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女友分手一個月了, 她之前跟我借過兩萬塊錢, 分手的時候我們都在氣頭上, 提了分手之後, 就沒有再說別的事情了。
可是, 後來冷靜下來了以後, 我想起了這件事情, 一直想要跟她要錢。
可是, 我一直沒能想到辦法, 該怎麼開口跟她要錢。 今天她突然給我打電話, 說有事要找我, 約我在我們第一次遇見的咖啡廳見面。
我告訴她, 剛剛好我也有事情找她, 她說那正好乾脆就見面了說。 說完她沒燈我開口就把電話掛了, 本來我想著直接在電話裡要錢的。
這下好了, 只能再跟她見一面了。
我到咖啡廳的時候, 她已經在那裡等我了。 跟她戀愛這麼多年, 每次約會她都遲到, 這還是第一次, 她比我早到。
心裡想想, 還真是諷刺呢?分手了倒是不遲到了。 以前談戀愛的時候, 就是什麼事情都是她先說, 這一次我想先說了。
坐下來以後, 我看了她一樣, 離開我一個月倒是圓潤了不少, 我還為她買醉一個月, 瘦了十斤, 看來人家一點也你在乎我們的感情。
"我先說吧!既然分手了, 請你把那兩萬塊錢還給我吧!"我儘量讓自己冷漠一點。
她微微一頓, 沒有說話拿出一張紙遞給我, 有些尷尬地看著我:"你看看這個吧!"
我接過來一看, 好傢伙, B超單子, 上邊顯示她已經懷孕一個月多了。 也就是那段我不願意帶套的日子懷的, 想想自己不能做不負責任的人。 本來吵架分手也是雞毛蒜皮的事情, 我看著她:"錢不用還了, 我再給你二十萬, 我們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