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遇到危險和困難, 很多人首先想到就是撥打110。 然而, 你是否知道如何撥打110?哪些情況可以撥, 哪些情況不能撥?撥打110需要注意哪些問題?今年1月10日是全國第32個“110宣傳日”, 山東警方發佈110職責範圍及如何正確撥打110的提示。
早在2003年, 公安部就制定印發了《110接處警工作規則》, 明確規定了110報警服務台接受電話報警、求助和投訴的範圍。 其中, 受理求助的範圍包括: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 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老人、兒童及智障人員、精神病患者等人員走失, 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公民遇到危難, 處於孤立無援狀態的;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 威脅公共安全、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和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生命或者財產安全, 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什麼情況下可以撥打110?當公民人身、財產受到不法侵害,
撥打110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正確瞭解、使用110報警電話, 明確110的職責範圍。
●打電話時, 注意110接警員提示的要點, 按接警員的提示回答問題。 講明所報警情發生的地點、時間、目前狀況、報警事由和聯繫方法。 若事發緊急、突然, 請儘量保持鎮靜, 尤其要把事件發生的具體地點位置講清,
●儘量克服焦躁情緒, 語言簡練、吐字清楚。
●如實反映事件的實際情況, 不誇大、不歪曲。
●撥打110後, 請保持通訊暢通, 以便公安民警隨時與報警人聯繫。
●如無特殊情況, 報警人在報警後應在報警地等候, 注意觀察民警到來, 在民警到來後主動聯繫。
●報警人應積極協助警方開展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