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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28歲肝癌晚期,妻子打胎並離婚:是自私涼薄還是另有隱情?

01

說一件最近發生的特別讓人唏噓感慨的事:

一個僅28歲的年輕小夥子, 已經確診肝癌晚期, 時日無多, 他的妻子在得知這個消息後, 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掉了腹中已5個月大的嬰孩, 並提出離婚。

據說兩家人是門當戶對, 經濟條件都很好。 小夥子是家中獨子, 男方父母苦苦哀求, 希望兒媳能留下孩子, 提出贈予上海的房產及兩百萬現金, 並且不需要她日後撫養孩子, 不會讓她再嫁時還要帶個“拖油瓶”, 可女方還是執意做了引產。

這名不幸的年輕人的同學, 將他瞭解到的資訊寫成了帖子, 發到了網上。

儘管他表達了不能指責女方什麼, 怎麼做都是她的權利, 但還是在最後歎出了對人性對婚姻的無奈——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 談婚論嫁總講門當戶對, 那門當戶對卻彼此沒什麼感覺只是湊合過日子的夫妻呢?真的就比有情飲水飽的貧賤夫妻更幸福嗎?是否門當戶對其實只能是彼此相愛基礎上的錦上添花, 而不是決定一切的關鍵條件呢?

對這件有爭議的事, 網友也紛紛熱烈討論起來。

一方說這女人太自私了, 一聽到丈夫得了癌症, 就連自己的骨肉都不要, 還要馬不停蹄的離婚;

另一方說生孩子不易, 養孩子更難, 她做任何決定都是她的權利, 都值得理解, 不應該道德綁架。

你要問我對這件事怎麼看?

天秤座的毛病就又會出來了——

首先這個故事是悲傷的。

小夥子才28歲, 多好的年華, 一想到他重病纏身, 大概率會命不久矣, 愛人要離他而去, 唯一的骨血也不復存在, 他餘下的光陰或許只有等死, 就不能不為他感到心疼。

其次這個故事裡已知人物的態度, 站在他們各自的立場都是有理的:墮胎離婚的妻子, 苦苦哀求的男方父母, 感慨婚姻的男方同學, 甚至包括批判女主太自私的以及理解女主舉動的吃瓜群眾。

若你說我無權評價你, 那我也可說你無權評價我的評價。

所以啊, 這事無解, 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會選擇站不同的立場, 自然也會有不同的看法。

這才是豐富多彩的人性世界嘛。

02

說到人性, 就不得不提“人”本身。

王左中右老師在評論江歌事件時,

特地解構了“人”的意義。

他寫道:

“人”其實是個象形字, 但那一撇一捺不是兩條腿, 而是手和腿。 它最早的樣子是下面這張圖那樣, 是一個躬身作揖的人的樣子。

所以, “人”這個字被創造出來的時候, 其實是表達了人一個很重要的特點:人類是懂得鞠躬、知道敬畏的直立動物。

而在人類所有敬畏的事物當中, 有兩個最重要:法律和道德。

對法律和道德的敬畏, 讓本來惡的人性有了束縛:不敢看到仇人就殺, 不敢看到富人就搶, 不敢看到美人就上, 不敢找小三, 不敢棄父母, 不敢欺朋友。 不然, 他們就會被槍斃, 被坐牢, 沒有了自由;或者被街坊鄰居唾棄, 被親朋好友鄙視。

法律和道德, 他們共同的基礎是天理人心, 他們共同的作用是對反天理和反人心進行懲治處罰。

法律是底線, 道德高一點;法律罰不到, 道德來補充。 一直以來, 法律和道德就這樣你上我下, 翻雲覆雨, 完美配合, 於是人性得以束縛, 社會得以運轉。

就像劉鑫, 她遭受了非常嚴重的網路暴力, 導致她和她家人的日常生活被毀,

劉鑫本人想不通:“我已經道歉了, 你們還想要怎樣?”

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劉鑫犯了法, 所以沒有法律能強制劉鑫怎樣, 也沒有人能強制她怎樣, 劉鑫的一切行為(包括事前的自保, 事後的推卸), 她和她的家人都可以認為是有理的。

但她作為江歌的室友, 為自身利益, 罔顧人情, 就需要付出代價, 這代價就是她的自私遭到了輿論的反噬。

03

這個故事中的女主角也是一樣的, 你當然可以為她解釋——這是她的權利, 她任何時候都有權打掉孩子, 任何時候都有權提出離婚, 可是也別忘了, 她還處在一段婚姻關係中, 她的丈夫現在被診斷為肝癌末期, 她就如此決絕的做了這樣一個傷人又傷己的選擇。

儘管我並不瞭解她為什麼那麼決絕, 但我理解她,不是每個女人都有能力做一個單親媽媽的,男方父母的那些承諾也並不靠譜,他們提出的物質補償,她並不需要,畢竟她家經濟條件也很好。

孩子只要一生下來,就得負責到底不是嗎?多少單親媽媽為了自己的孩子,放棄了重新再去找尋幸福,又當爹又當媽,還要讓孩子身心健康,這條路並不好走,甚至非常艱難。

更何況,她堅決不要孩子,或許還因為擔心孩子會被遺傳到癌症的基因,哪怕比正常人多一分一毫的幾率,都會成倍增加她的焦慮和恐懼。

有很多網友說,那她就不能再等一等嗎?有必要這麼急嗎?

客觀條件已經不允許她再等了,懷孕時間越長,做引產的傷害和危險就越大。

所以我說我理解這個女人為什麼會這麼迅速的墮胎,又為什麼這麼迅速的提出離婚。

因為這件事沒有“兩全其美”的中間選項,她想要趨利避害,就必須與這家人撕破臉,然後漸行漸遠。除非男方一家人都理解她,支持她。

現在網友熱評此事,是因為這件事的背後現了人性,反了人心。

除非能有證據證明丈夫是早知自己命不久矣,一家人隱瞞病情,處心積慮騙女主結婚,把她當能給他們家傳宗接代的工具,此外哪怕她有再多的理由,也是不怎麼道德,不值得提倡的。

不僅僅因為婚姻誓言裡提到的“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無論疾病還是健康,我都愛你,尊重你,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離”,它還是一項無條件的法律義務,也就是說若患有重病的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也不會貿然支持女方的離婚請求。

這裡有基於做人的道義,也有婚姻的本意。

04

我記得以前我有一個男讀者,他寫了一封信給一個博主,信裡寫的內容是他的妻子患有乳腺癌,可能是長期治療的原因,導致妻子性情大變,也讓他們夫妻感情逐漸破碎,就在這個時候,他發現自己喜歡上了另一個姑娘,他想離婚,去重新追求他的幸福。可是他才剛剛提出這個想法,就被身邊人用各種難聽的話指責了。如今他很苦悶,也不知何去何從……

很顯然,他的這封來信依然被評論區的讀者們炮轟了。

我和老王討論這件事的時候,他說:“人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更何況是至親至疏的夫妻?所以寫信的這個男人也沒什麼錯,他有權利這樣做,但這樣做的後果就是被道德譴責也是正常的,想求一份認同,很難。誰想要自己在患病的時候,伴侶棄我而去呢?”

這世間的好多事都是如此,你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拋棄重病的丈夫或妻子……這都是你的權利,但享受這些權利,則需付出代價——被譴責、被唾駡。

事事都有代價,哪有這麼多兩頭都占盡便宜的“好事”,哪有這麼多當了婊子還能立得住牌坊的“高手”。

我無權評判這個墮胎離婚的妻子,她也經歷了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傷害,但若是現實中我認識這樣的人,我不會也不敢和她深交。

最後,借今天這篇文章,我還要再和顏辭的讀者們說一句:想清楚你要的是什麼,你需要付出什麼,你又是不是能承受得起?

但我理解她,不是每個女人都有能力做一個單親媽媽的,男方父母的那些承諾也並不靠譜,他們提出的物質補償,她並不需要,畢竟她家經濟條件也很好。

孩子只要一生下來,就得負責到底不是嗎?多少單親媽媽為了自己的孩子,放棄了重新再去找尋幸福,又當爹又當媽,還要讓孩子身心健康,這條路並不好走,甚至非常艱難。

更何況,她堅決不要孩子,或許還因為擔心孩子會被遺傳到癌症的基因,哪怕比正常人多一分一毫的幾率,都會成倍增加她的焦慮和恐懼。

有很多網友說,那她就不能再等一等嗎?有必要這麼急嗎?

客觀條件已經不允許她再等了,懷孕時間越長,做引產的傷害和危險就越大。

所以我說我理解這個女人為什麼會這麼迅速的墮胎,又為什麼這麼迅速的提出離婚。

因為這件事沒有“兩全其美”的中間選項,她想要趨利避害,就必須與這家人撕破臉,然後漸行漸遠。除非男方一家人都理解她,支持她。

現在網友熱評此事,是因為這件事的背後現了人性,反了人心。

除非能有證據證明丈夫是早知自己命不久矣,一家人隱瞞病情,處心積慮騙女主結婚,把她當能給他們家傳宗接代的工具,此外哪怕她有再多的理由,也是不怎麼道德,不值得提倡的。

不僅僅因為婚姻誓言裡提到的“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無論疾病還是健康,我都愛你,尊重你,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離”,它還是一項無條件的法律義務,也就是說若患有重病的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也不會貿然支持女方的離婚請求。

這裡有基於做人的道義,也有婚姻的本意。

04

我記得以前我有一個男讀者,他寫了一封信給一個博主,信裡寫的內容是他的妻子患有乳腺癌,可能是長期治療的原因,導致妻子性情大變,也讓他們夫妻感情逐漸破碎,就在這個時候,他發現自己喜歡上了另一個姑娘,他想離婚,去重新追求他的幸福。可是他才剛剛提出這個想法,就被身邊人用各種難聽的話指責了。如今他很苦悶,也不知何去何從……

很顯然,他的這封來信依然被評論區的讀者們炮轟了。

我和老王討論這件事的時候,他說:“人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更何況是至親至疏的夫妻?所以寫信的這個男人也沒什麼錯,他有權利這樣做,但這樣做的後果就是被道德譴責也是正常的,想求一份認同,很難。誰想要自己在患病的時候,伴侶棄我而去呢?”

這世間的好多事都是如此,你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拋棄重病的丈夫或妻子……這都是你的權利,但享受這些權利,則需付出代價——被譴責、被唾駡。

事事都有代價,哪有這麼多兩頭都占盡便宜的“好事”,哪有這麼多當了婊子還能立得住牌坊的“高手”。

我無權評判這個墮胎離婚的妻子,她也經歷了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傷害,但若是現實中我認識這樣的人,我不會也不敢和她深交。

最後,借今天這篇文章,我還要再和顏辭的讀者們說一句:想清楚你要的是什麼,你需要付出什麼,你又是不是能承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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