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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倉山一物業公司破壞廣電光纜 4名涉案人員遭刑拘

東南網3月14日訊日常生活中, 光纜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電視、網路都需要光纜的傳輸。 可近年來, 各地屢出現人為破壞廣播電視光纜及有關設施的情況, 導致重大公共資訊無法發佈。

2015年3月, 福州倉山某物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破壞廣電網路設備間門鎖、將廣電網路設備間佔用作為保安辦公場所, 並且惡意破壞剪斷一根36芯光纜。 影響了廣播電視網路正常播出和傳輸, 造成1200使用者無法正常接收廣播電視網路信號時長達30小時, 直接經濟損失超5萬元, 嚴重影響廣播電視設施運行安全, 4名涉案人員遭刑拘。

據悉, 廣播電視光纜及其設備間屬於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基礎通訊設施。 2011年施行的《福建省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中規定,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侵佔、哄搶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壞廣播電視設施。 如果截斷、損毀廣播電視傳輸設施,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動, 對個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對單位處以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另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網絡設施, 危害公共安全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據福建廣電網路集團相關工作人員介紹, 因野蠻施工、人為盜割等導致廣播電視光纜及有關設施被破壞,

除造成廣播電視臺節目信號無法播出等情況外, 還有可能造成救災、搶險、防汛和災害預警等重大公共資訊無法發佈, 因此貽誤排除險情或者疏導群眾, 後果極其嚴重。

相關工作人員提示, 廣大市民及有關單位, 切勿因為貪圖小利或是匆忙施工破壞廣播電視光纜及有關設施, 以免釀成後悔莫及的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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