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應該就是常人所說的七年之癢的愛情吧, 從大學到畢業, 整整七年時間了, 我們打破了畢業即分手謠言, 一直堅定不移的為以後生活所以努力著。
想想今年自己也27歲了,
也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了,
每次問到這事男朋友總說事業穩定就結婚,
他能等,
但是我呢?女人能有幾個幾年去陪你去陪你渡過事業風險期?當然你們也可以說我現實,
但是事實就是我們都不小了,
而最近也經常因為這事爭吵起來,
而且次數也是越來越多了。
這幾天奈不住我的磨他終於到我家去提親了, 媽媽提出彩禮10萬的時候時候男朋友臉色一下子就變了, 告別的時候怎麼也沒有說就直接一個人走回家了, 回到家問他結果時跟我說了要等多幾天。
10萬多嗎?要是你愛我你還會在乎10萬?要是你覺得我是值得跟你過一輩子的人你還會覺得貴嗎?
愛情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嗎?媽媽也說了這點都辦不到怎麼確保我嫁過去不會吃苦受累的?
但男朋友回報我的卻是一句:我們分手吧。
你們覺得一個女人跟著你們一輩子10萬塊值得嗎?
你們覺得一個連彩禮都拿不出來的男朋友值得你去託付一生嗎, 當然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