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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你 這14批次食品不合格

近期, 省食品藥品監管方便食品、酒類、肉製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蔬菜製品、糧食加工品、豆製品、特殊膳食食品、飲料9類食品301批次樣品, 不合格樣品14批次。

此次抽檢方便食品1批次, 不合格樣品1批次;酒類43批次, 不合格樣品3批次;肉製品36批次, 不合格樣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66批次, 不合格樣品2批次;蔬菜製品13批次, 不合格樣品1批次;糧食加工品66批次, 豆製品1批次, 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 飲料74批次, 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方便食品不合格產品情況

延吉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琿春超市銷售的標稱汪清縣申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桔梗辣面,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48000CFU/g、54000CFU/g、44000CFU/g、50000CFU/g、52000CFU/g, 標準規定為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 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酒類不合格產品情況

四平市鐵東區吉晟陽光超市銷售的標稱四平市紅嘴神農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神農5號酒, 酒精度檢出值為36.3%vol, 標準規定為37.0-39.0%vol。

琿春萬家樂日用品銷售有限公司全家福分店銷售的標稱長春市世寶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金小米酒, 酒精度檢出值為40.3%vol, 標準規定為49.0-51.0%vol。

琿春市金夏經貿有限公司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公主嶺市東方釀酒廠生產的嶺上公主酒, 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1.81×10-2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肉製品不合格產品情況

吉林市永鑫萬客隆商貿集團琿春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琿春市防川嶺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牛板筋,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54000CFU/g、1500000CFU/g、110000CFU/g、89000CFU/g、210000CFU/g, 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 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長嶺縣百廉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拌牛筋(生產日期:2017-09-11),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000000CFU/g、1200000CFU/g、1100000CFU/g、770000CFU/g、470000CFU/g, 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

100000CFU/g, 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長嶺縣百廉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拌牛筋(生產日期:2017-09-25),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200000CFU/g、900000CFU/g、470000CFU/g、390000CFU/g、1000000CFU/g, 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 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磐石市萬客隆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柳河縣佳和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麻嘛香鳳拐(醬鹵肉製品),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300000CFU/g、16000000CFU/g、2300000CFU/g、1800000CFU/g、2500000CFU/g,

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 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磐石市東甯街李忠芬食品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延吉市幸福小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拌菜,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9000CFU/g、83000CFU/g、16000CFU/g、17000CFU/g、10000CFU/g, 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 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長春歐亞超市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前進店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牛板筋,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00000CFU/g、89000CFU/g、77000CFU/g、38000CFU/g、49000CFU/g, 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 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長春歐亞商業連鎖磐石歐亞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百草園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拌牛筋, 菌落總數檢出值為640000CFU/g、380000CFU/g、230000CFU/g、280000CFU/g、290000CFU/g, 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 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不合格產品情況

長春鹿城威寶恒客隆倉儲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遼源市龍山區凱陽糧油加工廠生產的大豆油(分裝), 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19.5m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延吉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琿春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大誠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豆油, 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20.1m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蔬菜製品不合格產品情況

琿春市易家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圖們市大田食品廠生產的大田蒜, 糖精鈉(以糖精計)為0.248g/kg, 標準規定為≤0.15g/kg。

具體不合格產品資訊點擊閱讀原文

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 企業所在地長春、吉林、四平、遼源、通化、延邊、公主嶺、琿春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 召回不合格產品, 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吉林、四平、松原、琿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 控制風險, 並依法予以查處。

吉林省食品藥品

監督管理局

長按二維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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