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任城區檢察院派駐唐口檢察室依法對陳某、張某故意傷害案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進行檢察宣告。 經查, 2017年7月12日16時許, 陳某、張某與被害人王某因經營糾紛發生口角後,
鑒於上述事實和情節
考慮到該案系民間糾紛所引起
社會危害性不大
雙方已經和解協議
且被不起訴人具有自首情節
可認定二人犯罪情節輕微
任城區檢察院依法對陳某、張某做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宣告庭上, 檢察人員全面、公開闡釋了做出不起訴決定的事實、證據及法律依據, 當庭宣告不起訴決定, 被宣告人當場做出深刻的反思, 表示以後一定吸取教訓,
(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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