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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湖股份高送轉未如期回復 深交所二度下發關注函


鹽湖股份業績下滑推高送轉

3月27日, 深交所向鹽湖股份發出關注函[2017]第 48 號, 要求公司對下一半年度業績預測, 非經常性損益, 分配預案的提議人、5%以上股東及董監高的減持計畫等情況進行詳細說明,

在 3 月 30 日前報送, 並履行相應資訊披露義務。 截至4月10日, 鹽湖股份仍未將情況說明報送, 也未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 要求鹽湖股份按照公司部關注函[2017]第 48 號的要求, 儘快將關情況說明報送我部, 並履行相應資訊披露義務。 同時, 提醒公司及全體董事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上市規則》的規定, 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詳見此前報導:《鹽湖股份業績下滑推高送轉 深交所發函關注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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