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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為阻礙執行欲跳樓輕生 白水法院執行幹警果斷處置及時制止

渭南政法網(通訊員 馬鵬敏)1月11日晚, 白水法院執行一庭法官果斷處置了一起被執行人欲跳樓自殺事件, 有效防止了重大事故的發生。

白水法院執行一庭在強制執行申請人張紅芳與被執行人種紅利、郝明明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 張紅芳申請了財產保全, 法院凍結了被執行人種紅利在實驗中學的債權50萬。 在執行過程中, 該院依法查封, 繼續凍結了該筆50萬債權, 並依法扣劃了到期的7.5萬元。 按照實驗中學的約定, 近期又扣劃了到期的第二筆債權, 執行一庭幹警積極與實驗中學領導協調溝通、扣劃等相關事項。

被執行人種紅利得知消息之後, 於1月11日到實驗中學欲跳樓自殺脅迫實驗中學領導抗拒協助轉款義務。 白水法院執行人員在第一時間瞭解到這一情況, 立即向執行局領導彙報, 局裡指派執行局副局長張占民當即帶隊前往學校, 在司法員警的配合下果斷處置,

及時制止了被執行人的行為, 將被執行人種紅利強制帶回法院, 並採取了相應的措施。

法官提醒:作為案件被執行人, 理應按照法律規定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採取如此過激的行為來阻礙案件執行, 不僅不會影響到案件的正常執行, 而且還要為自己不理智的行為付出代價。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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