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剛過, 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人員比以前更忙了。 自2014年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開展以來, 該部門“權力清單”不斷擴充, 新的一年, 該部門又承接了包括房地產、建築業等領域在內的290項綜合執法行政處罰事項。
前期,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已與市建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相關部門進行了細緻有序的溝通交接。 “今年新增的建築、房地產領域, 專業性強、工作要求高, 如何開展好業務培訓, 提高執法隊員處理案件的能力是當務之急。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政策法規科相關負責人說。
據悉, 前期,
記者瞭解到, 自2014年9月, 南湖區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以來, 目前, 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清單”不斷“加碼”, 共行使城市管理領域處罰事項163項;國土、安監、水利、環保領域164項;房地產、建築業領域290項等的處罰權及其相關的檢查及強制措施權。
2017年, 國土領域共查處衛片違法案件21起, 涉及土地面積4.3萬平方米;安全生產領域檢查單位755家,
“2018年起, 我們行使房地產、建築業處罰權是行政執法改革的重要一步, 也是一個新的開始。 ”上述負責人表示, 今年, 為能夠依法依規辦案、抓品質辦好案, 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發佈了《嘉興市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集體討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