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下午, 環保部官網掛出一則消息——《環境保護部首次處罰機動車生產企業》, 提到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制度, 對山東凱馬汽車製造有限公司開出了一張三千多萬元的罰單, 對山東唐駿歐鈴汽車製造有限公司處罰700余萬元。 此次處罰事件, 也是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後環保部第一次向車企開出的金額最大的罰單。
以下為中國環境保護部的正式公告:
環境保護部近日通報對山東凱馬汽車製造有限公司和山東唐駿歐鈴汽車製造有限公司違反大氣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處罰決定, 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全面貫徹實施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 嚴懲生產超標機動車和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行為。 兩個案件作為十九大之後環境保護部首次處罰的案件具有示範效應, 對同類環境違法行為將起到強烈震懾作用。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
山東唐駿歐鈴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的109輛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過排放標準。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規定, 環境保護部責令唐駿歐鈴公司改正生產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違法行為, 沒收違法所得112502.48元, 並處貨值金額二倍的罰款6923815.16元, 罰沒款共計7036317.64元。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指出, 環境保護部對上述兩個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直接實施行政處罰, 對兩家機動車生產企業開出上千萬的巨額罰單, 表明了環保部對違法排汙的“零容忍”態度。 此舉為2018年在全國開展機動車和油品監督檢查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