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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站檢出槍支彈藥 安檢人員獲獎5000元

昨日下午,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在7號線琉璃場站召開地鐵安檢工作現場表彰會, 對安檢工作成績突出的北京恒安衛士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進行了表彰,

對在近期工作中檢查發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散裝汽油等違禁物品進入地鐵區域的安檢人員進行表彰獎勵。

其中, 1月3日檢出槍彈的安檢值機員朱小康, 獲得最高獎勵5000元。 據瞭解, 今年1月3日, 犯罪嫌疑人唐某(女)攜帶一個裝有手槍1支、子彈5發的手提包進到地鐵1號線華西壩站時, 被安檢人員朱小康現場檢出。 隨即, 朱小康撥打了110。 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 唐某被軌道公交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昨日, 成都警方共公佈了4起案例, 攜帶約100毫升汽油的礦泉水瓶進地鐵、攜帶11發子彈進地鐵……被12名安檢人員檢查發現。 為此, 警方分別對其獎勵了人民幣1000元至5000元不等,

獎金共計24000元。 同時, 成都市軌道交通集團公司也分別對各起檢出違禁物品的有功人員共計16人, 獎勵500元至800元不等, 獎金共計9200元。

軌道公交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針對地鐵空間相對封閉、人員密集、一旦出事就是大事的特點, 將繼續牢固樹立“軌道交通無小事, 公共安全無小事”的工作理念, 狠抓城市公共交通特別是軌道交通的安全防範, 切實履行對行業企業的監管督導職責, 全力確保全市軌道公交區域治安大局持續平穩。 對於那些攜帶各類違禁物品進入地鐵區域的人員, 發現一起, 依法查處一起, 決不姑息。

警方提醒

乘坐地鐵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放射性、壓力容器等危險品

嚴禁攜帶畜禽類、寵物類或其它可能妨礙乘客人身安全及地鐵運營安全的動物(有識別標誌的服務犬除外)

嚴禁攜帶易汙損、嚴重異味、易碎、尖銳且無安全包裝的物品或超大超長物品

嚴禁攜帶充氣氣球、鐵鋸、鐵棒、鐵鍁或其它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及衛生的物品。

成都晚報記者 李晨

編輯:李鈺瑩 責任編輯:李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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