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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網友在閑魚上賣孩子?真相是……

錢江晚報記者 汪子芳

對付熊孩子, 家長們總有各種各樣的玩笑話, 比如“你是充話費送的”, 或者“再不聽話就把你賣掉換錢!”這種玩笑話, 熊孩子們聽得太多了。 可是誰也想不到, 真有人在二手交易市場賣孩子, 而且還明碼標價10萬元!

1月8日, 溫州警方接到網友舉報, 在“閑魚APP”(阿裡巴巴旗下二手物品交易平臺)上, 有一名溫州網友發佈了販賣新生嬰兒的資訊。

警方流覽“閑魚”APP發現, 在2017年12月29日, 有網友在該APP上發佈了“賣娃”資訊:娃娃新生兒, 聽話乖巧懂事, 售價10萬人民幣, 並附有新生兒照片。

小寶寶穿著嫩黃色的上衣, 小側臉看起來萌萌的, 可是竟然有人狠心要賣掉他?

經查, 發佈“賣娃帖”的網友是溫州里安人夏某, 家住在里安市仙降街道。

核實到消息後, 1月9日一大早, 仙降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前往夏某的家中進行調查。

看到上門的民警, 夏某還處於一臉懵的狀態,

直到民警提起網上買賣嬰兒的帖子, 夏某才回過神來, 繼而忍俊不禁大笑起來。

夏某告訴民警, 自己是個新手媽媽, 為了慶祝兒子出生, 她才在網上發佈了出售新生嬰兒的帖子進行惡搞, 並無實質販賣兒童的意圖。

“喜歡還來不及呢, 怎麼可能公然去賣孩子!”夏某解釋, 看著自家寶寶太可愛, “真的是高興過頭了, 才以這種不恰當的方式來表達初為人母的喜悅。 ”

看到這樣的新手媽媽, 民警又好笑又無奈, 瞭解到夏某沒有惡意, 民警還是對她這種過激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後來, 夏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影響, 並在網上刪除了“賣娃”資訊。

警方提示: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 處死刑, 並處沒收財產。

在此提醒各位網友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資訊不能發, 否則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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