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近日印發《全市建設工程建材品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 從發文之日起到2018年1月31日開展全市在建建設工程建材品質專項整治行動。 《方案》將防水材料等7種建材列為重點整治對象。 防水材料方面, 重點檢查防水材料的進場檢查、驗收、報驗等行為, 嚴防假冒偽劣材料進場使用。
《方案》指出, 專項整治中一旦發現不合格建築材料, 執法檢查機構應立即通知被抽檢專案停止使用該批材料, 並趕赴施工現場對材料進行封存, 對違規行為進行取證, 責令企業整改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方案》提出, 各部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及時匯總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建材資訊(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使用數量、經銷商資訊等), 並將不合格建材資訊移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同時對於使用不合格建材的工程項目在媒體進行曝光。 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 扎實開展檢查工作, 不流於形式走過場;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要及時下發執法文書,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