Program):受用於故意漏報者, 或過去五年裡至少兩年公司總營業額在2.5億加幣以上者。

稅務局按情節重輕, 納稅人的“複雜”程度, 所涉及的金額數量, 年份, 酌情審定是否把自動披露納入有限自動披露。

有運用稅務天堂的, 或連年漏報的, 或資深納稅人, 將自動被納入有限自動披露。

稅務局若已公佈對某項收入進行“嚴打”後再自動披露的將被納入有限自動披露。 這也包括針對性的稅務局信件。

有限自動披露將不減免任何罰款和利息滯納金, 只免去刑事和重大過失處罰 (gross negligence penalties).

普通自動披露(General Program):沒有被歸類為有限自動披露的將算作普通自動披露。

普通自動披露會獲得豁免全部罰金, 及部分利息滯納金。

其他改變:

不再允許無記名(No name)自動披露。 但允許與稅務局進行無記名預先接觸, 看情形瞭解是否該做自動披露。

國際轉移價格披露將自動轉由“轉移價格覆核委員會”統一處理。

所欠所得稅稅額必須在自動披露時預估並預交。

主動上報過去指導你違規的“稅務師”的名字和資訊。

會計師建議:

若有少報, 漏報全球收入或少報, 漏報特定海外資產和海外企業的納稅人應在2018年2月28日前主動自動披露。

此次加拿大聯邦稅務局頒佈的新修訂稅務自動披露政策意在減少自動披露的優勢, 以增加其日後的稅務審計收入。

建議需要的小夥伴們應該抓緊時間, 立即採取行動, 以免新政策的收緊打壓會產生更負面的後果。 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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