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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婚姻的本質:你的另一半越優秀,你的煩惱越少

愛情, 在婚姻面前很弱小, 選對合夥人才是關鍵

【1】

【來自讀者的情感困惑】

我叫王詩笛, 我今年35歲, 他大我15歲, 是個外國人。 我是10年前閃婚嫁給他的。

他比較懂女人的心思, 非常紳士, 也撒了很多謊。 譬如, 他說他工作的公司是他的, 那層樓也是他的, 後來才知道他只是一個普通員工。

出去旅遊, 到上海後沒錢了, 他給他大哥打電話要錢, 大哥發火不給。 我又氣又惱, 主動拿出1萬元作花銷, 才完成了這次旅遊。

當我知道他其實一無所有時, 已經愛上他了。 在他的甜言蜜語和小恩小惠下, 我們結了婚, 沒有婚禮, 沒有婚紗照。 他二婚, 我初婚。

婚後, 我跟他去了南非。 他哥讓他去當分公司總經理, 月薪3萬蘭特。 他姐每月問他要2萬5。 他說, 他姐姐供他上大學, 該還人情。 我覺得是應該的, 沒有阻止。

3個月後, 我們自己成立了公司, 供應他大哥公司的產品, 我幫他從中國採購, 他姐姐當財務,

他是總經理, 每月銷量做到上百萬元人民幣了。

我懷孕了, 妊娠反應大, 只好回家休息。 等我生完孩子後, 卻聽說公司倒閉了。 原來, 他大哥的公司被黑人買去了, 那個黑人一把火把公司燒了騙保險金, 還不用還供應商的貨款, 包括我家360萬蘭特的貨款, 導致我們的公司倒閉了!

我家老大8個月時, 一家人又回到中國。 當初我們在南非買了一個院子, 裡面有3套房子。 我們回國後, 就讓他姐姐住在那裡並收房租, 當時房租一個月3萬蘭特, 全給他姐姐花銷。 我覺得他姐一個人可憐, 能幫一把是一把。

回國後, 他做外教, 一個月1萬多元工資, 我把婚前買的一套房子賣了, 換了一套大房子居住, 生活還行。 但沒安定兩年, 他覺得在中國伸不開拳腳,

又想回南非。 好吧, 我跟著他回去, 那時, 我們有老二了。

在南非, 他沒找工作, 我做代購, 我們住在他大哥的一套房子裡, 他姐姐仍然住我們的房子, 賺我們的房租。 我們全家都靠我做代購的收入維生。

折騰了一陣後, 孩子快上學了, 因為他還有英國護照, 英國教育條件好, 我們決定把孩子送到英國上學。 他先帶著老大去了英國。

他說英國房租太貴, 想買房, 需要銀行流水。 我聽完後, 每月給他匯1萬美金。

他走時帶走了2萬英鎊, 我還每月給他寄1萬美金。 同時, 出了幾件不好的事, 我代購的一批價值10萬的貨, 丟失找不回來了。

我回國後, 讓他姐姐幫我買一批貨, 我給了她20萬元人民幣, 她一件貨也沒給我, 錢也一分不給我了。

給我老公打錢, 丟失貨;他姐姐不給我貨款, 花去上百萬, 這些都是以前我炒房賺的。 我的心很冷, 想要離婚……

他知道我的軟肋, 說老大的學校聖誕演出, 母親要到場。 好吧, 我就領著老二去了。 這時, 我才知道他其實帶著孩子呆在愛爾蘭。

到了月底, 他找我要錢付房租, 我說幹嘛問我要啊, 不是給你匯過很多錢嗎?他說早花完了。 我說你花哪去了?結果他還委屈得不行, 跟我大吵一架。

我一度想跑回中國不管他了, 可不能不管孩子啊, 我心又軟了, 付了房租。 房租每月1800歐元, 我付了半年房租, 他不找工作, 最後我們買了一個店做。

這個店的房租一月2000歐元。 為了省錢, 我們住在月租500歐元的地方。 這裡的房租一般都在1500歐元以上, 500歐元的條件特別差。

儘管這樣, 每月的房租+店租有2500歐元, 壓力很大。 開店10個月不賺錢, 現在才開始盈利。

【2】

我們倆生活習慣不一樣, 他不吃涼菜, 不吃蔬菜, 不吃海鮮, 不吃鴨頭、雞爪和豬蹄等;而我是個吃貨, 啥都愛吃, 他和我都不會做飯, 我在吃上面特別委屈。

我一直想離開他, 但看在孩子的份上, 一直這樣委屈地過著。

他沒有大毛病,送孩子上下學,不抽煙、不喝酒,很善良,顧客去我們店,如果沒錢他會送顧客東西,他賣東西如果進價1.5元,他賣2元,還覺得掙很多,從來不考慮人工、店租、水電等成本,這能不虧嗎?為此,我老跟他吵架……

特別是今天,我在店裡忙活一天,想想這麼辛苦就賺那麼一點錢,很難受;而且今天來例假,站了一天沒顧上吃飯,想犒賞自己。

晚上去唐人街吃中國菜,點的菜他都不願意吃,我很不高興。以前,我都只點他愛吃的,現在我想開了,不能只為了他,乾脆點了自己愛吃的鴨頭、魚和大蝦等。

結果這一頓飯,他吃得很憋氣,我嘴巴爽了,心裡卻超級難受。

為了省房租,我又把國內一套房子賣了200萬元人民幣,來這裡讓他買農場。他要買的農場沒有房子,我們依然住在500歐元的房子裡。

南非的房子,因為他姐姐不還我錢,還賴在房子裡不走,我們只好把房子便宜賣了,錢折騰沒了。現在,我在中國沒房,在南非沒房,在愛爾蘭只有一個不能住的農場。

我跟了他後,由一個“房姐”,變得一無所有!

現在還有一件事。我前一段時間回國了,想在國內買房,不想回愛爾蘭了。我一直在跟他鬧離婚。我想,買好房後就跟他離婚;他不離婚也行,但必須來中國生活。

回國後,我遇到一個男人。他跟我太合拍了,三觀一致,愛好一致,愛吃的也一一致,床上也非常和諧,而我跟我老公一年都不做一次!

這個男人比較有實力,說孩子和我他都養。我覺得自己苦了十年,終於有了可以依靠的男人。重要的是我特喜歡他,而不是為了錢;他也帶我見了他的親友。

我回愛爾蘭後,告訴我老公,我愛上別人了,要跟他分手。

他先是非常氣憤,第二天竟然對我更好了,說,你喜歡吃中餐,咱找個中國廚師;你不喜歡這個國家的陰冷,我帶你去法國旅行……反正,他極力討我歡心。

我一開始還有愧疚感,覺得我出軌他都能原諒,還是收心吧,畢竟還有孩子。

可我仍然不高興。我從一開始就覺得他高攀我,比如我經常說:“你看我年輕漂亮還有錢,你年老還沒錢,我憑什麼跟你在一起。”每次這樣說,他就笑笑!

你說我咋辦啊?我真心不喜歡這個陰冷潮濕不見太陽的國家,也不愛他了,可他就算是我出軌了,仍然要跟我在一起,咋辦啊?

如果為了孩子完整的家,我必須委屈一輩子,可我也想為自己活一回啊!

【3】

詩笛:你好!讀完你的故事,我腦子裡浮現出很多種結論,如聖母心、虛榮心、傻白甜等,可考慮到你的文化、能力和見識等綜合素質很好,又有較深的婚姻生活體驗,我決心跟你談談婚姻的本質問題,你肯定能懂。

我以前說過,婚姻的本質是利益的平衡,愛情的占比並不大。這種觀念是不得人心的,很多女粉如果不是見我年紀大給點面子,大概早要掀攤子了。

我們先來假設,婚姻是由愛情做主導的,愛情才是婚姻幸福與否的惟一決定因素。

如果是這樣的話,社會上的婚姻就基本都是幸福的,很少會有煩惱。因為,愛情大過天,其他如婆媳矛盾、經濟窘迫和養育孩子等問題,在愛情面前都會讓步,所有的矛盾、麻煩只不過是愛情的佐料,怎麼可能會傷及到婚姻呢?

具體到你和你老公的婚姻,儘管你由此變得一無所有,可你們有愛啊,難道那些房子、錢啊,不應該是身外之物嗎?你何必為這些小事煩惱呢?

事實上,很多人結婚後才發現,愛情在這些矛盾面前,步步退讓,生活一地雞毛,最終,愛情變了。原來,在婚姻面前,愛情真的很弱小。

既然你炒過房,開過店,做過貿易,那麼我以“公司”為例來說明婚姻,你肯定非常容易理解。

婚姻,類似於兩個互相有好感的人,共同組建一個“家庭”公司,你們的孩子也好,幸福的情緒也好,家庭的各種建設成果也好,是這個公司的利潤。

兩人合辦公司,最關鍵是什麼?有人說是啟動資金,有人說是專案要有前景。這些都不對,真正的關鍵是合夥人。

你跟一個什麼樣的人合夥,才是決定這個公司成敗以及你個人成敗的關鍵。

假如你選擇合夥人時,一不考慮對方的資產情況和社會關係,二不考慮對方的能力和人品,惟一只考慮喜不喜歡對方。

一句話,只要你喜歡,對方可以“空手套白狼”,獲得了一半股權,甚至因為你喜歡,處處以對方意志為轉移,即對方空手獲得合夥公司的絕對控制權。

說到這裡,你會哈哈大笑:會有這麼傻的人嗎?

可很多人就是這麼談戀愛的,也是這麼結婚的——ta一無所有,可我喜歡呀,婚了;ta一無所長,可我喜歡呀,婚了!你不也是這樣嗎?

然後,各種問題出來了。

先不說這麼做有多傻,畢竟“有錢難買我喜歡”,但是公司成立後,你一定很倒楣。

為什麼呢?

假如一個人到了足以自主組建公司的年齡時,依然一無所有,原因只有一個:ta一定缺乏足夠的賺錢能力。

在當今這種社會條件下,一個人如果能力足夠,即使家裡給不了什麼支持,也沒有背景關係,ta只要有真本事,一定能夠賺到安身立命的錢。

既然ta沒有這種能力,可想而知,將來你們的家庭公司運作後,掙錢維持運行的重任一定會落在你頭上。如果你能力超常,也就罷了;如果你能力一般,需要ta搭一把手呢?可以想見,你們這個家庭公司營運多難,你會有多累!

如果ta不僅不能幫忙,還經常幫倒忙,你有多少資金也填不滿他的窟窿啊!

即使ta人品很好,你將來十有八九也會是焦頭爛額的!

你目前就處於這種窘境。你老公是不錯,善良,沒有不良嗜好;即使你出軌,他也原諒了,可他的個人能力、秉性擺在那裡,很難改變。

回到婚戀上來,那就是:你的另一半越優秀,你的煩惱越少。即使對方有二心,你分得的利潤也會比你自己疲於奔命卻收益微薄更好。

更倒楣的是,能力不行的合夥人未必人品就好,說不定ta可以憑藉“討人喜歡”這個特長,跟別人暗度陳倉,或乾脆要跟你撤資另組公司,你咋辦?

經營公司的道理,大家一定清楚了,可婚姻的道理是否清楚了呢?

不管大家願意不願意,婚姻就是一家合資公司。喜歡,是彼此合夥幹的基礎;但是,“喜歡”並不能解決生活問題,反而會被生活問題逐漸消磨殆盡。

這就是很多夫妻明明捧著愛情走入婚姻,卻在婚姻中成為怨偶的真相。

為什麼一些對事業有野心的人,在擇偶時不把愛情當成惟一考慮因素,而要綜合考慮對方其他條件呢?這正是他們的聰明之處。

讀到這裡,我相信王詩笛女士已經懂了。至於她該不該離婚,要不要跟情人在一起,或者能否找到第三條或更多的出路,她心中一定會有抉擇。

如果你決定走入婚姻,首先兩人要相愛,否則無法“共事”;其次,一定要考察對方的人品和能力等綜合素質,能否支撐得起你未來想要的家庭生活。

他沒有大毛病,送孩子上下學,不抽煙、不喝酒,很善良,顧客去我們店,如果沒錢他會送顧客東西,他賣東西如果進價1.5元,他賣2元,還覺得掙很多,從來不考慮人工、店租、水電等成本,這能不虧嗎?為此,我老跟他吵架……

特別是今天,我在店裡忙活一天,想想這麼辛苦就賺那麼一點錢,很難受;而且今天來例假,站了一天沒顧上吃飯,想犒賞自己。

晚上去唐人街吃中國菜,點的菜他都不願意吃,我很不高興。以前,我都只點他愛吃的,現在我想開了,不能只為了他,乾脆點了自己愛吃的鴨頭、魚和大蝦等。

結果這一頓飯,他吃得很憋氣,我嘴巴爽了,心裡卻超級難受。

為了省房租,我又把國內一套房子賣了200萬元人民幣,來這裡讓他買農場。他要買的農場沒有房子,我們依然住在500歐元的房子裡。

南非的房子,因為他姐姐不還我錢,還賴在房子裡不走,我們只好把房子便宜賣了,錢折騰沒了。現在,我在中國沒房,在南非沒房,在愛爾蘭只有一個不能住的農場。

我跟了他後,由一個“房姐”,變得一無所有!

現在還有一件事。我前一段時間回國了,想在國內買房,不想回愛爾蘭了。我一直在跟他鬧離婚。我想,買好房後就跟他離婚;他不離婚也行,但必須來中國生活。

回國後,我遇到一個男人。他跟我太合拍了,三觀一致,愛好一致,愛吃的也一一致,床上也非常和諧,而我跟我老公一年都不做一次!

這個男人比較有實力,說孩子和我他都養。我覺得自己苦了十年,終於有了可以依靠的男人。重要的是我特喜歡他,而不是為了錢;他也帶我見了他的親友。

我回愛爾蘭後,告訴我老公,我愛上別人了,要跟他分手。

他先是非常氣憤,第二天竟然對我更好了,說,你喜歡吃中餐,咱找個中國廚師;你不喜歡這個國家的陰冷,我帶你去法國旅行……反正,他極力討我歡心。

我一開始還有愧疚感,覺得我出軌他都能原諒,還是收心吧,畢竟還有孩子。

可我仍然不高興。我從一開始就覺得他高攀我,比如我經常說:“你看我年輕漂亮還有錢,你年老還沒錢,我憑什麼跟你在一起。”每次這樣說,他就笑笑!

你說我咋辦啊?我真心不喜歡這個陰冷潮濕不見太陽的國家,也不愛他了,可他就算是我出軌了,仍然要跟我在一起,咋辦啊?

如果為了孩子完整的家,我必須委屈一輩子,可我也想為自己活一回啊!

【3】

詩笛:你好!讀完你的故事,我腦子裡浮現出很多種結論,如聖母心、虛榮心、傻白甜等,可考慮到你的文化、能力和見識等綜合素質很好,又有較深的婚姻生活體驗,我決心跟你談談婚姻的本質問題,你肯定能懂。

我以前說過,婚姻的本質是利益的平衡,愛情的占比並不大。這種觀念是不得人心的,很多女粉如果不是見我年紀大給點面子,大概早要掀攤子了。

我們先來假設,婚姻是由愛情做主導的,愛情才是婚姻幸福與否的惟一決定因素。

如果是這樣的話,社會上的婚姻就基本都是幸福的,很少會有煩惱。因為,愛情大過天,其他如婆媳矛盾、經濟窘迫和養育孩子等問題,在愛情面前都會讓步,所有的矛盾、麻煩只不過是愛情的佐料,怎麼可能會傷及到婚姻呢?

具體到你和你老公的婚姻,儘管你由此變得一無所有,可你們有愛啊,難道那些房子、錢啊,不應該是身外之物嗎?你何必為這些小事煩惱呢?

事實上,很多人結婚後才發現,愛情在這些矛盾面前,步步退讓,生活一地雞毛,最終,愛情變了。原來,在婚姻面前,愛情真的很弱小。

既然你炒過房,開過店,做過貿易,那麼我以“公司”為例來說明婚姻,你肯定非常容易理解。

婚姻,類似於兩個互相有好感的人,共同組建一個“家庭”公司,你們的孩子也好,幸福的情緒也好,家庭的各種建設成果也好,是這個公司的利潤。

兩人合辦公司,最關鍵是什麼?有人說是啟動資金,有人說是專案要有前景。這些都不對,真正的關鍵是合夥人。

你跟一個什麼樣的人合夥,才是決定這個公司成敗以及你個人成敗的關鍵。

假如你選擇合夥人時,一不考慮對方的資產情況和社會關係,二不考慮對方的能力和人品,惟一只考慮喜不喜歡對方。

一句話,只要你喜歡,對方可以“空手套白狼”,獲得了一半股權,甚至因為你喜歡,處處以對方意志為轉移,即對方空手獲得合夥公司的絕對控制權。

說到這裡,你會哈哈大笑:會有這麼傻的人嗎?

可很多人就是這麼談戀愛的,也是這麼結婚的——ta一無所有,可我喜歡呀,婚了;ta一無所長,可我喜歡呀,婚了!你不也是這樣嗎?

然後,各種問題出來了。

先不說這麼做有多傻,畢竟“有錢難買我喜歡”,但是公司成立後,你一定很倒楣。

為什麼呢?

假如一個人到了足以自主組建公司的年齡時,依然一無所有,原因只有一個:ta一定缺乏足夠的賺錢能力。

在當今這種社會條件下,一個人如果能力足夠,即使家裡給不了什麼支持,也沒有背景關係,ta只要有真本事,一定能夠賺到安身立命的錢。

既然ta沒有這種能力,可想而知,將來你們的家庭公司運作後,掙錢維持運行的重任一定會落在你頭上。如果你能力超常,也就罷了;如果你能力一般,需要ta搭一把手呢?可以想見,你們這個家庭公司營運多難,你會有多累!

如果ta不僅不能幫忙,還經常幫倒忙,你有多少資金也填不滿他的窟窿啊!

即使ta人品很好,你將來十有八九也會是焦頭爛額的!

你目前就處於這種窘境。你老公是不錯,善良,沒有不良嗜好;即使你出軌,他也原諒了,可他的個人能力、秉性擺在那裡,很難改變。

回到婚戀上來,那就是:你的另一半越優秀,你的煩惱越少。即使對方有二心,你分得的利潤也會比你自己疲於奔命卻收益微薄更好。

更倒楣的是,能力不行的合夥人未必人品就好,說不定ta可以憑藉“討人喜歡”這個特長,跟別人暗度陳倉,或乾脆要跟你撤資另組公司,你咋辦?

經營公司的道理,大家一定清楚了,可婚姻的道理是否清楚了呢?

不管大家願意不願意,婚姻就是一家合資公司。喜歡,是彼此合夥幹的基礎;但是,“喜歡”並不能解決生活問題,反而會被生活問題逐漸消磨殆盡。

這就是很多夫妻明明捧著愛情走入婚姻,卻在婚姻中成為怨偶的真相。

為什麼一些對事業有野心的人,在擇偶時不把愛情當成惟一考慮因素,而要綜合考慮對方其他條件呢?這正是他們的聰明之處。

讀到這裡,我相信王詩笛女士已經懂了。至於她該不該離婚,要不要跟情人在一起,或者能否找到第三條或更多的出路,她心中一定會有抉擇。

如果你決定走入婚姻,首先兩人要相愛,否則無法“共事”;其次,一定要考察對方的人品和能力等綜合素質,能否支撐得起你未來想要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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