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微生物隨處都用,這些得注意

1.核對資訊

應首先核對標本的基本資訊, 包括標本性質、品質、數量, 以及再次確認事先商定的檢測目的與專案等。 因為, 環境的消毒品質考核與感染來源調查實驗具有較大的區別。

實驗人員應盡可能在2h之內實施實驗。 因為, 標本中的細菌在室溫下仍然可以繼續增殖。

1、2016年下發的規範中“7.5.2每季度應對診療室、清洗消毒室的環境消毒效果進行監測, 監測方法應遵循WS/T 367的規定。 ”, 根本沒有要求對其進行環境衛生學監測。

2、儲鏡庫(櫃)的內表面應光滑、無縫隙, 要求保持清潔、通風、乾燥, 每週清潔消毒1次, 遇污染時應隨時清潔消毒。 如果措施落實得當, 環境也是清潔, 不會污染內鏡。

3、儲存的內鏡, 次日均需要進行再次消毒、終末漂洗、乾燥後,

方可用于患者診療, 儲鏡庫(櫃)的環境對內鏡造成的影響較小。

所以, 沒有必要對儲鏡庫(櫃)進行環境效果監測, 假如你懷疑儲鏡庫(櫃)的環境真的影響了內鏡的消毒效果的話, 可以進行目標菌監測。

1.問:純化水系統和注射用水系統, 用紫外線定期消毒等是否就可以了?若不行, 應該用什麼方法?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要求企業應對純化水、注射用水管道進行清洗消毒, 而沒有強制要求消毒的方式方法。 紫外線消毒效果的影響因素較多, 如紫外線波長、強度、照射時間、水層厚度等, 不易控制, 可作為消毒的輔助手段。

純化水系統和注射用水的消毒有多重方式, 例如:純化水系統可採用巴氏消毒或純蒸汽滅菌, 注射用水可採用純蒸汽滅菌或過熱水滅菌等。 而紫外線僅僅是輔助的方式, 可以延長消毒週期, 但其效果十分有限。

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設備情況以及消毒週期來確定具體的消毒和滅菌方式, 並對其進行充分的驗證。但一般情況下,不建議純化水系統和注射用水系統僅僅採用紫外線定期消毒這一種方式。

2.問,潔淨區監控,半球型攝像頭每次清洗清潔不乾淨,而且死角清洗不等,非常不衛生環保,請問有什好的清潔方法?

答:針對潔淨區潔淨室專業研發生產的潔淨區專用攝像頭,潔淨區專用攝像頭是維遠泰克針對潔淨區、無塵車間的特殊使用環境,專門為藥廠、電子廠、醫院手術室、食品廠等的潔淨區/無菌室/無塵車間開發的私人網路絡攝像頭。該攝像頭可以無縫嵌入彩鋼板安裝,純平圓形外表面與彩鋼板平齊,無衛生死角,易清潔易消毒。該攝像頭可對關鍵工序、關鍵崗位進行24小時的定點監控。攝像頭與維遠泰克OPCMES軟體結合使用可實現潔淨區監測報警事件與視頻片段關聯。潔淨區作為製藥企業的生產場所,對環境、著裝、人員流動等有嚴格的規定和要求。通過單個半球型攝像頭無法全面的監控潔淨室人員的操作,更無法對重要設備的運行狀態、操作過程進行即時定點監控。如何實現潔淨區遠端非現場的重點崗位、關鍵設備的定點即時監控?

要實現潔淨區操作間的多點監控,現有技術條件下,需要增加潔淨室的監控攝像頭的數量。半球型攝像頭安裝於天花板,安裝位置過高,清理不方便,同時存在衛生死角,加大了潔淨室清潔和驗收的工作量。

潔 淨區嵌入式專用攝像頭解決了該項難題。潔淨區嵌入式專用攝像頭安裝于潔淨區彩鋼板牆體上,通過嵌入彩鋼板的方式安裝,安裝高度距離天花板約 40-60cm。該攝像頭平面為純平面板,嵌入彩鋼板後,攝像頭平面與彩鋼板平面平齊,在利用牆擦清潔牆面的同時實現了攝像頭的清潔。同時,攝像頭的純平 面板零衛生死角,不存在清理不到位的情況。

3.問:藥品生產企業潔淨廠房空氣潔淨度環境參數的監測標準與依據是什麼?《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未明確規定潔淨室的技術標準,例如:換氣次數、溫度、濕度等,那麼協力廠商在對潔淨室進行潔淨度級別檢測確認時應採用何種標準?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第四十二條規定:"廠房應當有適當的照明、溫度、濕度和通風,確保生產和儲存的產品品質以及相關設備性能不會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影響"。企業應結合產品和工藝特點確定潔淨區的溫度和濕度範圍。

關於潔淨室技術標準,我國有多個國標均有所涉及,如:《醫藥工業潔淨廠房設計規範》(GB50457-2008)、《潔淨室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591-2010)等。懸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的檢測方法可參考GB/T16292-2010、GB/T16293-2010、GB/T16294-2010等國標。

ISO14644對潔淨室的技術標準也有很強參考意義,另外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認證管理中心組織編寫的《藥品GMP指南》中也列出了一些要求,如換氣次數 D級動態標準:6-20次/h;C級動態標準:20-40次/h;B級動態標準:40-60次/h等。

4.問:規範要求在關鍵操作中對微生物進行動態監測,浮游菌是否需要在全過程進行動態監測?

答:根據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附錄一無菌藥品第十一條規定,應當對微生物進行動態監測,評估無菌生產的微生物狀況。監測方法有沉降菌法、定量空氣浮游菌採樣法和表面取樣法(如棉簽擦拭法和接觸碟法)等。動態取樣應當避免對潔淨區造成不良影響。成品批記錄的審核應當包括環境監測的結果。

這裡強調的是對無菌生產的環境必須進行動態監測來評估微生物狀況,這個動態監測並未要求全過程進行。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中還規定了"動態取樣應當避免對潔淨區造成不良影響"。企業應對採取的監測方法和程式進行評估。尤其要考慮到浮游菌採樣過程及相關干預可能會對關鍵區的氣流組織產生影響。所以,在關鍵操作中對微生物進行動態監測,浮游菌不需要進行全程動態監測。

5.問:原料藥專用生產設備(單一品種)在進行清潔驗證時,是否還需要檢測活性成分的殘留量?按目測殘留無可見物料為標準是否可行?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清潔方法應當經過驗證,證實其清潔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清潔驗證應當綜合考慮設備使用情況、所使用的清潔劑和消毒劑、取樣方法和位置以及相應的取樣回收率、殘留物的性質和限度、殘留物檢驗方法的靈敏度等因素。

單一品種原料藥生產過程中專用設備的清潔驗證,從風險的角度看,專用設備上的活性成分殘留對後續生產產品品質影響不大。清潔驗證的重點在於確認是否存在相關雜質(降解產物、反應物)的殘留,該殘留是否能夠確保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果為生產單一品種的專用設備,應綜合評估原料藥(或中間體)在相關設備上的性質,是否有高活性的雜質產生、該雜質在本清潔方式下殘留的標準能否達到等。通常情況下,清潔驗證需要通過取樣檢測的方式來證明,不能僅以目測無可見殘留為指標。

目測殘留無可見物料通常作為每次清潔行為之後的檢測標準。

6.問:規範規定"取樣區的空氣潔淨度級別應當與生產要求一致"。如何理解"與生產要求一致",是與物料將被使用的生產環境一致還是與物料本身生產的環境一致?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的完整要求為"第六十二條通常應當有單獨的物料取樣區。取樣區的空氣潔淨度級別應當與生產要求一致。如在其他區域或採用其他方式取樣,應當能夠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的要求是為了控制在取樣過程中引入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風險。從風險角度看,取樣的條件與被取樣物料的生產條件一致不會放大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風險,所以取樣區的空氣潔淨度級別應不低於所取樣物料將被使用的生產條件是可以接受的。

7.問: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的洗瓶、灌封、配料的潔淨級別如何劃分?它們的協助工具間與其生產操作間的潔淨級別一定要相同嗎?如操作間是B級背景下的A級,它的輔助間是B級可以嗎?

答:對於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各工藝步驟應處於何種潔淨級別,藥品GMP附錄1第十三條給出了示例,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洗瓶可設在D級,灌封在B級背景下的A級,可除菌過濾的藥液或產品的配製在C級,無菌配料應在B級背景下的A級。無菌藥品的生產操作環境可參照該示例進行選擇。

應當注意的是,核心區域的佈局應合理,儘量減少協助工具間的設置,如必須設置輔助間,應儘量減少其對核心區域的影響。輔助間的具體潔淨級別應根據在該房間內進行的操作或所存儲物料和器具的特性確定。

8.問:我公司將小容量注射劑與大容量注射劑的濃配與稀配放在C級區,提高了濃配的潔淨級別,這是否可行?

答:是否可行,需要考慮濃配工序對稀配工序造成的影響是否可被接受,能否可以採取措施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可能性。例如,濃配過程中可能使用大量物料,有粉塵產生,可造成污染或交叉污染(活性炭的稱量、配製等)。企業應考慮能否採取相關措施,確保將粉塵污染或交叉污染的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準。

9.問:規範中沒有提及"消毒劑輪換",是否說消毒劑可以不輪換?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附錄一無菌藥品第四十三條規定:"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對潔淨區進行清潔和消毒。一般情況下,所採用消毒劑的種類應當多於一種。不得用紫外線消毒替代化學消毒。應當定期進行環境監測,及時發現耐受菌株及污染情況。"

雖然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沒有強制規定消毒劑必須輪換使用,但實際上對生產企業提出了更為科學的要求。企業以往通常是按照要求進行消毒劑輪換,而對消毒劑輪換使用對潔淨區消毒的效果不做研究。新修訂藥品GMP要求企業對環境監測資料統計分析,進而確定不少於一類的消毒劑如何使用,最終確保消毒劑在潔淨區內的消毒有效性。

10.問:規範要求潔淨區與非潔淨區之間、不同級別潔淨區之間的壓差應當不低於10帕斯卡,如果生產核心區域為A級,那麼從核心生產區A級到非潔淨區是否至少會有40帕斯卡的壓差?如何達到?

答:是的。可由專業的設計院對空氣淨化系統進行設計,在此基礎上,通過送風量與回風量的合理配置以及不同潔淨級別的換氣次數的差異來達到這一要求。

11.問:相同潔淨區不同功能區域之間的壓差應當多少合適?無壓差可以嗎?

答:藥品GMP第四十八條規定:潔淨區與非潔淨區之間、不同級別潔淨區之間的壓差應當不低於10帕斯卡。必要時,相同潔淨度級別的不同功能區域(操作間)之間也應當保持適當的壓差梯度。

在相同級別的潔淨區內不同功能區域內進行的操作有產生交叉污染潛在風險或儲存的物料或器具有受到其他功能區域的污染的潛在風險時,應保持一定的壓差,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發生。設置相同潔淨度級別的不同功能區域的壓差時,企業應對整個區域內的壓差數值進行全面計算評估,一般可以小於不同潔淨級別的壓差。同時還應對關鍵區域的氣流組織形式進行研究,以防壓差梯度不合理或過大而產生污染或交叉污染。

12.問:固體製劑車間多品種生產時,除潔淨走廊保持正壓防止交叉污染以外,是否還需要採取別的措施,比如加穿潔淨服、設置氣鎖進行隔離等?

答:企業生產過程中應當盡可能採取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第一百九十七條列舉了數種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採用壓差控制便是其中之一。

企業採用何種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應首先綜合 考慮所生產藥品的特性、工藝和預定用途等因素,進而確定廠房、生產設施和設備多產品共用的風險情形,再根據風險的級別進一步確定採取相應的措施將污染或交 叉污染降至可接受的水準,並應定期檢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並評估其適用性和有效性。

13.問:潔淨廠房的壓差梯度始終維持在10Pa以上,則空氣淨化系統需要不間斷運行。但廠房不可能不間斷生產(尤其如凍乾粉針劑車間),請問可否在不生產過程中設置值班風機或降低風機頻率,以保持相對正壓(但達不到10Pa)?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1無 菌藥品第三十二條規定:在任何運行狀態下,潔淨區通過適當的送風應當能夠確保對周圍低級別區域的正壓,維持良好的氣流方向,保證有效的淨化能力。第三十八 條規定:無菌藥品生產的潔淨區空氣淨化系統應當保持連續運行,維持相應的潔淨度級別。因故停機再次開啟空氣淨化系統,應當進行必要的測試,以確認仍能達到 規定的潔淨度級別要求。

規範要求潔淨廠房的壓差梯度始終維持在10Pa以 上,主要是指在生產過程的控制,是為了防止在生產過程中由於空氣流動產生的污染和交叉污染。在沒有產品生產的過程中,企業可採取如設置值班風機或降低風機 頻率等保持相對正壓的措施,並進行風險評估,要有資料證明這種運行方式不會增加因潔淨區壓差改變而帶來的微粒和微生物污染的風險。但一般而言,核心關鍵區 域與不同級別的壓差不應小於10Pa。

14.問:藥品GMP規定:口服液和固體製劑、腔道用藥(含直腸用藥)、表皮外用藥品等非無菌製劑生產的暴露工序區域及其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最終處理的暴露工序區域,應當參照"無菌藥品"附錄中D級潔淨區的要求設置,企業可根據產品的標準和特性對該區域採取適當的微生物監控措施。口服固體製劑車間生產潔淨區的走廊、清洗站、中間站等非生產功能間屬於藥品GMP規定的暴露工序嗎?

答:口服固體製劑車間生產潔淨區的走廊、清洗站、中間站應屬於協助工具區域,儘管不屬於某個工序,但卻是整個口服固體製劑生產過程各工序相互銜接的區域。該區域是否參照無菌藥品附錄中D級潔淨區的要求設置,主要取決於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所採用的容器及其操作。如果容器是敞口的,或在上述區域中有將容器打開進行的操作,那麼上述區域應參照無菌藥品附錄中D級潔淨區的要求設置。

15.問:口服固體製劑潔淨要求是否必須要達到D級區的要求?如果只是參照,那在潔淨環境測試應依照何種標準?比如口服中藥固體製劑的中藥藥材粉碎和提取清膏的環境要求應當是怎樣的?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5中 藥製劑第十三條規定:中藥飲片經粉碎、過篩、混合後直接入藥的,上述操作的廠房應當能夠密閉,有良好的通風、除塵等設施,人員、物料進出及生產操作應當參 照潔淨區管理。因此,中藥材在淨制後的粉碎可在非潔淨的控制區域內生產。對於中藥材經過粉碎後用於中藥提取的,規範沒有明確,企業應結合提取工藝進行分 析。一般情況下此種中藥材粉碎的生產環境並無特殊要求。

附錄5中藥製劑第十一條 規定:中藥提取、濃縮、收膏工序宜採用密閉系統進行操作,並線上進行清潔,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採用密閉系統生產的,其操作環境可在非潔淨區;採用敞口 方式生產的,其操作環境應當與其製劑配製操作區的潔淨度級別相適應。因此,企業應根據提取設備的選型、生產操作的方式確定提取的環境是非潔淨區還是潔淨 區。如果確定應在潔淨區生產的,則該潔淨區通常應符合D級區的要求。

16.問:口服固體製劑生產的暴露工序應參照無菌藥品附錄中D級潔淨區的要求設置。請問其工作服的清洗需要在D級潔淨區嗎?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沒有強制在D級區進行工作服的清洗。為了減少懸浮粒子和微生物的污染,企業應結合自身產品情況以及人流、更衣設計進行評價,自行決定是否將工作服放在D級潔淨區進行清洗。

17.問:口服固體製劑的空氣淨化系統在不生產時間停運,在生產前的一定時間前開啟,並經過驗證,該時間段可以到達自淨。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藥品GMP的要求?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要求藥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藥品品種、生產操作要求及外部環境狀況等配置空調淨化系統,使生產區有效通風,並有溫度、濕度控制和空氣淨化過濾,保證藥品的生產環境符合要求。

企業在對系統進行設計、確認、運行、管理時需要考慮 多種因素對於生產環境的影響,並不能僅從一、兩個方面考慮問題。如果企業的空氣淨化系統採取所問問題的方式,企業在進行驗證時應考慮到停運的時間、環境的 溫濕度、不同季節環境中可能存在的菌種、芽孢等最差條件,並進行充分驗證。空氣淨化系統停運後重新開啟,無額外的消毒措施,只單純依靠自淨時間控制,很多時候容易導致產品微生物污染的風險。

18.問:我公司準備自己對原水水質進行定期監測,但檢測指標不知道如何確定,是按照飲用水的國家標準進行檢測嗎?如果是這樣,那我們直接使用城市自來水是否就可以不進行定期檢測了?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第一百條規定:應當對製藥用水及原水的水質進行定期監測,並有相應的記錄。

對原水水質定期監測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製藥工藝用水的品質。毋容置疑,企業使用的原水無論是地下水、地表水或市政供水,都應定期監測。如果是飲用水,其檢測標準可以參照飲用水的國家標準;若原水並非飲用水,則需要企業自行制定相關標準(應當在廠房設施的DQ階段建立而成,通過考察原水的品質進而指導純化水製備的設計)。

同樣原因,企業使用城市市政供水也應定期進行檢測,從而及時發現原水水質的變化而採取應對措施,能夠降低純化水的品質風險。

19.問:口服固體製劑的潔淨區微生物監測也需要動態進行嗎?若需要,其標準是否與D級一致?什麼樣的微生物監控措施才是適當的?

答:口服固體製劑的生產一般在D級下進行,通常不需要對產品進行動態微生物監控,而應定期對微生物污染的水準進行監測和評估。D級動態微生物監控標準可以參考藥品GMP附錄1無菌藥品第十一條。

20.問:潔淨區環境監測的準備和培養能否在生產區內中間控制區進行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對中間控制區域和品質控制實驗室如何設置進行了規定:第五十六條 生產區內可設中間控制區域,但中間控制操作不得給藥品帶來品質風險;第六十三條 品質控制實驗室通常應當與生產區分開。生物檢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實驗室還應當彼此分開。

由於藥品檢驗(包括中間控制)往往會使用多種試劑、試液,同時會產生實驗後的廢棄物,所以中間控制實驗室的設置,必須要考慮對藥品品質的影響。對於環境監測用培養皿的準備和培養能否在生產區內進行,最主要的是評價其對藥品生產帶來的微生物方面的品質風險。

由於環境監測所用培養基富含營養成分,容易長菌,如在生產區內配製、準備和培養,會極大增加藥品生產過程中的微生物污染風險。因此,不建議在生產區內中間控制區進行潔淨區環境監測的準備和培養。

21.問:我公司潔淨廠房每年進行的環境大消毒是採用臭氧進行,是否需要再增設甲醛薰蒸進行交替使用?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1無菌藥品第四十五條規定:必要時,可採用薰蒸的方法降低潔淨區內衛生死角的微生物污染,應當驗證薰蒸劑的殘留水準。

企業是否需要採用甲醛薰蒸和臭氧交替使用的方法進行 環境大消毒,應結合自身工藝類型、品種特點、物料性質等,根據消毒效果驗證和定期的環境監控資料,判斷現採用的消毒方式是否充分。如有必要,應採用薰蒸的 方法降低潔淨區內衛生死角的微生物污染。因為甲醛薰蒸的效果要明顯強於臭氧。

選擇甲醛薰蒸,還應當關注甲醛的殘留,是否會對產品產生交叉污染,應當考慮使用後的恢復時間和殘留量。企業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綜合評價後自行選擇是否進行交替使用。

22.問:藥品GMP要求已清潔的生產設備應當在清潔、乾燥的條件下存放。是不是意味著一定要清洗完畢就馬上烘乾?採用空調加大通風乾燥方式是否符合此要求?

答:微生物在潮濕的狀態下極易繁殖,已清潔的設備在清潔、乾燥條件下存放的目的就是為了降低受到微生物污染的風險。至於已清潔的生產設備是否清洗完畢後必須立即烘乾,應當採用何種方式進行乾燥,藥品GMP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企業可以採取任何有效措施來使設備達到乾燥狀態,例如,使用壓縮空氣吹乾等。在大多數情況下,應在清洗完畢儘快進行乾燥,不能在潮濕狀態下長時間存放,如果潮濕狀態保持的時間過長,企業應當證明此保存時間的合理性。另外,企業在乾燥措施的設計過程中應當考慮經濟性和可操作性,並防止所用的乾燥措施對已清潔的設備產生二次污染。

23.問:我公司有兩個生產車間,分別為口服固體製劑和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兩個車間HVAC系統停止使用一段時間後,是否都必須對浮游菌、沉降菌進行測試?採樣時採樣點和採樣頻率是否必須與驗證一致?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1無菌藥品第三十八條規定:無菌藥品生產的潔淨區空氣淨化系統應當保持連續運行,維持相應的潔淨度級別。因故停機再次開啟空氣淨化系統,應當進行必要的測試以確認仍能達到規定的潔淨度級別要求。

企業應基於日常維護、監測及驗證和確認的情況來決定停產後HVAC系統的管理(包括測試的頻率),並結合停產中的設施維護管理情況來確定是否需要重新驗證。一般情況下,無菌產品生產環境應對浮游菌和沉降菌進行監測。對於口服固體製劑車間,可以根據生產品質管制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相關要求。但無論如何,企業均須確認HVAC系統停止使用一段時間重新啟用後相關區域能夠達到規定的潔淨級別要求。

24.問:我公司的生產是連續進行的,即設備在批與批之間只進行中間清潔,並不是每批之間都進行清洗(即每批生產之間只進行清場),這種方式是否被認可?如果被認可,那麼下一批產品的生產日期是否需妥按上一批產品的生產日期制定?

答:藥品GMP是藥品生產管理和品質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藥品生產過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錯等風險,確保持續穩定地生產出符合預定用途和註冊要求的藥品。

當生產品質穩定,不易被微生物污染且生產環節能夠進行有效控制的產品時,考慮採用階段性的生產方式組織生產。但必須經過全面的評估並制定規範的管理程式,且須完成相應的全部清潔驗證工作。應明確規定出連續進行生產的批次和時間,換批次生產時,設備可以只進行中間清潔(如:僅清除殘留在設備表面的物料並不進行清洗)。如果生產工藝涉及較劇烈的反應或操作條件,前批殘留的少量物料(產品)可能產生降解或蓄積,並可能影響最終成品品質的,則換批次生產時要考慮進行徹底清潔,或者經過驗證。

總之,採用階段性的生產方式組織生產,需要企業結合產品生產情況自行確定,前提就是確保產品不受到生產過程中污染、交叉污染等的影響,確保持續穩定地生產出符合預定用途和註冊要求的藥品。其有效期的確定也遵從固定的原則。

25.問:我公司生產中藥注射劑(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其濃配工序可否放在D級區?因為製劑所用原料藥為非無菌原料(原料藥生產級別為D級),考慮原料藥來源級別和濃配污染風險大,我們擬將濃配布到D級區,是否可行?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一無菌藥品中第十三條給出了無菌藥品的生產操作環境示例。C級和D級均為無菌藥品生產過程中重要程度較低操作步驟的潔 淨區。非最終滅菌產品的無菌生產操作示例中,C級可進行:灌裝前可除菌過濾的藥液或產品的配製;產品的過濾。D級可進行: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器具的最終清洗、裝配或包裝、滅菌。

從物料角度來看,如果品種為富營養性的品種,容易長菌,並易形成污染。從微生物控制角度考慮,企業應該將生產的主要工序至少放在C級區。

從工藝和設備角度來看,如果企業採用密閉程度較高的生產設備,且工藝中有濃配和稀配,濃配的工藝目的是降低所用原料的微生物、微粒、熱原(細菌內毒素)等負荷負,則可將濃配操作放在D級,但稀配操作應至少放在C級。

總之,企業應當根據產品特性、工藝和設備等因素,綜合分析,最終確定無菌藥品生產用潔淨區的級別

核對資訊,明確檢測目的

2.傾注培養

實驗人員應在生物安全櫃中進行標本的接種,先對採樣管中的採樣液進行充分震盪後,取採樣液1mL(或根據以往的經驗,做不同的稀釋倍數)接種平皿,平行2塊;用冷卻至40℃~45℃熔化的營養瓊脂培養基,每皿傾注15mL~20mL,置36℃±1℃恒溫培養箱培養48h後計數。取細菌菌落數在30cfu/平皿~300cfu/平皿稀釋度的平皿進行計數(菌落呈片狀生長的平皿,不宜計數;如沒有適合的稀釋度,只得報告無法計數。),傾注培養僅適用於細菌菌落總數(CFU)的計數。在細菌菌落總數計數時,將2塊平皿上的細菌菌落數進行計數,相加後除以2,再乘以採樣液的數量,如採樣液為10mL,即乘以10。如採樣液經過倍比稀釋後再接種的,計算結果時別忘了還需乘以稀釋的倍數。實驗應設陰性、陽性對照平皿。

實驗人員在生物安全櫃中接種標本

3.塗布培養

開展感染來源調查,需要尋找目標細菌的實驗,應採用塗布法接種,即先將採樣液進行充分震盪後,取250μm滴加至普通營養瓊脂,或選擇性培養基平皿(注:冷藏的平皿應事先在37℃培養箱中複溫)上,連續滴加2塊,或4塊平皿,用無菌L棒均勻塗布後,置36℃±1℃恒溫培養箱培養48h後計數。取細菌菌落數在30cfu/平皿~300cfu/平皿的稀釋度的平皿進行計數。塗布法的平皿上發現典型菌落可以進行分離鑒定。

L棒塗布接種

同樣,塗布法平皿也可以進行細菌菌落總數的計算,如某份標本共塗布了4塊平皿,將4塊平皿上的細菌菌落數分別計數,相加後乘以採樣液的量,如採樣液為10mL,即乘以10。如採樣液經過了倍比稀釋後再塗布接種,最終的結果計算時還需乘以稀釋的倍數。實驗應設陰性、陽性對照平皿。通常情況下,在同一個稀釋度,由於塗布法接種的標本量較少(250μm),故平皿上菌落形態往往要大於傾注培養(1mL),前者便於計數。

左側4塊系塗布法(每皿接種250μm的量),4塊平皿上細菌菌落數相加後,相當於右側2塊傾注培養皿相加後,除以2的結果。

4.注意事項

4.1採用傾注培養方法,應注意瓊脂的溫度不應過高;而塗布法接種的平皿,如平皿處於冷藏保存,一定要採取複溫處理。這些看似小事,但對於細菌的良好生長影響較大。

4.3細菌菌落總數(CFU)的計算是多數單位不被重視的部分,通常我們看到最多是“0”報告,這樣檢測報告是不規範的。

規範的報告如下:

4.3.1環境表面採樣面積為100cm2,採樣液10mL。CFU計算執行GB 15982 A.3.5,傾注培養時,2塊平皿均未長菌,計算結果為:0;報告時應為:<1cfu/cm2(注:因為採樣面積為100cm2,採樣液總量為10mL,而實驗僅用了2mL)。當2塊平皿計算後cfu>0,且<10時,按A.3.5計算為<1,報告時應為:≤1cfu/cm2。當2塊平皿均為10,計算結果為1,報告時應為:1cfu/cm2。計算結果>1,且<100時,報結果時按四捨五入實數報。計算結果>100時,按兩位有效數值報告,如計算結果為1200cfu,報告為:1.2×10^3cfu。

4.3.2 手衛生採樣面積為60 cm2,採樣液10mL。CFU計算執行GB 15982 A.3.5,傾注培養時,2塊平皿均未長菌,計算結果為:0;報告時應為:<1cfu/cm2。當2塊平皿計算後cfu>0,且<6時,按A.3.5計算為<1,報告時應為:≤1cfu/cm2。當2塊平皿均為6,計算結果為1,報告時應為:1cfu/cm2。計算結果>1,且<100時,報結果時按四捨五入實數報。計算結果>100時,按兩位有效數值報告,如計算結果為1200,報告為:1.2×10^3。

4.4如果某實驗室長時間出現平皿未長細菌,應進行認真思考,最好組織科內的業務骨幹進行討論,或向有豐富臨床檢驗的人員請教,考慮的問題包括現場採樣方法是否正確,培養基質控結果,中和劑的選擇與劑量,以及實驗操作的各個環節等。而實驗室的角度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論證:

①延長平皿的培養時間至5d、7d;

②剩餘採樣液加入營養液,增菌過夜後再接種平皿;如採樣用中和劑中含有營養液,可直接將剩餘採樣液與接種了標本的平皿一起培養,發現採樣液渾濁,表明有細菌生長繁殖;

③剩餘採樣液進行離心(3500rpm),取沉澱物1mL傾注培養,或取250μm塗布培養;

④剩餘採樣液全部過濾,濾膜進行培養;

⑤查看陰性、陽性對照結果。

總之,通常情況下,環境表面檢測結果長時間未見陽性平皿時應從以上幾個方面查找原因,及時改進,避免給臨床科室做出誤導的微生物實驗結果。

至此,醫療機構環境表面微生物學檢測技術之“環境微生物採樣與檢測環節”告一段落,感謝倪教授在百忙之中辛勤寫作,為我們傳經送寶。感謝大家的支持,最後呈上倪教授贈送的福利——《醫院消毒滅菌品質監測方法與報告匯總表》。讓您一表在手,搞定所有採樣工作。

並對其進行充分的驗證。但一般情況下,不建議純化水系統和注射用水系統僅僅採用紫外線定期消毒這一種方式。

2.問,潔淨區監控,半球型攝像頭每次清洗清潔不乾淨,而且死角清洗不等,非常不衛生環保,請問有什好的清潔方法?

答:針對潔淨區潔淨室專業研發生產的潔淨區專用攝像頭,潔淨區專用攝像頭是維遠泰克針對潔淨區、無塵車間的特殊使用環境,專門為藥廠、電子廠、醫院手術室、食品廠等的潔淨區/無菌室/無塵車間開發的私人網路絡攝像頭。該攝像頭可以無縫嵌入彩鋼板安裝,純平圓形外表面與彩鋼板平齊,無衛生死角,易清潔易消毒。該攝像頭可對關鍵工序、關鍵崗位進行24小時的定點監控。攝像頭與維遠泰克OPCMES軟體結合使用可實現潔淨區監測報警事件與視頻片段關聯。潔淨區作為製藥企業的生產場所,對環境、著裝、人員流動等有嚴格的規定和要求。通過單個半球型攝像頭無法全面的監控潔淨室人員的操作,更無法對重要設備的運行狀態、操作過程進行即時定點監控。如何實現潔淨區遠端非現場的重點崗位、關鍵設備的定點即時監控?

要實現潔淨區操作間的多點監控,現有技術條件下,需要增加潔淨室的監控攝像頭的數量。半球型攝像頭安裝於天花板,安裝位置過高,清理不方便,同時存在衛生死角,加大了潔淨室清潔和驗收的工作量。

潔 淨區嵌入式專用攝像頭解決了該項難題。潔淨區嵌入式專用攝像頭安裝于潔淨區彩鋼板牆體上,通過嵌入彩鋼板的方式安裝,安裝高度距離天花板約 40-60cm。該攝像頭平面為純平面板,嵌入彩鋼板後,攝像頭平面與彩鋼板平面平齊,在利用牆擦清潔牆面的同時實現了攝像頭的清潔。同時,攝像頭的純平 面板零衛生死角,不存在清理不到位的情況。

3.問:藥品生產企業潔淨廠房空氣潔淨度環境參數的監測標準與依據是什麼?《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未明確規定潔淨室的技術標準,例如:換氣次數、溫度、濕度等,那麼協力廠商在對潔淨室進行潔淨度級別檢測確認時應採用何種標準?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第四十二條規定:"廠房應當有適當的照明、溫度、濕度和通風,確保生產和儲存的產品品質以及相關設備性能不會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影響"。企業應結合產品和工藝特點確定潔淨區的溫度和濕度範圍。

關於潔淨室技術標準,我國有多個國標均有所涉及,如:《醫藥工業潔淨廠房設計規範》(GB50457-2008)、《潔淨室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591-2010)等。懸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的檢測方法可參考GB/T16292-2010、GB/T16293-2010、GB/T16294-2010等國標。

ISO14644對潔淨室的技術標準也有很強參考意義,另外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認證管理中心組織編寫的《藥品GMP指南》中也列出了一些要求,如換氣次數 D級動態標準:6-20次/h;C級動態標準:20-40次/h;B級動態標準:40-60次/h等。

4.問:規範要求在關鍵操作中對微生物進行動態監測,浮游菌是否需要在全過程進行動態監測?

答:根據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附錄一無菌藥品第十一條規定,應當對微生物進行動態監測,評估無菌生產的微生物狀況。監測方法有沉降菌法、定量空氣浮游菌採樣法和表面取樣法(如棉簽擦拭法和接觸碟法)等。動態取樣應當避免對潔淨區造成不良影響。成品批記錄的審核應當包括環境監測的結果。

這裡強調的是對無菌生產的環境必須進行動態監測來評估微生物狀況,這個動態監測並未要求全過程進行。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中還規定了"動態取樣應當避免對潔淨區造成不良影響"。企業應對採取的監測方法和程式進行評估。尤其要考慮到浮游菌採樣過程及相關干預可能會對關鍵區的氣流組織產生影響。所以,在關鍵操作中對微生物進行動態監測,浮游菌不需要進行全程動態監測。

5.問:原料藥專用生產設備(單一品種)在進行清潔驗證時,是否還需要檢測活性成分的殘留量?按目測殘留無可見物料為標準是否可行?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清潔方法應當經過驗證,證實其清潔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清潔驗證應當綜合考慮設備使用情況、所使用的清潔劑和消毒劑、取樣方法和位置以及相應的取樣回收率、殘留物的性質和限度、殘留物檢驗方法的靈敏度等因素。

單一品種原料藥生產過程中專用設備的清潔驗證,從風險的角度看,專用設備上的活性成分殘留對後續生產產品品質影響不大。清潔驗證的重點在於確認是否存在相關雜質(降解產物、反應物)的殘留,該殘留是否能夠確保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果為生產單一品種的專用設備,應綜合評估原料藥(或中間體)在相關設備上的性質,是否有高活性的雜質產生、該雜質在本清潔方式下殘留的標準能否達到等。通常情況下,清潔驗證需要通過取樣檢測的方式來證明,不能僅以目測無可見殘留為指標。

目測殘留無可見物料通常作為每次清潔行為之後的檢測標準。

6.問:規範規定"取樣區的空氣潔淨度級別應當與生產要求一致"。如何理解"與生產要求一致",是與物料將被使用的生產環境一致還是與物料本身生產的環境一致?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的完整要求為"第六十二條通常應當有單獨的物料取樣區。取樣區的空氣潔淨度級別應當與生產要求一致。如在其他區域或採用其他方式取樣,應當能夠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的要求是為了控制在取樣過程中引入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風險。從風險角度看,取樣的條件與被取樣物料的生產條件一致不會放大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風險,所以取樣區的空氣潔淨度級別應不低於所取樣物料將被使用的生產條件是可以接受的。

7.問: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的洗瓶、灌封、配料的潔淨級別如何劃分?它們的協助工具間與其生產操作間的潔淨級別一定要相同嗎?如操作間是B級背景下的A級,它的輔助間是B級可以嗎?

答:對於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各工藝步驟應處於何種潔淨級別,藥品GMP附錄1第十三條給出了示例,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洗瓶可設在D級,灌封在B級背景下的A級,可除菌過濾的藥液或產品的配製在C級,無菌配料應在B級背景下的A級。無菌藥品的生產操作環境可參照該示例進行選擇。

應當注意的是,核心區域的佈局應合理,儘量減少協助工具間的設置,如必須設置輔助間,應儘量減少其對核心區域的影響。輔助間的具體潔淨級別應根據在該房間內進行的操作或所存儲物料和器具的特性確定。

8.問:我公司將小容量注射劑與大容量注射劑的濃配與稀配放在C級區,提高了濃配的潔淨級別,這是否可行?

答:是否可行,需要考慮濃配工序對稀配工序造成的影響是否可被接受,能否可以採取措施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可能性。例如,濃配過程中可能使用大量物料,有粉塵產生,可造成污染或交叉污染(活性炭的稱量、配製等)。企業應考慮能否採取相關措施,確保將粉塵污染或交叉污染的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準。

9.問:規範中沒有提及"消毒劑輪換",是否說消毒劑可以不輪換?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附錄一無菌藥品第四十三條規定:"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對潔淨區進行清潔和消毒。一般情況下,所採用消毒劑的種類應當多於一種。不得用紫外線消毒替代化學消毒。應當定期進行環境監測,及時發現耐受菌株及污染情況。"

雖然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沒有強制規定消毒劑必須輪換使用,但實際上對生產企業提出了更為科學的要求。企業以往通常是按照要求進行消毒劑輪換,而對消毒劑輪換使用對潔淨區消毒的效果不做研究。新修訂藥品GMP要求企業對環境監測資料統計分析,進而確定不少於一類的消毒劑如何使用,最終確保消毒劑在潔淨區內的消毒有效性。

10.問:規範要求潔淨區與非潔淨區之間、不同級別潔淨區之間的壓差應當不低於10帕斯卡,如果生產核心區域為A級,那麼從核心生產區A級到非潔淨區是否至少會有40帕斯卡的壓差?如何達到?

答:是的。可由專業的設計院對空氣淨化系統進行設計,在此基礎上,通過送風量與回風量的合理配置以及不同潔淨級別的換氣次數的差異來達到這一要求。

11.問:相同潔淨區不同功能區域之間的壓差應當多少合適?無壓差可以嗎?

答:藥品GMP第四十八條規定:潔淨區與非潔淨區之間、不同級別潔淨區之間的壓差應當不低於10帕斯卡。必要時,相同潔淨度級別的不同功能區域(操作間)之間也應當保持適當的壓差梯度。

在相同級別的潔淨區內不同功能區域內進行的操作有產生交叉污染潛在風險或儲存的物料或器具有受到其他功能區域的污染的潛在風險時,應保持一定的壓差,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發生。設置相同潔淨度級別的不同功能區域的壓差時,企業應對整個區域內的壓差數值進行全面計算評估,一般可以小於不同潔淨級別的壓差。同時還應對關鍵區域的氣流組織形式進行研究,以防壓差梯度不合理或過大而產生污染或交叉污染。

12.問:固體製劑車間多品種生產時,除潔淨走廊保持正壓防止交叉污染以外,是否還需要採取別的措施,比如加穿潔淨服、設置氣鎖進行隔離等?

答:企業生產過程中應當盡可能採取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第一百九十七條列舉了數種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採用壓差控制便是其中之一。

企業採用何種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應首先綜合 考慮所生產藥品的特性、工藝和預定用途等因素,進而確定廠房、生產設施和設備多產品共用的風險情形,再根據風險的級別進一步確定採取相應的措施將污染或交 叉污染降至可接受的水準,並應定期檢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並評估其適用性和有效性。

13.問:潔淨廠房的壓差梯度始終維持在10Pa以上,則空氣淨化系統需要不間斷運行。但廠房不可能不間斷生產(尤其如凍乾粉針劑車間),請問可否在不生產過程中設置值班風機或降低風機頻率,以保持相對正壓(但達不到10Pa)?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1無 菌藥品第三十二條規定:在任何運行狀態下,潔淨區通過適當的送風應當能夠確保對周圍低級別區域的正壓,維持良好的氣流方向,保證有效的淨化能力。第三十八 條規定:無菌藥品生產的潔淨區空氣淨化系統應當保持連續運行,維持相應的潔淨度級別。因故停機再次開啟空氣淨化系統,應當進行必要的測試,以確認仍能達到 規定的潔淨度級別要求。

規範要求潔淨廠房的壓差梯度始終維持在10Pa以 上,主要是指在生產過程的控制,是為了防止在生產過程中由於空氣流動產生的污染和交叉污染。在沒有產品生產的過程中,企業可採取如設置值班風機或降低風機 頻率等保持相對正壓的措施,並進行風險評估,要有資料證明這種運行方式不會增加因潔淨區壓差改變而帶來的微粒和微生物污染的風險。但一般而言,核心關鍵區 域與不同級別的壓差不應小於10Pa。

14.問:藥品GMP規定:口服液和固體製劑、腔道用藥(含直腸用藥)、表皮外用藥品等非無菌製劑生產的暴露工序區域及其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最終處理的暴露工序區域,應當參照"無菌藥品"附錄中D級潔淨區的要求設置,企業可根據產品的標準和特性對該區域採取適當的微生物監控措施。口服固體製劑車間生產潔淨區的走廊、清洗站、中間站等非生產功能間屬於藥品GMP規定的暴露工序嗎?

答:口服固體製劑車間生產潔淨區的走廊、清洗站、中間站應屬於協助工具區域,儘管不屬於某個工序,但卻是整個口服固體製劑生產過程各工序相互銜接的區域。該區域是否參照無菌藥品附錄中D級潔淨區的要求設置,主要取決於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所採用的容器及其操作。如果容器是敞口的,或在上述區域中有將容器打開進行的操作,那麼上述區域應參照無菌藥品附錄中D級潔淨區的要求設置。

15.問:口服固體製劑潔淨要求是否必須要達到D級區的要求?如果只是參照,那在潔淨環境測試應依照何種標準?比如口服中藥固體製劑的中藥藥材粉碎和提取清膏的環境要求應當是怎樣的?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5中 藥製劑第十三條規定:中藥飲片經粉碎、過篩、混合後直接入藥的,上述操作的廠房應當能夠密閉,有良好的通風、除塵等設施,人員、物料進出及生產操作應當參 照潔淨區管理。因此,中藥材在淨制後的粉碎可在非潔淨的控制區域內生產。對於中藥材經過粉碎後用於中藥提取的,規範沒有明確,企業應結合提取工藝進行分 析。一般情況下此種中藥材粉碎的生產環境並無特殊要求。

附錄5中藥製劑第十一條 規定:中藥提取、濃縮、收膏工序宜採用密閉系統進行操作,並線上進行清潔,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採用密閉系統生產的,其操作環境可在非潔淨區;採用敞口 方式生產的,其操作環境應當與其製劑配製操作區的潔淨度級別相適應。因此,企業應根據提取設備的選型、生產操作的方式確定提取的環境是非潔淨區還是潔淨 區。如果確定應在潔淨區生產的,則該潔淨區通常應符合D級區的要求。

16.問:口服固體製劑生產的暴露工序應參照無菌藥品附錄中D級潔淨區的要求設置。請問其工作服的清洗需要在D級潔淨區嗎?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沒有強制在D級區進行工作服的清洗。為了減少懸浮粒子和微生物的污染,企業應結合自身產品情況以及人流、更衣設計進行評價,自行決定是否將工作服放在D級潔淨區進行清洗。

17.問:口服固體製劑的空氣淨化系統在不生產時間停運,在生產前的一定時間前開啟,並經過驗證,該時間段可以到達自淨。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藥品GMP的要求?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要求藥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藥品品種、生產操作要求及外部環境狀況等配置空調淨化系統,使生產區有效通風,並有溫度、濕度控制和空氣淨化過濾,保證藥品的生產環境符合要求。

企業在對系統進行設計、確認、運行、管理時需要考慮 多種因素對於生產環境的影響,並不能僅從一、兩個方面考慮問題。如果企業的空氣淨化系統採取所問問題的方式,企業在進行驗證時應考慮到停運的時間、環境的 溫濕度、不同季節環境中可能存在的菌種、芽孢等最差條件,並進行充分驗證。空氣淨化系統停運後重新開啟,無額外的消毒措施,只單純依靠自淨時間控制,很多時候容易導致產品微生物污染的風險。

18.問:我公司準備自己對原水水質進行定期監測,但檢測指標不知道如何確定,是按照飲用水的國家標準進行檢測嗎?如果是這樣,那我們直接使用城市自來水是否就可以不進行定期檢測了?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第一百條規定:應當對製藥用水及原水的水質進行定期監測,並有相應的記錄。

對原水水質定期監測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製藥工藝用水的品質。毋容置疑,企業使用的原水無論是地下水、地表水或市政供水,都應定期監測。如果是飲用水,其檢測標準可以參照飲用水的國家標準;若原水並非飲用水,則需要企業自行制定相關標準(應當在廠房設施的DQ階段建立而成,通過考察原水的品質進而指導純化水製備的設計)。

同樣原因,企業使用城市市政供水也應定期進行檢測,從而及時發現原水水質的變化而採取應對措施,能夠降低純化水的品質風險。

19.問:口服固體製劑的潔淨區微生物監測也需要動態進行嗎?若需要,其標準是否與D級一致?什麼樣的微生物監控措施才是適當的?

答:口服固體製劑的生產一般在D級下進行,通常不需要對產品進行動態微生物監控,而應定期對微生物污染的水準進行監測和評估。D級動態微生物監控標準可以參考藥品GMP附錄1無菌藥品第十一條。

20.問:潔淨區環境監測的準備和培養能否在生產區內中間控制區進行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對中間控制區域和品質控制實驗室如何設置進行了規定:第五十六條 生產區內可設中間控制區域,但中間控制操作不得給藥品帶來品質風險;第六十三條 品質控制實驗室通常應當與生產區分開。生物檢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實驗室還應當彼此分開。

由於藥品檢驗(包括中間控制)往往會使用多種試劑、試液,同時會產生實驗後的廢棄物,所以中間控制實驗室的設置,必須要考慮對藥品品質的影響。對於環境監測用培養皿的準備和培養能否在生產區內進行,最主要的是評價其對藥品生產帶來的微生物方面的品質風險。

由於環境監測所用培養基富含營養成分,容易長菌,如在生產區內配製、準備和培養,會極大增加藥品生產過程中的微生物污染風險。因此,不建議在生產區內中間控制區進行潔淨區環境監測的準備和培養。

21.問:我公司潔淨廠房每年進行的環境大消毒是採用臭氧進行,是否需要再增設甲醛薰蒸進行交替使用?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1無菌藥品第四十五條規定:必要時,可採用薰蒸的方法降低潔淨區內衛生死角的微生物污染,應當驗證薰蒸劑的殘留水準。

企業是否需要採用甲醛薰蒸和臭氧交替使用的方法進行 環境大消毒,應結合自身工藝類型、品種特點、物料性質等,根據消毒效果驗證和定期的環境監控資料,判斷現採用的消毒方式是否充分。如有必要,應採用薰蒸的 方法降低潔淨區內衛生死角的微生物污染。因為甲醛薰蒸的效果要明顯強於臭氧。

選擇甲醛薰蒸,還應當關注甲醛的殘留,是否會對產品產生交叉污染,應當考慮使用後的恢復時間和殘留量。企業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綜合評價後自行選擇是否進行交替使用。

22.問:藥品GMP要求已清潔的生產設備應當在清潔、乾燥的條件下存放。是不是意味著一定要清洗完畢就馬上烘乾?採用空調加大通風乾燥方式是否符合此要求?

答:微生物在潮濕的狀態下極易繁殖,已清潔的設備在清潔、乾燥條件下存放的目的就是為了降低受到微生物污染的風險。至於已清潔的生產設備是否清洗完畢後必須立即烘乾,應當採用何種方式進行乾燥,藥品GMP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企業可以採取任何有效措施來使設備達到乾燥狀態,例如,使用壓縮空氣吹乾等。在大多數情況下,應在清洗完畢儘快進行乾燥,不能在潮濕狀態下長時間存放,如果潮濕狀態保持的時間過長,企業應當證明此保存時間的合理性。另外,企業在乾燥措施的設計過程中應當考慮經濟性和可操作性,並防止所用的乾燥措施對已清潔的設備產生二次污染。

23.問:我公司有兩個生產車間,分別為口服固體製劑和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兩個車間HVAC系統停止使用一段時間後,是否都必須對浮游菌、沉降菌進行測試?採樣時採樣點和採樣頻率是否必須與驗證一致?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1無菌藥品第三十八條規定:無菌藥品生產的潔淨區空氣淨化系統應當保持連續運行,維持相應的潔淨度級別。因故停機再次開啟空氣淨化系統,應當進行必要的測試以確認仍能達到規定的潔淨度級別要求。

企業應基於日常維護、監測及驗證和確認的情況來決定停產後HVAC系統的管理(包括測試的頻率),並結合停產中的設施維護管理情況來確定是否需要重新驗證。一般情況下,無菌產品生產環境應對浮游菌和沉降菌進行監測。對於口服固體製劑車間,可以根據生產品質管制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相關要求。但無論如何,企業均須確認HVAC系統停止使用一段時間重新啟用後相關區域能夠達到規定的潔淨級別要求。

24.問:我公司的生產是連續進行的,即設備在批與批之間只進行中間清潔,並不是每批之間都進行清洗(即每批生產之間只進行清場),這種方式是否被認可?如果被認可,那麼下一批產品的生產日期是否需妥按上一批產品的生產日期制定?

答:藥品GMP是藥品生產管理和品質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藥品生產過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錯等風險,確保持續穩定地生產出符合預定用途和註冊要求的藥品。

當生產品質穩定,不易被微生物污染且生產環節能夠進行有效控制的產品時,考慮採用階段性的生產方式組織生產。但必須經過全面的評估並制定規範的管理程式,且須完成相應的全部清潔驗證工作。應明確規定出連續進行生產的批次和時間,換批次生產時,設備可以只進行中間清潔(如:僅清除殘留在設備表面的物料並不進行清洗)。如果生產工藝涉及較劇烈的反應或操作條件,前批殘留的少量物料(產品)可能產生降解或蓄積,並可能影響最終成品品質的,則換批次生產時要考慮進行徹底清潔,或者經過驗證。

總之,採用階段性的生產方式組織生產,需要企業結合產品生產情況自行確定,前提就是確保產品不受到生產過程中污染、交叉污染等的影響,確保持續穩定地生產出符合預定用途和註冊要求的藥品。其有效期的確定也遵從固定的原則。

25.問:我公司生產中藥注射劑(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其濃配工序可否放在D級區?因為製劑所用原料藥為非無菌原料(原料藥生產級別為D級),考慮原料藥來源級別和濃配污染風險大,我們擬將濃配布到D級區,是否可行?

答:《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2010年修訂)》附錄一無菌藥品中第十三條給出了無菌藥品的生產操作環境示例。C級和D級均為無菌藥品生產過程中重要程度較低操作步驟的潔 淨區。非最終滅菌產品的無菌生產操作示例中,C級可進行:灌裝前可除菌過濾的藥液或產品的配製;產品的過濾。D級可進行: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器具的最終清洗、裝配或包裝、滅菌。

從物料角度來看,如果品種為富營養性的品種,容易長菌,並易形成污染。從微生物控制角度考慮,企業應該將生產的主要工序至少放在C級區。

從工藝和設備角度來看,如果企業採用密閉程度較高的生產設備,且工藝中有濃配和稀配,濃配的工藝目的是降低所用原料的微生物、微粒、熱原(細菌內毒素)等負荷負,則可將濃配操作放在D級,但稀配操作應至少放在C級。

總之,企業應當根據產品特性、工藝和設備等因素,綜合分析,最終確定無菌藥品生產用潔淨區的級別

核對資訊,明確檢測目的

2.傾注培養

實驗人員應在生物安全櫃中進行標本的接種,先對採樣管中的採樣液進行充分震盪後,取採樣液1mL(或根據以往的經驗,做不同的稀釋倍數)接種平皿,平行2塊;用冷卻至40℃~45℃熔化的營養瓊脂培養基,每皿傾注15mL~20mL,置36℃±1℃恒溫培養箱培養48h後計數。取細菌菌落數在30cfu/平皿~300cfu/平皿稀釋度的平皿進行計數(菌落呈片狀生長的平皿,不宜計數;如沒有適合的稀釋度,只得報告無法計數。),傾注培養僅適用於細菌菌落總數(CFU)的計數。在細菌菌落總數計數時,將2塊平皿上的細菌菌落數進行計數,相加後除以2,再乘以採樣液的數量,如採樣液為10mL,即乘以10。如採樣液經過倍比稀釋後再接種的,計算結果時別忘了還需乘以稀釋的倍數。實驗應設陰性、陽性對照平皿。

實驗人員在生物安全櫃中接種標本

3.塗布培養

開展感染來源調查,需要尋找目標細菌的實驗,應採用塗布法接種,即先將採樣液進行充分震盪後,取250μm滴加至普通營養瓊脂,或選擇性培養基平皿(注:冷藏的平皿應事先在37℃培養箱中複溫)上,連續滴加2塊,或4塊平皿,用無菌L棒均勻塗布後,置36℃±1℃恒溫培養箱培養48h後計數。取細菌菌落數在30cfu/平皿~300cfu/平皿的稀釋度的平皿進行計數。塗布法的平皿上發現典型菌落可以進行分離鑒定。

L棒塗布接種

同樣,塗布法平皿也可以進行細菌菌落總數的計算,如某份標本共塗布了4塊平皿,將4塊平皿上的細菌菌落數分別計數,相加後乘以採樣液的量,如採樣液為10mL,即乘以10。如採樣液經過了倍比稀釋後再塗布接種,最終的結果計算時還需乘以稀釋的倍數。實驗應設陰性、陽性對照平皿。通常情況下,在同一個稀釋度,由於塗布法接種的標本量較少(250μm),故平皿上菌落形態往往要大於傾注培養(1mL),前者便於計數。

左側4塊系塗布法(每皿接種250μm的量),4塊平皿上細菌菌落數相加後,相當於右側2塊傾注培養皿相加後,除以2的結果。

4.注意事項

4.1採用傾注培養方法,應注意瓊脂的溫度不應過高;而塗布法接種的平皿,如平皿處於冷藏保存,一定要採取複溫處理。這些看似小事,但對於細菌的良好生長影響較大。

4.3細菌菌落總數(CFU)的計算是多數單位不被重視的部分,通常我們看到最多是“0”報告,這樣檢測報告是不規範的。

規範的報告如下:

4.3.1環境表面採樣面積為100cm2,採樣液10mL。CFU計算執行GB 15982 A.3.5,傾注培養時,2塊平皿均未長菌,計算結果為:0;報告時應為:<1cfu/cm2(注:因為採樣面積為100cm2,採樣液總量為10mL,而實驗僅用了2mL)。當2塊平皿計算後cfu>0,且<10時,按A.3.5計算為<1,報告時應為:≤1cfu/cm2。當2塊平皿均為10,計算結果為1,報告時應為:1cfu/cm2。計算結果>1,且<100時,報結果時按四捨五入實數報。計算結果>100時,按兩位有效數值報告,如計算結果為1200cfu,報告為:1.2×10^3cfu。

4.3.2 手衛生採樣面積為60 cm2,採樣液10mL。CFU計算執行GB 15982 A.3.5,傾注培養時,2塊平皿均未長菌,計算結果為:0;報告時應為:<1cfu/cm2。當2塊平皿計算後cfu>0,且<6時,按A.3.5計算為<1,報告時應為:≤1cfu/cm2。當2塊平皿均為6,計算結果為1,報告時應為:1cfu/cm2。計算結果>1,且<100時,報結果時按四捨五入實數報。計算結果>100時,按兩位有效數值報告,如計算結果為1200,報告為:1.2×10^3。

4.4如果某實驗室長時間出現平皿未長細菌,應進行認真思考,最好組織科內的業務骨幹進行討論,或向有豐富臨床檢驗的人員請教,考慮的問題包括現場採樣方法是否正確,培養基質控結果,中和劑的選擇與劑量,以及實驗操作的各個環節等。而實驗室的角度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論證:

①延長平皿的培養時間至5d、7d;

②剩餘採樣液加入營養液,增菌過夜後再接種平皿;如採樣用中和劑中含有營養液,可直接將剩餘採樣液與接種了標本的平皿一起培養,發現採樣液渾濁,表明有細菌生長繁殖;

③剩餘採樣液進行離心(3500rpm),取沉澱物1mL傾注培養,或取250μm塗布培養;

④剩餘採樣液全部過濾,濾膜進行培養;

⑤查看陰性、陽性對照結果。

總之,通常情況下,環境表面檢測結果長時間未見陽性平皿時應從以上幾個方面查找原因,及時改進,避免給臨床科室做出誤導的微生物實驗結果。

至此,醫療機構環境表面微生物學檢測技術之“環境微生物採樣與檢測環節”告一段落,感謝倪教授在百忙之中辛勤寫作,為我們傳經送寶。感謝大家的支持,最後呈上倪教授贈送的福利——《醫院消毒滅菌品質監測方法與報告匯總表》。讓您一表在手,搞定所有採樣工作。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