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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關注」所有宜昌人,環保稅開徵這幾種情形你不用繳納

1月1日起, 環境保護稅依法開徵。 這是十九大後首個依法開徵的新稅種。 在湖北省, 環境保護稅將按照“環保核定、地稅徵收”的模式實行。

為什麼要增加此項稅種?

哪些污染物需要繳稅?

就新稅種徵收的相關問題, 小布採訪了市地稅局、市環保局的相關負責人, 梳理了納稅人關心的8個問題, 一起來看看

環境保護稅業務八問

為何要新增環境保護稅?這對我市企業加強環境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 將起到怎樣的作用?

答:

環境保護稅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環境保護稅的“前身”排汙費的徵收, 就對我市防治環境污染、保護環境起到過重要作用。

比如華潤電力有限公司在宜昌拿到了湖北首張具有全國統一編碼的“一證式”排汙許可證。

對未獲得新版排汙許可證的納稅人, 又該如何核定排放量?

答:

對未獲得新版排汙許可證的納稅人, 我市有4種方式核定排放量。

1.納稅人安裝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和監測規範的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 按照污染物自動監測資料計算;

2.納稅人未安裝使用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 按照監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的監測資料計算;

3.因排放污染物種類多等原因不具備監測條件的, 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排汙係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

4.不能按照前三項項規定的方法計算的, 按照市環保局規定的抽樣測算的方法核定計算。

來源|三峽日報

記者|楊婧

編輯|楊楊 編審|金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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