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梅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葉勝坤被雙開 涉嫌高利轉貸犯罪(簡歷)
日前, 經廣東省委批准, 省紀委對梅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葉勝坤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葉勝坤違反政治紀律, 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 違規為多名親屬及朋友安排工作,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 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報銷, 長期使用私企老闆提供的高級轎車;長期參與賭博活動。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葉勝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 理想信念喪失, 宗旨意識淡漠,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並涉嫌違法犯罪, 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 決定給予葉勝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梅州市第七次党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葉勝坤簡歷
葉勝坤, 男, 漢族, 1958年4月出生, 廣東省興寧市人, 大學學歷, 經濟師, 1975年5月參加工作, 197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5年5月後, 參加興甯合水公社路教運動;
1976年3月後, 歷任興甯合水溪唇團支部書記、財經辦副主任、主任、黨支部副書記、書記;
1980年8月後, 歷任興甯合水鎮資料員、辦公室主任、黨委委員;
1983年11月後, 任興甯合水鎮黨委副書記;
1985年3月後, 任興甯合水鎮黨委書記兼任合水農場黨委書記(其間:1985.03-1988.03在廣東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學習);
1992年4月後, 任興寧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兼任興甯投資發展總公司總經理;
1993年4月後, 任興寧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6年6月後, 任興甯市政府副市長, 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8年4月後, 任中共興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2年3月後, 任中共興甯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02年9月後, 任中共梅縣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2003年3月後, 任中共梅縣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其間:2003.09-2005.07在中國地質大學會計專業大學學習);
2003年11月後, 任梅州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7年1月後, 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長,
2007年12月後, 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長;
2011年11月後, 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12年2月任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3年5月後, 任中共梅州市委副書記, 2013年7月兼任市社會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6年5月後, 任中共梅州市委副書記;
2016年12月後, 任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2017年1月後, 任梅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2017年6月, 涉嫌嚴重違紀, 接受審查。
(責編:崔新耀、魏炳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