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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則出臺 多元化解矛盾 分類處理信訪機制全面落地

“你代表誰?”信訪人疑惑地問在國家信訪局參與來訪接待工作的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軍。

“我既不代表信訪局,也不代表信訪人,我是律師,代表公正協力廠商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劉軍答道。

2017年,國家信訪局加快推進信訪法治化進程,出臺了《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了解決群眾訴求的責任主體和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機制全面落地。

依法分類處理訴求

2013年,我國開始啟動訴訪分離改革,涉法涉訴事項不再進入信訪程式。

2014年,各部門又陸續開展依法分類處理工作,厘清信訪途徑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等其他法定途徑的界限,把群眾的投訴請求導入相應途徑解決。

記者瞭解到,目前,37個中央部委梳理出臺了分類處理清單,多個省份細化了清單和工作規程。 山東、河北、浙江等地將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寫入了地方性法規,大部分省份已經在市縣層面推開了這項工作。

2017年7月,國家信訪局出臺的《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進一步明確工作機制、規範工作程式,增加可操作性,確保工作進一步落實落地。

實行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改變了過去對投訴請求一概作出信訪答覆的做法。

近年來,各級行政機關導入其他法定途徑的信訪訴求比例在逐年上升。

比如,近5年來,國家工商總局共辦理群眾來信9500餘件,導入行政執法法定途徑的約占有效信件的60%以上;安徽省2017年上半年分類處理信訪訴求5600餘件,比2016年下半年增長33%;四川省3年來導入行政程式處理的信訪投訴請求7200餘件,均未回流到信訪管道。

分類之後跟蹤督辦

實行依法分類處理後,信訪部門是不是把信訪訴求“一分了之”?

國家信訪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信訪部門並不是把群眾的投訴請求分到有權處理機關就不管了,而是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首先,各級信訪部門要跟蹤督辦有權處理機關依法分類處理適用的途徑是否準確,是否依法按程式處理,督促行政機關及時依法處理群眾的投訴請求。

其次,要發揮信訪“兜底”作用,確保群眾訴求有人管、有人辦。

對於群眾反映的歷史遺留問題、法律法規尚無明確規定的問題、政策調整產生的問題、無法導入到其他法定途徑的問題等等,信訪程式要“兜底”處理。 為推動信訪訴求解決,國家信訪局積極開展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有效減少信訪存量。

記者注意到,在分類處理信訪訴求中,行政機關主動採用和解、調解等“柔性”手段,有利於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有利於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某信訪人退休後認為社保處少算工齡,通過市長專線反映要求重新核定養老保險待遇。 人社部門的信訪工作人員接到訴求後,向信訪人詳細瞭解相關情況,並與養老科會商,確認信訪人的訴求屬於對經辦機構核定社會保險待遇標準有異議,應根據《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導入養老保險待遇核定程式處理。

養老科核查檔案資料,發現由於工作人員在作業系統時出現失誤,導致多扣除信訪人的工齡,信訪人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養老科重新核算了其退休待遇,並出具養老待遇一次性告知書。

社會力量參與調處

2016年12月,司法部和國家信訪局聯合下發《關於深入開展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意見》,指導各地普遍建立律師參與信訪工作機制。

國家信訪局自2016年啟動了律師參與來訪接待工作,北京律協選派了北京市潮陽、致誠、東衛、尚公、東元、浩東6家律師事務所參與。 截至2017年11月,6家律師事務所共派出45名律師參與來訪接待工作,接待群眾3661批。

劉軍認為,律師參與接訪可以普及法律常識、有針對性地解答法律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為信訪群眾引導途徑。

“通過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切實解決了一些涉法涉訴案件的群眾來訪事項,為來訪群眾指明了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 對於一些判決已經生效且駁回再審申請群眾仍不服的涉法涉訴案件,通過律師的答疑解惑,群眾息訴罷訪了,維護了法律的尊嚴,維護了公平和正義。 ”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兵彥也有同感。

律師參與接訪後,許多上訪群眾當場接受律師的意見,或者表示不再上訪,或者回當地收集證據準備起訴,或者通過法定途徑向有關部門反映,有的感慨“即使問題解決不了,心裡也亮堂了”。

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2700多個市、縣實行了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在釋法明理、教育疏導等方面收到了成效。

北京民政局推行律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師和人民調解員“三師一員”等社會力量參與信訪接待工作。

福建省探索建立了律師、專業協會、行業協會、“兩代表一委員”、志願者、社會工作者、人民團體、民間權威人士等10種社會力量參與化解信訪積案和矛盾糾紛模式。

天津市積極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在和平、河西、東麗、寶坻、薊縣五個區縣組織開展了信訪與人民調解對接(訪調對接)試點工作,以調解方式柔性解決信訪問題。

廣東省深圳市橫崗區推行信訪調解司法確認制度,通過信訪訴求平臺引導信訪人達成調解協定,並對調解協定進行司法確認,建立了信訪調解與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

一些地方通過社會力量參與信訪工作,充分發揮協力廠商中立角色、法理情並用工作方式的優勢,在引導群眾依法維護權益方面取得了較好效果。

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2700多個市、縣實行了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在釋法明理、教育疏導等方面收到了成效。

北京民政局推行律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師和人民調解員“三師一員”等社會力量參與信訪接待工作。

福建省探索建立了律師、專業協會、行業協會、“兩代表一委員”、志願者、社會工作者、人民團體、民間權威人士等10種社會力量參與化解信訪積案和矛盾糾紛模式。

天津市積極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在和平、河西、東麗、寶坻、薊縣五個區縣組織開展了信訪與人民調解對接(訪調對接)試點工作,以調解方式柔性解決信訪問題。

廣東省深圳市橫崗區推行信訪調解司法確認制度,通過信訪訴求平臺引導信訪人達成調解協定,並對調解協定進行司法確認,建立了信訪調解與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

一些地方通過社會力量參與信訪工作,充分發揮協力廠商中立角色、法理情並用工作方式的優勢,在引導群眾依法維護權益方面取得了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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