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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2人傳謠被依法訓誡

1月10日, 馬莊鄉某村幹部賈某和某幼稚園教師範某由於在微信群裡散發不實言論, 被市公安局馬莊派出所進行依法訓誡。

▲民警對賈某進行依法訓誡

▲民警對范某進行依法訓誡

1月9日14時58分, 南智邱鎮孟觀村村民賈某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發生爆炸, 造成賈某一人死亡。

但馬莊鄉某村幹部賈某和某幼稚園教師範某卻在微信群裡對這一事件散發了不實言論。

▲賈某、範某散佈不實言論截圖

面對公安幹警, 賈某表示“以後要引起高度重視, 不傳謠、不信謠, 不是真實情況不在網上傳播”。 範某則表示出深深地悔意說:“以後可得注意著點, 不是真實的消息不能瞎說, 不能瞎傳。 希望誰也別信謠、別傳謠, 不是真實的事千萬千萬別說, 我感到特別特別後悔!”

▲辛集市互聯網資訊辦公室

據瞭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散佈謠言, 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經市網信辦、市公安局網安大隊調查,

賈某、範某違法情節較輕, 沒有主觀故意, 沒有引起嚴重後果, 市公安局馬莊派出所對二人進行依法訓誡, 所長郭立輝同時提醒市民, 遇到突發事件時, 切勿輕信傳言, 以免造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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