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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奇葩證明“動刀”,也要打好“補丁”

2017年5月1日, 成都公佈村(社區)證明事項清單, 需要村(社區)開具的證明由313項減至15項。 目前, 成都再次減證便民, 區(市)縣、市級部門(單位)8043項證明事項, 擬減至12項。 (1月9日《成都商報》)

以前, 老百姓要辦事, 總要涉及各種各樣的證明。 有些證明是很有必要的, 但有的證明卻是多此一舉, 顯得有些“奇葩”, 比如證明“我是我”“我活著”。 網上甚至羅列了十大“奇葩證明”, 內容涵蓋出國旅遊、遷戶口、找工作等各個領域, 引人發笑之餘, 也值得深思。

奇葩證明雖然沒有貪污腐敗那般影響惡劣, 但它們也無形中消解了人民群眾的幸福感與獲得感。

奇葩證明的背後, 暴露的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懶政怠政之殤。 有些證明讓群眾多跑路, 卻忽視了職能部門之間的資訊共用;有些證明只是為了規避流程風險, 卻不考慮群眾開具證明的難度, 以至於有的老百姓為了開具一個證明各地來回跑。

在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放管服”改革進程中, 評價改革是否到位的一個重要標準, 就在於看它能否能為群眾生活及辦事增加便利。 近年來, 中央三令五申, 要求對各類證明進行全面梳理、同類合併、有序削減, 進而減少證明事項、杜絕奇葩行為。 此次成都繼續對奇葩證明“開刀”, 顯示了提升行政服務效率、方便企業群眾、致力於增強群眾幸福感獲得感的積極初衷。

此次成都削減“奇葩證明”過程中, 有幾個細節值得關注。 一是堅持“六個一律取消”原則, 即“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 凡是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 凡是能採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 凡是能通過網路核驗的, 凡是能夠通過相關部門制發的批文來證明的, 凡是能通過實地走訪、調查瞭解等方式獲取有關資訊的”, 一律取消證明材料。 “六個一律取消”旗幟鮮明地給出了操作標準, 堪稱此次削減奇葩證明的行動指南。

二是注重部門資訊溝通。 此次削減行動強化層級之間、部門之間工作配合, 主動作為、打破壁全、打通系統, 採取資料推送、開設跨部門查詢埠、設立資訊高查詢視窗或自助智慧查詢列印一體機等方式,

實現資料資訊互聯共用, 讓資料多跑路、群眾少跑路。 在資訊化建設的時代背景下, 連接資訊“孤島”、提升資訊使用效率、增強行政服務效率, 已經被證明是一條行之有效的好舉措。 此次削減行動, 也必將倒逼相關部門加大這方面工作力度。

三是要求成都市以外地區若還需要應酌情出具相關證明。 清理整頓“奇葩證明”的行動各地各部門落實進度可能存在不同頻不同步的問題。 如果成都取消了某項證明, 但群眾到外地卻又需要這項證明, 就不能只用一句“不再開具”為由推託拒絕。 因此, 成都市要求外地還需要應酌情出具相關證明, 正是考慮到此項工作可能存在的落實進度差異, 照顧了在此之間可能涉及的企業與群眾。

根治“奇葩證明”需要久久為功, 更需要協同推進。 除了在源頭數量上進行大力削減以外, 也要在具體操作層面打好配套“補丁”。 比如, 針對落實規定不力, 執行制度不嚴, “四風”問題嚴重的部門和個人, 要勇於舉起問責“大棒”, 倒逼服務意識與服務效率的優化升級;對過程中暴露出的部門間資訊溝通不暢等癥結, 就應借此良機, 有針對性地打破資訊壁壘, 探索部門間資訊溝通的協調機制。 總之, 唯有本著一切方便企業、群眾的服務初衷, 才能把實事辦好、把好事辦實, 才能讓服務型政府更加實至名歸。

文/汪東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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