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對助人為樂是不是該收取報酬的問題討論比較多。 有的人撿到錢包交還失主後要求換取報酬。 這類現象受到了很多人的極力反對, 社會各界都對這種“歪風邪氣”進行了強烈譴責。 有的人認為助人為樂的人在幫助別人的行為中已經收穫了快樂, 就不應該再收取報酬;還有人甚至搬出法律, 提醒失主不能給于助人為樂者以報酬。
勿以惡小而為之, 勿以善小而不為
其實這是用道德和法律對助人為樂者進行綁架, 把“助人為樂”神聖化到高不可攀的高度, 使那些想助人為樂的人望而卻步。 而又直接助長了那些失主的自私行為, 面對別人的幫助和付出無動於衷, 只考慮自身的利益。 非常不利於社會風氣的引導。 在這一點上, 孔子就有其獨到而長遠的看法。
子貢贖人
而孔子的另一個學生子路, 有一次在路上行走的時候, 發現一個人掉到了水裡。 子路就立即跳到水中將這個人救了上來。 這個人為了感謝子路的救命之恩, 送給子路一頭牛。 子路高高興興的接受了, 並且將牛牽回來給孔子看, 講述了自己救人的經過。 很多人都覺得子路救人是做好事, 但是接受別人的牛非常不妥,
孔子
從孔子對待“子貢贖人”和“子路受牛”這兩件事的態度中, 我們可以看到孔子看待事物的目光是非常長遠的, 他注重的是兩件事情的社會價值。 子貢雖然用自己的錢做了一件好事,
厚德善行, 吉祥相伴
而“子路受牛”中, 子路做了好事就應該得到好報, 所以接受別人的酬謝是理所當然的。 被救的人主動的送給子路一頭牛, 也為社會樹立了“感恩”的榜樣。 牛當時是非常昂貴的, 是一個家庭中的最大的財物。 子路接受牛之後可以使這件事傳的更加的遠。 既鼓勵了“助人為樂”的義舉, 又弘揚了“感恩”的行為, 對帶動整個社會風氣的好轉可謂是一舉兩得的好事。
歷來宣導拾金不昧, 這個“不昧”在於鼓勵人們不要貪圖所拾之金, 而不是不能接受酬勞。 相反, 從社會性的長遠處考慮, 做好事是應該接受酬勞的。 因為這樣有利於在社會上宣導更多的人去做好事, 同時也是在宣導人們要有感恩之心。這樣才是一舉多得的做法。
同時也是在宣導人們要有感恩之心。這樣才是一舉多得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