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自己挺花心的, 可是跟前夫分開六年了, 卻依然念念不忘, 我覺得應該是不甘心吧, 畢竟當時我們並沒有什麼矛盾, 也沒有吵過, 他是突然和我提出離婚的, 沒有任何的預兆。
最近聽說前夫在工地受傷了, 下肢癱瘓, 我想著能幫的就幫, 畢竟夫妻一場, 於是取了三萬塊就往醫院趕。
之前就打聽到他的病房了, 只是到的時候我還是磨磨蹭蹭的, 他躺在床上休息, 有個女人背對著門忙活, 動作很輕柔, 我當時心裡很嫉妒, 趕忙轉身跑到樓梯間蹲著。
蹲了好久心情才平復下來了, 那個女人我認識, 她曾經是我的閨蜜, 我跟前夫還沒有離婚的時候她經常來我家玩, 很熱情, 我不在的時候她也跟我前夫一起出去玩, 但時我氣得跟她鬧掰了, 現在想想, 那時他們應該有貓膩了。
我記得當初她說我誤會來著, 她只是把我前夫當好朋友, 當時我也覺得自己很霸道, 可是就是受不了他們湊在一起。
我現在總算明白前夫為什麼跟我離婚了, 原來這個女人插的足。
我沮喪的走了, 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這樣的事實, 我以為自己會恨的, 只是最後只是難過而已。 只是世事難料, 前幾天閨蜜上門跟我借錢, 我問了當年的事情, 然後她就跟我道歉了, 對不起我還上門價錢, 臉皮也太厚了。
我把她送走了, 一分錢不借, 他們已經結婚了, 只是之前沒告訴我而已。 沒借錢我心裡很愧疚, 我做的對嗎?可借出去我又覺得不甘心。
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