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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履行漁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推進“平安茂名、和諧漁業”建設

2017年,在茂名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 在省海洋與漁業廳和市安委辦的指導下, 我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批示精神, 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 認真履行漁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為推進“平安茂名、和諧漁業”的建設保駕護航。 2017年, 茂名市沒有發生較大以上漁船安全生產事故。

——主要開展工作

(一)完善機制體制, 強化安全監管。 根據市政府十二屆九次常務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事項, 我局牽頭相關成員單位進一步完善了漁業船舶安全監管機制體制。

一是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機制。 茂名市海洋與漁業局先後制定了《防抗熱帶氣旋(颱風)應急預案》《漁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漁船海難救助應急預案》《漁業安全應急處置流程》等漁船安全生產有關應急預案。 各區、縣級市漁業主管部門也制定了漁業防颱防汛和漁業船舶救助等應急預案。 二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體制。 出臺了《關於加強漁船安全生管理工作的意見》, 進一步落實和明確了區級政府(管委會)、鎮、村屬地管理責任、漁業部門的行業管理責任、船東船長的主體責任。 三是建立資訊溝通機制。 為加強漁船安全生產資訊溝通, 我局先後建立和開通了以政府、行業相關人員為物件的“企信通”和以行業管理人員為物件的“漁業安全生產微信群”。
四是完善部門協助合作機制。 為適應新形勢下漁船安全生產的需要, 加強與部門的合作, 先後與茂名海事局、茂名市氣象局簽訂了《部門合作備忘錄》, 與南海救助局湛江基地簽訂了《海上救助應急聯動合作協定》。 同時, 為加強與沿海區級政府(管委會)和涉海涉漁單位的協助合作, 正常運行了《茂名市漁船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五是建立和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 開展漁船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制定了《茂名市漁船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 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跟蹤督查。 六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誠信管理機制。 通過推進以漁船安全生產承諾制度、簽訂安全生產防颱責任書和漁船一船一預案制度、漁船“黑名單”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漁船安全生產誠信建設, 督促船東船長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七是進一步理順了管理體制。 自茂名濱海新區成立以來, 功能日趨完善, 產業不斷壯大, 發展水準發生了質的變化。 但是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管理體制仍沿襲新區成立前的模式, 已不適應海洋與漁業執法工作要求。 為此, 經省、市、區各單位的共同努力, 先後重新組建成立了廣東省漁政總隊茂名濱海大隊和電白漁政大隊, 進一步理順海洋與漁業的執法管理體制。

(二)領導重視,

全面部署。 2017年, 省海洋與漁業廳、市委、市政府等領導高度重視漁船安全生產工作。 5月2日至3日, 省海洋與漁業廳廳長文斌到我市調研海洋與漁業工作, 市領導李紅軍、許志暉、陳小鋒、趙廣輝、崔劍等領導陪同參加了漁船安全生產工作的調研指導, 並就進一步做好漁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要求。 崔劍副市長主持召開了2017年各季度漁船安全生產工作聯席會議, 部署漁船安全生產工作, 並帶隊開展了漁船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省海洋與漁業廳多次派出多個檢查組到我市督促檢查漁船安全生產工作。 市、區級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領導也高度重視漁船安全生產工作, 我局召開了2017年各個季度的漁船安全生產工作分析會,
認真部署開展漁船安全生產工作。

(三)嚴把漁船核對總和船用產品檢查關。 一是嚴格漁船初次檢驗。 嚴格按照《海洋漁業船舶法定檢驗規程》等相關規程規範的要求, 船檢人員認真開展漁船建造每一環節的檢驗工作, 對我市新建造漁船均依次進行漁船圖紙技術檔審查、龍骨安放檢驗、骨架安裝檢驗、外板裝配、探傷、密性試驗、下水前檢驗、系泊及航行試驗, 2017年以來, 已對新建的10艘鋼質漁船和2艘玻璃鋼漁船進行了建造檢驗工作。 二是嚴把營運漁船檢驗關。 進一步加大對營運漁船安全監督檢驗力度, 重點對漁船船體水密狀況、救生、通訊、消防設備配備情況、電氣設備的配備和安裝使用情況、動力設備安裝和效用狀況進行嚴格檢驗, 確保漁船安全適航。努力實現營運漁船100%登船檢驗,100%配備齊全救生消防設備,特別是為保證漁船的結構完整性及動力設備的性能良好,對換證檢驗漁船按規範要求,100%強制上塢進行檢驗,對其水線以下部分的船底板、龍骨、海底門格柵以及舵葉、舵杆等結構的腐蝕程度進行詳細檢驗。按規範進行尾軸抽出檢驗,對軸套間隙以及螺旋槳的腐蝕變形程度進行檢驗,達不到規範要求標準的不予發證,嚴令禁止出海作業。目前,已完成650多艘大中型漁船和1098艘小型漁船的營運檢驗工作。三是加強船用產品的管理。我市積極開展船用產品品質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對全市2家救生筏(浮)檢修站、3家船用產品銷售企業、700多艘漁船進行監督檢查、聯動巡查、監督抽查、推進信用建設、開展宣傳培訓等方式進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漁船船用產品的行徑。2017年度,共檢查救生設備512件、通信設備205台、信號設備205台、防污染設備42台、船用柴油機65台,其中清理不合格、過期或者假冒偽劣船用產品共156件,合計價值約16500元。

(四)繼續做好減船轉產和漁船更新改造工作。為落實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今年我們繼續做好漁船更新改造和減船轉產工作。2017年我市財政已下達海洋漁船減船轉產專案資金9057萬元。目前,已與拆解船廠簽訂協定271艘,完成拆解前現場勘驗256艘,對符合拆解條件的248艘已拆解完畢。同時,也加大了對漁船更新改造的扶持力度,2017年我市財政已下達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資金9853萬元,對申請更新改造的標準化漁船進行補助。目前,我市有標準化的鋼質漁船404艘,位居全省前列。通過淘汰舊船和對漁船標準化更新改造,進一步提升了漁船的安全性能和產能,有力保障漁民的效益。

(五)積極推進漁船管理資訊化建設。一直以來,我局高度重視漁船管理資訊化工作,不斷推進漁業“平安創建”工作。一是加強對廣東省漁業安全生產通信指揮系統的管理,確保正常運行。該系統是通過GIS地理資訊系統、GPS、北斗定位系統、電腦網路、資料庫等技術開發的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平臺。通過資訊化手段輔助漁船安全生產管理,可查詢漁船作業即時位置,接收漁船報警和通知漁船回港避風等。二是對我市17個漁業重點鎮、村(漁)委進行了“漁村通”專案建設。目前,專案已建設完成。三是對電白區博賀漁港、勤海漁業碼頭實現了高清視頻監控。四是落實了200匹馬力以上漁船配備北斗衛星終端、60匹馬力以上配備AIS避碰儀,確保漁船海上生產不失聯。目前全市已配備北斗衛星終端450台、漁船避碰識別系統(AIS)707台。五是積極推進小型漁船配置手持終端工作,目前全市共配置手持終端1950台。

(六)積極開展漁船從業人員宣傳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一是利用安全生產檢查、登船檢查、海洋宣傳日、漁民集中培訓學習和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時機,向漁民派發宣傳資料,開展對漁民的宣傳教育工作。今年以來,共派發《廣東省漁業船舶安全管理辦法》4000多本、《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知識小冊子》1530多本、《漁業安全生產知識撲克牌》1400多副、《漁船救生消防設備安裝及使用手冊》1820多份、《海浪災害科普知識》250份、《海嘯與風暴災害避險手冊》250份、《如何應對氣象災害》153份,通過指揮系統成功向漁民發送“漁船安全生產防護知識”短信35000多條。二是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我局結合近年發生的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編制了《關於漁船全生產有關典型案例的情況通報》,對5個落實跟幫生產制度正面典型案例和5個違反漁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在漁港、漁村進行了張榜公示,取得了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提高了船東、船主和廣大漁民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三是組織開展漁民安全知識培訓。為提高漁民安全生產意識,提升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我市組織了六期漁民培訓班,共培訓漁民2200多人(次)。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漁業管理法律法規、船舶航行、船舶駕駛和避碰、海上救生、海上急救、漁業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船舶消防等知識。四是開展應急演練工作。為提高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漁政、鎮、村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了多次應急演練工作。5月4日,在電白區勤海漁業碼頭開展了一次防颱應急演練;7月4日,樹仔鎮在海豐避風塘開展了漁民防颱應急演練工作;2017年7月14日,廣東省漁總隊茂名濱海大隊在博賀漁港開展了漁船消防應急演練;2017年8月1日,在博賀中心漁港對出海域開展了漁船海難事故救助應急演練。同時,還制定了海上搜救應急演習方案,分別於10月30日和11月6日在放雞島對出海域進行了預演,並於11月8日聯合海事等有關部門開展了海上搜救應急綜合演習。通過對漁民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較好地提高了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應急技能。

(七)做好漁船防風工作,確保漁船生產安全。一是認真做好防禦寒潮大風工作。歲末年初期間,受冷空氣影響,南海海面風浪較大,為確保漁業安全生產,認真落實紅軍書記、崔劍副市長防禦寒潮大風指示精神,認真按照要求落實各項措施,切實做好防禦寒潮大風工作。二是認真做好防禦颱風的各項工作。7月份以來,南海進入了颱風季節,先後有塔拉斯、絡克、納沙、天鴿等颱風影響我市漁船作業海域。我局高度重視防颱期間漁船安全生產工作,採取及早部署、加強督促檢查、加強漁船、漁排人員管理、加強應急值班管理等措施,確保了我市漁船在防颱期間沒有發生自然災害事故。

(八)積極開展漁船安全生產檢查和漁船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從源頭上杜絕安全生產事故。一是按照漁船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制度的要求,我局班子成員分成七個工作組多次帶隊對博賀漁港新港片區、東山漁港片區、陳村碼頭片區、澳內片區、勤海片區、博賀漁港碼頭、海豐避風塘片區開展了歲末年初、特別防護期、休漁安全、漁港安全、防颱漁船安全檢查、漁船安全生產大檢查等檢查工作。茂名濱海新區和電白區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分別召開了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派出工作組認真開展漁船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二是開展漁船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確保漁船安全生產,從源頭上杜絕漁船安全生產事故,認真開展了漁船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重點檢查漁船的通訊、救生、消防、航行、機械設備、船員配備、船上電路、船舶持證、船體的水密性等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及時整改,對不能馬上整改的也要求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漁船嚴禁出海作業。今年以來,共檢查漁船2005艘次,檢查共發現一般隱患1411處,目前已落實整改隱患1366處,限期整改隱患45處。特別是加強了對8艘取得南沙專項捕撈許可證漁船的監管,每天不定期對其船位進行跟蹤監測,確保漁船不越界生產,不到敏感水域生產。

(九)做好漁港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和除險加固工作。充分利用歲末年初漁船安全檢查、防禦寒潮大風安全檢查和汛前漁船安全檢查的時機,對重點漁港碼頭、消防等設施設備進行了檢查。同時,為了提升漁港的防災能力,加大了資金投入,對漁港防波堤、消防設施等進行了改造。如對陳村漁港投入了30萬元,進行消防設施改造;對東山漁港投入20萬元,進行了防波堤加固;投入130萬元,對勤海碼頭、森高避風塘進行港池航道疏浚、防波堤進行加固等。海豐避風塘經多方籌集資金,建成了1600多平方的漁民避風場所。特別是博賀中心漁港在保證品質的同時,投入4600多萬元進行防波堤等基礎設施建設。通過開展對漁港設施設備安全檢查、除險加固工作和加快推進博賀中心漁港建設,進一步提高了漁港的防災減災能力,確保漁船回港避風安全。

(十)加強海上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養殖行為。為從重從嚴打擊我市海域非法捕撈行為,維護正常海上生產秩序,針對海上違法行為的突出問題,根據《茂名市2017年海上聯合執法行動方案》部署,海洋與漁業、海事、公安邊防、交通運輸等部門共組織了多次海上執法行動,重點打擊水東港、博賀港水域非法捕螺船舶及放雞島周邊海域其它違規偷捕行為和蓮頭嶺附近海域小型電魚船舶。今年份以來,查處漁業一般違法違規案件182宗,罰款112.33萬元。同時,認真做好非法養殖網箱的清理工作。茂名市海洋與漁業局電白分局組織力量在海事部門的配合下對在西葛海域佔用航道養殖的28戶網箱養殖戶進行了清理。此外,為了加強水上交通安全,共建平安轄區,2017年3月9日我局與茂名海事局簽署了合作備忘錄。

——存在的問題

今年以來,雖然我局對漁船安全生產做了大量的工作,漁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沒有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但也發生了一些一般事故,暴露出漁船安全生產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有些鎮、村的屬地管理責任還沒有完全落實,部分鎮、村漁船檔案還需進一步完善;少數漁民安全生產意識仍薄弱;漁船生產組織化程度低,有些漁船跟幫生產制度落實不夠到位;“老、殘、小”的木質漁船較多,給漁船安全生產帶了隱患等。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要求進一步做好漁船安全生產工作。嚴格按照省、市2018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和專項整治方案,結合我市漁船工作實際情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二)重點開展漁船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漁港、漁船停泊點為重點,市、區、鎮、村各級組織力量對漁船的消防、通信、救生等設備和漁船的水密性進行隱患排查整治。

(三)繼續做好漁船生產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繼續開展對漁民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提高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

(四)積極開展海上聯合執法行動。加強與海事、公安邊防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合作,繼續組織做好我市海上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海上違法行為。

(五)抓好漁船安全生產源頭監管和制度的落實。加強漁港水域交通管理,嚴把漁船品質和船用產品檢驗品質關。落實臨水作業人員穿救生衣、跟幫生產等制度。

(六)抓好安全設備設施配備使用。一是發揮資訊化在安全監管工作中作用;二是提升漁船安全生產設備水準,特別是督促落實所有小型漁船必須配備手持終端;三是提高執法監管效率和水準。

確保漁船安全適航。努力實現營運漁船100%登船檢驗,100%配備齊全救生消防設備,特別是為保證漁船的結構完整性及動力設備的性能良好,對換證檢驗漁船按規範要求,100%強制上塢進行檢驗,對其水線以下部分的船底板、龍骨、海底門格柵以及舵葉、舵杆等結構的腐蝕程度進行詳細檢驗。按規範進行尾軸抽出檢驗,對軸套間隙以及螺旋槳的腐蝕變形程度進行檢驗,達不到規範要求標準的不予發證,嚴令禁止出海作業。目前,已完成650多艘大中型漁船和1098艘小型漁船的營運檢驗工作。三是加強船用產品的管理。我市積極開展船用產品品質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對全市2家救生筏(浮)檢修站、3家船用產品銷售企業、700多艘漁船進行監督檢查、聯動巡查、監督抽查、推進信用建設、開展宣傳培訓等方式進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漁船船用產品的行徑。2017年度,共檢查救生設備512件、通信設備205台、信號設備205台、防污染設備42台、船用柴油機65台,其中清理不合格、過期或者假冒偽劣船用產品共156件,合計價值約16500元。

(四)繼續做好減船轉產和漁船更新改造工作。為落實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今年我們繼續做好漁船更新改造和減船轉產工作。2017年我市財政已下達海洋漁船減船轉產專案資金9057萬元。目前,已與拆解船廠簽訂協定271艘,完成拆解前現場勘驗256艘,對符合拆解條件的248艘已拆解完畢。同時,也加大了對漁船更新改造的扶持力度,2017年我市財政已下達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資金9853萬元,對申請更新改造的標準化漁船進行補助。目前,我市有標準化的鋼質漁船404艘,位居全省前列。通過淘汰舊船和對漁船標準化更新改造,進一步提升了漁船的安全性能和產能,有力保障漁民的效益。

(五)積極推進漁船管理資訊化建設。一直以來,我局高度重視漁船管理資訊化工作,不斷推進漁業“平安創建”工作。一是加強對廣東省漁業安全生產通信指揮系統的管理,確保正常運行。該系統是通過GIS地理資訊系統、GPS、北斗定位系統、電腦網路、資料庫等技術開發的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平臺。通過資訊化手段輔助漁船安全生產管理,可查詢漁船作業即時位置,接收漁船報警和通知漁船回港避風等。二是對我市17個漁業重點鎮、村(漁)委進行了“漁村通”專案建設。目前,專案已建設完成。三是對電白區博賀漁港、勤海漁業碼頭實現了高清視頻監控。四是落實了200匹馬力以上漁船配備北斗衛星終端、60匹馬力以上配備AIS避碰儀,確保漁船海上生產不失聯。目前全市已配備北斗衛星終端450台、漁船避碰識別系統(AIS)707台。五是積極推進小型漁船配置手持終端工作,目前全市共配置手持終端1950台。

(六)積極開展漁船從業人員宣傳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一是利用安全生產檢查、登船檢查、海洋宣傳日、漁民集中培訓學習和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時機,向漁民派發宣傳資料,開展對漁民的宣傳教育工作。今年以來,共派發《廣東省漁業船舶安全管理辦法》4000多本、《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知識小冊子》1530多本、《漁業安全生產知識撲克牌》1400多副、《漁船救生消防設備安裝及使用手冊》1820多份、《海浪災害科普知識》250份、《海嘯與風暴災害避險手冊》250份、《如何應對氣象災害》153份,通過指揮系統成功向漁民發送“漁船安全生產防護知識”短信35000多條。二是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我局結合近年發生的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編制了《關於漁船全生產有關典型案例的情況通報》,對5個落實跟幫生產制度正面典型案例和5個違反漁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在漁港、漁村進行了張榜公示,取得了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提高了船東、船主和廣大漁民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三是組織開展漁民安全知識培訓。為提高漁民安全生產意識,提升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我市組織了六期漁民培訓班,共培訓漁民2200多人(次)。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漁業管理法律法規、船舶航行、船舶駕駛和避碰、海上救生、海上急救、漁業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船舶消防等知識。四是開展應急演練工作。為提高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漁政、鎮、村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了多次應急演練工作。5月4日,在電白區勤海漁業碼頭開展了一次防颱應急演練;7月4日,樹仔鎮在海豐避風塘開展了漁民防颱應急演練工作;2017年7月14日,廣東省漁總隊茂名濱海大隊在博賀漁港開展了漁船消防應急演練;2017年8月1日,在博賀中心漁港對出海域開展了漁船海難事故救助應急演練。同時,還制定了海上搜救應急演習方案,分別於10月30日和11月6日在放雞島對出海域進行了預演,並於11月8日聯合海事等有關部門開展了海上搜救應急綜合演習。通過對漁民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較好地提高了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應急技能。

(七)做好漁船防風工作,確保漁船生產安全。一是認真做好防禦寒潮大風工作。歲末年初期間,受冷空氣影響,南海海面風浪較大,為確保漁業安全生產,認真落實紅軍書記、崔劍副市長防禦寒潮大風指示精神,認真按照要求落實各項措施,切實做好防禦寒潮大風工作。二是認真做好防禦颱風的各項工作。7月份以來,南海進入了颱風季節,先後有塔拉斯、絡克、納沙、天鴿等颱風影響我市漁船作業海域。我局高度重視防颱期間漁船安全生產工作,採取及早部署、加強督促檢查、加強漁船、漁排人員管理、加強應急值班管理等措施,確保了我市漁船在防颱期間沒有發生自然災害事故。

(八)積極開展漁船安全生產檢查和漁船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從源頭上杜絕安全生產事故。一是按照漁船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制度的要求,我局班子成員分成七個工作組多次帶隊對博賀漁港新港片區、東山漁港片區、陳村碼頭片區、澳內片區、勤海片區、博賀漁港碼頭、海豐避風塘片區開展了歲末年初、特別防護期、休漁安全、漁港安全、防颱漁船安全檢查、漁船安全生產大檢查等檢查工作。茂名濱海新區和電白區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分別召開了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派出工作組認真開展漁船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二是開展漁船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確保漁船安全生產,從源頭上杜絕漁船安全生產事故,認真開展了漁船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重點檢查漁船的通訊、救生、消防、航行、機械設備、船員配備、船上電路、船舶持證、船體的水密性等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及時整改,對不能馬上整改的也要求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漁船嚴禁出海作業。今年以來,共檢查漁船2005艘次,檢查共發現一般隱患1411處,目前已落實整改隱患1366處,限期整改隱患45處。特別是加強了對8艘取得南沙專項捕撈許可證漁船的監管,每天不定期對其船位進行跟蹤監測,確保漁船不越界生產,不到敏感水域生產。

(九)做好漁港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和除險加固工作。充分利用歲末年初漁船安全檢查、防禦寒潮大風安全檢查和汛前漁船安全檢查的時機,對重點漁港碼頭、消防等設施設備進行了檢查。同時,為了提升漁港的防災能力,加大了資金投入,對漁港防波堤、消防設施等進行了改造。如對陳村漁港投入了30萬元,進行消防設施改造;對東山漁港投入20萬元,進行了防波堤加固;投入130萬元,對勤海碼頭、森高避風塘進行港池航道疏浚、防波堤進行加固等。海豐避風塘經多方籌集資金,建成了1600多平方的漁民避風場所。特別是博賀中心漁港在保證品質的同時,投入4600多萬元進行防波堤等基礎設施建設。通過開展對漁港設施設備安全檢查、除險加固工作和加快推進博賀中心漁港建設,進一步提高了漁港的防災減災能力,確保漁船回港避風安全。

(十)加強海上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養殖行為。為從重從嚴打擊我市海域非法捕撈行為,維護正常海上生產秩序,針對海上違法行為的突出問題,根據《茂名市2017年海上聯合執法行動方案》部署,海洋與漁業、海事、公安邊防、交通運輸等部門共組織了多次海上執法行動,重點打擊水東港、博賀港水域非法捕螺船舶及放雞島周邊海域其它違規偷捕行為和蓮頭嶺附近海域小型電魚船舶。今年份以來,查處漁業一般違法違規案件182宗,罰款112.33萬元。同時,認真做好非法養殖網箱的清理工作。茂名市海洋與漁業局電白分局組織力量在海事部門的配合下對在西葛海域佔用航道養殖的28戶網箱養殖戶進行了清理。此外,為了加強水上交通安全,共建平安轄區,2017年3月9日我局與茂名海事局簽署了合作備忘錄。

——存在的問題

今年以來,雖然我局對漁船安全生產做了大量的工作,漁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沒有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但也發生了一些一般事故,暴露出漁船安全生產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有些鎮、村的屬地管理責任還沒有完全落實,部分鎮、村漁船檔案還需進一步完善;少數漁民安全生產意識仍薄弱;漁船生產組織化程度低,有些漁船跟幫生產制度落實不夠到位;“老、殘、小”的木質漁船較多,給漁船安全生產帶了隱患等。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要求進一步做好漁船安全生產工作。嚴格按照省、市2018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和專項整治方案,結合我市漁船工作實際情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二)重點開展漁船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漁港、漁船停泊點為重點,市、區、鎮、村各級組織力量對漁船的消防、通信、救生等設備和漁船的水密性進行隱患排查整治。

(三)繼續做好漁船生產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繼續開展對漁民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提高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

(四)積極開展海上聯合執法行動。加強與海事、公安邊防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合作,繼續組織做好我市海上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海上違法行為。

(五)抓好漁船安全生產源頭監管和制度的落實。加強漁港水域交通管理,嚴把漁船品質和船用產品檢驗品質關。落實臨水作業人員穿救生衣、跟幫生產等制度。

(六)抓好安全設備設施配備使用。一是發揮資訊化在安全監管工作中作用;二是提升漁船安全生產設備水準,特別是督促落實所有小型漁船必須配備手持終端;三是提高執法監管效率和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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