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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為了找到失蹤兩年的他,員警切開了半座山!

導語

長安君(ID:changan-j):整整14天, 動用所有的技術力量, 幾乎切開了半座山……浙江桐廬警方終於找到被捆綁四肢、埋於厚土之下的他。

一個失蹤多年的男人, 用一種近乎慘絕人寰的方式, 重見天日……

他是誰?為什麼慘遭毆打、埋屍山林?

杭州桐廬警方花了整整14天, 動用了所有的技術力量, 幾乎切開了半座山, 才把他從裡頭挖出來。

他是誰?

他為什麼被人捆綁四肢, 埋在厚土之下?

時間要回到2016年,

杭州市110指揮中心突然接到的一個報警電話, 拉開了一起驚悚懸案的序幕。

2016年5月, 杭州市110指揮中心接到一個來自湖北的報警電話, 報警人說, 她的丈夫海東(化名)2013年來到杭州打工, 那年12月最後一次電話聯繫之後, 丈夫便再也聯繫不上了。

一個大男人, 就這樣人間蒸發一般,

憑空消失了。

警方開始尋找這個名叫海東的四川男人。

但是, 刑警們發現, 這起案子並沒有那麼簡單, 因為這個男人消失得十分徹底, 幾乎沒有留下什麼線索。

懸念一:一張火車票成了唯一線索, 他有沒有坐上那趟開往杭州的列車?

報警人說, 丈夫失聯前她們曾通過幾次電話, 丈夫說自己在做隧道工程, 還跟她借過兩萬塊錢, 曾經在電話裡, 丈夫說自己人在杭州的“富春”。

因為報警人只提供了這些資訊, 杭州110指揮中心根據報警人提到的“富春”二字, 把報警轉交到富陽公安分局, 而富陽警方通過初查後認為, 案發在桐廬的可能性較大, 於是將線索又轉到桐廬。

這是唯一有價值的線索。

但是, 他究竟有沒有坐上這趟火車,

有沒有來杭州, 因為時間過去太久, 無法查證。

線索中斷了。

懸念二:他給家人打電話要錢, 電話那邊很吵, 他到底在幹什麼?

刑警們相信, 一個人不可能像空氣一樣消失, 假設2016年他在杭州境內, 那麼他一定會留下痕跡, 哪怕是一點點難以為人察覺的痕跡。

桐廬警方重案組又把案子從頭捋了一遍, 發現海東是個上門女婿。

於是刑警們撒出去, 有的去了四川海東妻子家裡, 有的去了海東自己的老家湖北, 走訪海東家人。

他們在海東妻子家瞭解到, 海東1986年出生, 長得英俊帥氣, 10年前從湖北老家到四川做了上門女婿, 有一個9歲的女兒和6歲的兒子, 他老婆在家帶孩子, 他平時常年在外打工賺錢。

2013年12月, 海東的妻子曾接到丈夫的電話,

說要借兩萬元, 妻子問他要錢做什麼, 電話那頭的丈夫支支吾吾, 不肯多說。 之後, 妻子再也沒打通過丈夫的電話。

海東的小姨子回憶到, 一個月後, 也就是2014年1月, 她曾接到過姐夫的電話, 姐夫在電話裡問自己最近怎麼樣, 生意做的好不好, “我就聽姐夫說他在富春打工, 然後電話那邊就很吵, 感覺有很多人。 ”海東的小姨子說, 當時她以為信號不好就把電話掛了, 到了晚上和家人說起這事, 大家覺得蹊蹺, 再打給姐夫, 一直關機。

這之後, 家人再也沒能聯繫上海東。

海東的妻子想起來, 丈夫湖北老家有個老鄉劉某某, 她曾經聽劉某某提起過, 丈夫海東在桐廬參加過一個賣東西的公司。

懸念三:老鄉劉某某說的話, 是真的嗎?

買過到杭州的火車票,打過兩次電話給家人,說參加了一個“賣東西的公司”。

線索到了這裡,又中斷了。

那個老鄉劉某某進入了警方視線。

刑警趕到湖北宜昌,找到了劉某某。

看到桐廬警方出現,劉某某非常驚慌,連連說:“我都是聽說的,沒見過他。”

劉某某說,2014年4月1日,他被人以做工程為理由騙到桐廬,帶進了一個地下傳銷組織,有一次他因為想偷偷給家人打電話被傳銷組織人員發現並毆打,傳銷組織者嚇唬他說,前幾個月也有個湖北來的人不老實,結果被打得抬了出去。

劉某某猜,這個“不老實”的人,可能就是海東,因為當時在這裡的湖北人,他就知道這麼一個。

懸念四:那些非法傳銷組織早就被警方打散了,人呢?

2014年,桐廬警方會同工商部門通過“以房管人”、“打傳小分隊”等“組合拳”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傳銷整治工作,通過當年的一系列行動,桐廬縣的傳銷窩點幾乎全部被一鍋端,劉某某當時所在的那個傳銷窩點,早就被警方打擊,相關人員受到處罰,之後多數離開了桐廬,散落在全國各地。

如果海東真的深陷傳銷組織,在當年人員處罰名錄中應該有記錄,但是並沒有。

如果說他沒有參加傳銷組織,劉某某說的那個“湖北老鄉”又是誰?

案子再次陷入僵局。

大膽破局

重案組綜合各種線索,作出判斷,海東在傳銷組織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他很有可能就是在傳銷組織裡消失的。

桐廬縣公安局果斷啟動了疑似命案偵破機制。

桐廬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葉衛東回憶,雖然警方把海東失蹤的案子當成疑似命案來查,但掌握的線索實在太少,連立案的條件都不夠,他們想到,既然劉某某說自己遭到過組織骨幹的非法拘禁和毆打,那麼海東是不是也遭到過這批組織骨幹的毆打呢?

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貿然上門調查,會不會打草驚蛇?

桐廬警方多次召開專案的分析會,桐廬縣副縣長、公安局長荊慰對專案組前期取證材料整理後發現,劉某某被騙到傳銷組織期間,存在被毆打、以及被非法拘禁情況。

如果劉某某講的“湖北人被打得抬出去”的情況屬實,為了不打草驚蛇,可以調整思路,先圍繞劉某某被非法拘禁案件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通過劉某某的非法拘禁案,把那些傳銷組織成員抓回來。

隨後,專案組民警圍繞劉某某被非法拘禁案,輾轉湖北、湖南、四川、重慶、雲南等地取證,取得了以陳某、廖某為首,肖某、滿某等人參與的傳銷組織管理人員對劉某某被非法拘禁案件的犯罪證據。

雖然涉案人員基本明確了,但是抓捕工作卻是一大難題,涉案人員涉及四川、山東、江西、湖北等多個省市,其中當時還有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需要對已明確身份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後及時審查明確身份再繼續抓捕。

桐廬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重案中隊民警程平說,尋找證人和抓捕嫌疑人的過程都遇到了非常多的棘手問題,比如那些曾經被騙到過傳銷組織的證人,當民警找到他們時,他們非常抵觸,不願意說,後來才知道,這些人曾經被傳銷組織的骨幹威脅,如果把(做傳銷的)事情說出去,他們和他們家人安全就麻煩了,民警只能不厭其煩的給他們做思想工作。

另一方面,這些嫌疑人大多都在偏遠山區,遇上道路懸崖峭壁、爛泥石坑是經常有的事,程警官就舉了一個例子,杭州一個區到另一個區開車可能就十幾分鐘,但在雲南四川交界處抓捕一個嫌疑人時,從一個鄉到另一個鄉,足足要花五六個小時。

專案組的民警算了算,參與這起案件來回奔波的路程,每個刑警都超過一萬公里。

2016年12月底,專案組民警在湖南將傳銷組織的第一名犯罪嫌疑人廖某抓獲。

經過突擊審訊,廖某交代,海東確實曾被人騙到他所在的傳銷組織,“他確實被打過,但是被打成什麼樣,後來他去了哪裡,我這個級別是不知道的。”廖某對民警說。

根據廖某的交代,他所在傳銷組織成員上百人,等級森嚴,最高級的是大經理,平時誰也見不到,負責他們這個窩點的是大主任陳某,他是下面的小主任,再往下還有手機主管,說白了就是管所有人的手機,不讓他們隨便與外界聯繫,在他們用手機欺騙親朋時在一旁監督,接著是下一級的傳銷人員,像海東、劉某某都屬於底層。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初,經過縝密推敲,結合活動軌跡分析結果,專案組制定了詳盡的抓捕方案,同時部署5個抓捕組,分赴湖南、湖北、四川、山東及桐廬本地,先後將7名涉案人員抓獲到案。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楊某等人終於開了口。

那一天究竟發生了什麼?

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陸續被桐廬警方抓獲後,這個傳銷組織的架構逐漸清晰。

最大的是經理王某,手下分管幾個窩點。

其中一個窩點的負責人,是“大主任”陳某,他手下有個“小主任”廖某,再下去還有一個“管家”滿某和“手機主管”肖某。

2014年1月的一天,海東在打電話給家人時,輕聲向家人求助,被“大主任”陳某、“手機管家”肖某等人發現,他們決定要好好教訓一下不懂事的海東。

於是“大主任”陳某叫來了另一個傳銷窩點的“大主任”譚某和“小主任”楊某。

這兩個人把海東叫到傳銷窩點內一個小房間,對他拳打腳踢,痛毆了二十多分鐘後,海東不動了。

陳某交代,他得知後嚇得六神無主,想把海東送到醫院,又不敢,就給最大的王經理打電話請示。結果王經理下令,不用送醫院,就扔在房間裡好了。

當晚,海東死亡。

如何處理屍體?

三個人和大經理商量,先想到用鐵絲綁著石頭把屍體扔進富春江,又怕屍體浮起來被人發現,於是一致同意找個荒山野嶺埋了。

王經理打了一筆錢給三人,讓他們買了鐵鍬、電動三輪車,在桐廬當地尋找拋屍目標。

海東死後的第二天,他們來到距離案發現場20多公里瑤琳某一處野山,在山坡上挖洞。為了以後不被人發現,他們在山上挖了一個兩米多深的土坑,並扒掉了屍體身上的衣物將其掩埋。

真相大白,可是屍體找不到了

案件總算水落石出!將這些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找到海東的遺體至關重要!專案組民警很清楚,如果不能找到被害人王某的屍體這一關鍵物證,就無法證明被害人已經死亡,不僅專案組近一年來的辛苦工作會付諸東流,更無法給死者和家屬一個交代。

但是在押著嫌疑人去指認當年的埋屍現場時,連嫌疑人都傻眼了。

犯罪嫌疑人

埋屍的那座山,2014年時被改造為梯田,山上的樹木都被砍伐,山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當地村民說,梯田在改造時,許多山體表層又覆蓋了許多泥土。

完全沒有了當年的樣子,怎麼找得到?

挖山!挖山!

根據兩個犯罪嫌疑人大致指定的埋屍地點,警方以兩個點為扇形半徑,劃了一個半徑上百米的範圍進行遺體挖掘工作。

當地政府請來兩台大型挖掘機協助工作。

2016年1月3號,挖掘工作開始,那時離春節還有大半個月,一連下了好幾天雨,山上潮濕寒冷,桐廬警方刑事科學技術室團隊每天蹲守在山上進行挖掘工作。

桐廬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刑事科學技術室副主任許成武和他的團隊全程參與當時的挖山工作,他回憶,雖然有兩台挖掘機配合挖掘,但因為不能破壞逝者遺體,挖掘機並不能像平時一樣一鏟子一鏟子的挖土,只能輕輕地刨開表層上的泥土,然後民警用鏟子再小心的將泥土鏟掉,對每一鏟泥土都仔細甄別,生怕漏過任何一樣有價值的物證。

挖掘進行了十幾天,警方根據嫌疑人描述劃出的扇形挖掘區域幾乎快被挖光,挖掘區域有十幾畝地那麼大,站在遠處望去,整個山頭已經被挖掉了一大半。

這時,專案組民警心理也有些沒底了,“如果整個山都挖完還是沒找到遺體,不可能一直這麼挖下去,挖掘工作可能要暫時停下來了!”

挖掘進行到第14天時,已經快挖到預定範圍的邊緣,那天早上,挖掘機在挖開一個土坡後,現場的警員發現挖掘機挖開的區域顏色明顯不同於其它的土坡,員警拿著鏟子,小心翼翼的積蓄挖掘,發現了人的頭髮和骨頭……

屍檢證實,男屍就是失蹤的海東失蹤兩年,他用一種慘絕人寰的方式,重見天日

現場發現了一具男屍,警方通過屍檢發現,被害人生前遭遇了毆打,他的致命傷是因為脾臟器破裂。

這時,離春節還有一周了,警方馬上提取了屍體的DNA,並趕赴四川與海東家人進行比對,最終確定他就是三年前與家人失聯的海東。

這也為案件的進一步偵辦提供了最關鍵的證據。

桐廬警方在技術手段、視頻監控等新型偵查手段無法提供支撐的情況下,依靠傳統偵查手段,循線追查,歷時大半年的調查取證,跑遍了大半個中國,最終成功偵破了這起故意殺人隱案,將8名涉案嫌疑人抓捕歸案。

2017年4月17日,桐廬警方將海東被殺隱案移送桐廬縣人民檢察院起訴,使得桐廬警方保持連續17年命案全破的記錄。成功此案的偵破,凝聚了一線刑警鍥而不捨、對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

一人死刑三人死緩正義沒有缺席

2014年1月,海東被害時,正值冬天。

一夜寒風起,他和親人從此斷了聯繫,被掩埋在荒山之中。

如果沒有親人的報警,如果沒有桐廬警方的堅持,如果沒有重案刑警們抽絲剝繭地分析案情,敏銳地抓住一條條線索,血案無法水落石出,被害人家屬的悲傷和無助永遠沒有歸處。

去年12月,也是冬天,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案的8名被告人做出一審宣判,其中4名主要參與將海東毆打致死並拋屍掩埋的都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被告人王某,海東所在傳銷窩點的“大經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

被告人陳某,傳銷窩點的“大主任”,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被告人譚某,毆打海東致死的傳銷窩點“大主任”,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被告人楊某,毆打海東致死的傳銷窩點“小主任”,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時間會流逝,正義不會缺席。

買過到杭州的火車票,打過兩次電話給家人,說參加了一個“賣東西的公司”。

線索到了這裡,又中斷了。

那個老鄉劉某某進入了警方視線。

刑警趕到湖北宜昌,找到了劉某某。

看到桐廬警方出現,劉某某非常驚慌,連連說:“我都是聽說的,沒見過他。”

劉某某說,2014年4月1日,他被人以做工程為理由騙到桐廬,帶進了一個地下傳銷組織,有一次他因為想偷偷給家人打電話被傳銷組織人員發現並毆打,傳銷組織者嚇唬他說,前幾個月也有個湖北來的人不老實,結果被打得抬了出去。

劉某某猜,這個“不老實”的人,可能就是海東,因為當時在這裡的湖北人,他就知道這麼一個。

懸念四:那些非法傳銷組織早就被警方打散了,人呢?

2014年,桐廬警方會同工商部門通過“以房管人”、“打傳小分隊”等“組合拳”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傳銷整治工作,通過當年的一系列行動,桐廬縣的傳銷窩點幾乎全部被一鍋端,劉某某當時所在的那個傳銷窩點,早就被警方打擊,相關人員受到處罰,之後多數離開了桐廬,散落在全國各地。

如果海東真的深陷傳銷組織,在當年人員處罰名錄中應該有記錄,但是並沒有。

如果說他沒有參加傳銷組織,劉某某說的那個“湖北老鄉”又是誰?

案子再次陷入僵局。

大膽破局

重案組綜合各種線索,作出判斷,海東在傳銷組織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他很有可能就是在傳銷組織裡消失的。

桐廬縣公安局果斷啟動了疑似命案偵破機制。

桐廬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葉衛東回憶,雖然警方把海東失蹤的案子當成疑似命案來查,但掌握的線索實在太少,連立案的條件都不夠,他們想到,既然劉某某說自己遭到過組織骨幹的非法拘禁和毆打,那麼海東是不是也遭到過這批組織骨幹的毆打呢?

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貿然上門調查,會不會打草驚蛇?

桐廬警方多次召開專案的分析會,桐廬縣副縣長、公安局長荊慰對專案組前期取證材料整理後發現,劉某某被騙到傳銷組織期間,存在被毆打、以及被非法拘禁情況。

如果劉某某講的“湖北人被打得抬出去”的情況屬實,為了不打草驚蛇,可以調整思路,先圍繞劉某某被非法拘禁案件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通過劉某某的非法拘禁案,把那些傳銷組織成員抓回來。

隨後,專案組民警圍繞劉某某被非法拘禁案,輾轉湖北、湖南、四川、重慶、雲南等地取證,取得了以陳某、廖某為首,肖某、滿某等人參與的傳銷組織管理人員對劉某某被非法拘禁案件的犯罪證據。

雖然涉案人員基本明確了,但是抓捕工作卻是一大難題,涉案人員涉及四川、山東、江西、湖北等多個省市,其中當時還有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需要對已明確身份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後及時審查明確身份再繼續抓捕。

桐廬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重案中隊民警程平說,尋找證人和抓捕嫌疑人的過程都遇到了非常多的棘手問題,比如那些曾經被騙到過傳銷組織的證人,當民警找到他們時,他們非常抵觸,不願意說,後來才知道,這些人曾經被傳銷組織的骨幹威脅,如果把(做傳銷的)事情說出去,他們和他們家人安全就麻煩了,民警只能不厭其煩的給他們做思想工作。

另一方面,這些嫌疑人大多都在偏遠山區,遇上道路懸崖峭壁、爛泥石坑是經常有的事,程警官就舉了一個例子,杭州一個區到另一個區開車可能就十幾分鐘,但在雲南四川交界處抓捕一個嫌疑人時,從一個鄉到另一個鄉,足足要花五六個小時。

專案組的民警算了算,參與這起案件來回奔波的路程,每個刑警都超過一萬公里。

2016年12月底,專案組民警在湖南將傳銷組織的第一名犯罪嫌疑人廖某抓獲。

經過突擊審訊,廖某交代,海東確實曾被人騙到他所在的傳銷組織,“他確實被打過,但是被打成什麼樣,後來他去了哪裡,我這個級別是不知道的。”廖某對民警說。

根據廖某的交代,他所在傳銷組織成員上百人,等級森嚴,最高級的是大經理,平時誰也見不到,負責他們這個窩點的是大主任陳某,他是下面的小主任,再往下還有手機主管,說白了就是管所有人的手機,不讓他們隨便與外界聯繫,在他們用手機欺騙親朋時在一旁監督,接著是下一級的傳銷人員,像海東、劉某某都屬於底層。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初,經過縝密推敲,結合活動軌跡分析結果,專案組制定了詳盡的抓捕方案,同時部署5個抓捕組,分赴湖南、湖北、四川、山東及桐廬本地,先後將7名涉案人員抓獲到案。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楊某等人終於開了口。

那一天究竟發生了什麼?

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陸續被桐廬警方抓獲後,這個傳銷組織的架構逐漸清晰。

最大的是經理王某,手下分管幾個窩點。

其中一個窩點的負責人,是“大主任”陳某,他手下有個“小主任”廖某,再下去還有一個“管家”滿某和“手機主管”肖某。

2014年1月的一天,海東在打電話給家人時,輕聲向家人求助,被“大主任”陳某、“手機管家”肖某等人發現,他們決定要好好教訓一下不懂事的海東。

於是“大主任”陳某叫來了另一個傳銷窩點的“大主任”譚某和“小主任”楊某。

這兩個人把海東叫到傳銷窩點內一個小房間,對他拳打腳踢,痛毆了二十多分鐘後,海東不動了。

陳某交代,他得知後嚇得六神無主,想把海東送到醫院,又不敢,就給最大的王經理打電話請示。結果王經理下令,不用送醫院,就扔在房間裡好了。

當晚,海東死亡。

如何處理屍體?

三個人和大經理商量,先想到用鐵絲綁著石頭把屍體扔進富春江,又怕屍體浮起來被人發現,於是一致同意找個荒山野嶺埋了。

王經理打了一筆錢給三人,讓他們買了鐵鍬、電動三輪車,在桐廬當地尋找拋屍目標。

海東死後的第二天,他們來到距離案發現場20多公里瑤琳某一處野山,在山坡上挖洞。為了以後不被人發現,他們在山上挖了一個兩米多深的土坑,並扒掉了屍體身上的衣物將其掩埋。

真相大白,可是屍體找不到了

案件總算水落石出!將這些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找到海東的遺體至關重要!專案組民警很清楚,如果不能找到被害人王某的屍體這一關鍵物證,就無法證明被害人已經死亡,不僅專案組近一年來的辛苦工作會付諸東流,更無法給死者和家屬一個交代。

但是在押著嫌疑人去指認當年的埋屍現場時,連嫌疑人都傻眼了。

犯罪嫌疑人

埋屍的那座山,2014年時被改造為梯田,山上的樹木都被砍伐,山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當地村民說,梯田在改造時,許多山體表層又覆蓋了許多泥土。

完全沒有了當年的樣子,怎麼找得到?

挖山!挖山!

根據兩個犯罪嫌疑人大致指定的埋屍地點,警方以兩個點為扇形半徑,劃了一個半徑上百米的範圍進行遺體挖掘工作。

當地政府請來兩台大型挖掘機協助工作。

2016年1月3號,挖掘工作開始,那時離春節還有大半個月,一連下了好幾天雨,山上潮濕寒冷,桐廬警方刑事科學技術室團隊每天蹲守在山上進行挖掘工作。

桐廬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刑事科學技術室副主任許成武和他的團隊全程參與當時的挖山工作,他回憶,雖然有兩台挖掘機配合挖掘,但因為不能破壞逝者遺體,挖掘機並不能像平時一樣一鏟子一鏟子的挖土,只能輕輕地刨開表層上的泥土,然後民警用鏟子再小心的將泥土鏟掉,對每一鏟泥土都仔細甄別,生怕漏過任何一樣有價值的物證。

挖掘進行了十幾天,警方根據嫌疑人描述劃出的扇形挖掘區域幾乎快被挖光,挖掘區域有十幾畝地那麼大,站在遠處望去,整個山頭已經被挖掉了一大半。

這時,專案組民警心理也有些沒底了,“如果整個山都挖完還是沒找到遺體,不可能一直這麼挖下去,挖掘工作可能要暫時停下來了!”

挖掘進行到第14天時,已經快挖到預定範圍的邊緣,那天早上,挖掘機在挖開一個土坡後,現場的警員發現挖掘機挖開的區域顏色明顯不同於其它的土坡,員警拿著鏟子,小心翼翼的積蓄挖掘,發現了人的頭髮和骨頭……

屍檢證實,男屍就是失蹤的海東失蹤兩年,他用一種慘絕人寰的方式,重見天日

現場發現了一具男屍,警方通過屍檢發現,被害人生前遭遇了毆打,他的致命傷是因為脾臟器破裂。

這時,離春節還有一周了,警方馬上提取了屍體的DNA,並趕赴四川與海東家人進行比對,最終確定他就是三年前與家人失聯的海東。

這也為案件的進一步偵辦提供了最關鍵的證據。

桐廬警方在技術手段、視頻監控等新型偵查手段無法提供支撐的情況下,依靠傳統偵查手段,循線追查,歷時大半年的調查取證,跑遍了大半個中國,最終成功偵破了這起故意殺人隱案,將8名涉案嫌疑人抓捕歸案。

2017年4月17日,桐廬警方將海東被殺隱案移送桐廬縣人民檢察院起訴,使得桐廬警方保持連續17年命案全破的記錄。成功此案的偵破,凝聚了一線刑警鍥而不捨、對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

一人死刑三人死緩正義沒有缺席

2014年1月,海東被害時,正值冬天。

一夜寒風起,他和親人從此斷了聯繫,被掩埋在荒山之中。

如果沒有親人的報警,如果沒有桐廬警方的堅持,如果沒有重案刑警們抽絲剝繭地分析案情,敏銳地抓住一條條線索,血案無法水落石出,被害人家屬的悲傷和無助永遠沒有歸處。

去年12月,也是冬天,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案的8名被告人做出一審宣判,其中4名主要參與將海東毆打致死並拋屍掩埋的都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被告人王某,海東所在傳銷窩點的“大經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

被告人陳某,傳銷窩點的“大主任”,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被告人譚某,毆打海東致死的傳銷窩點“大主任”,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被告人楊某,毆打海東致死的傳銷窩點“小主任”,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時間會流逝,正義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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