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領導幹部注意!填報個人有關事項,這10個問題最易出錯!

最近, 許多領導幹部都在忙著填寫一份材料——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 什麼情況需要報告?不如實報告?那後果可嚴重了!記錯了、搞忘了?這都不是理由, 根據不同情況, 可能會被算作漏報、瞞報哦, 小心被處分!

填報個人有關事項,

下面這些可得注意了!

1配偶子女從業情況

學齡前兒童、待業、退休及退休後再就業等情況, 均要反映;學生的學校發生變化的, 需要如實填報。

2在企業入股實際未出資的

工商登記已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 投資入股或註冊企業(個體), 無論註冊資本為實繳或認繳, 都要如實報告, 不得以“實際未出資”為由隱瞞不報。

3正在辦理離婚手續的

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 婚姻狀況應以填報日期當天在民政部門的登記情況為准。 不能以此為藉口, 說對即將離婚的配偶情況不瞭解、不報告, 更不能覺得難為情不向組織報告。

4子女正在國外讀書的

不管年齡多大, 只要不能實現經濟獨立、不能獨立生活的, 都應算作共同生活的子女。 其房產、股票、基金、投資型保險等情況都應當如實報告。

5出國(境)證件交組織保管的

需要如實、完整報告, 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為漏報或瞞報。 填報時應由本人填寫, 如果記不清證件或出國(境)情況的, 需要自己去核對。

6

與配偶之間財務獨立的

既然已簽署承諾書, 就應對配偶的情況進行過充分溝通。

無論投資還是房產, 都應當按規定如實報告。

7憑印象估算房產面積的

有的人覺得回家翻房本過於麻煩, 於是就憑感覺估算了。 按規定, 漏報、少報房產面積超過一定數額, 將認定為隱瞞不報。

8股票帳戶委託他人操作的

不管是自己炒股還是交給別人操作, 只要是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 都應當如實詳盡報告。

9持有股票較多、投資分散的

也許有的人覺得自己持有股票數量太多, 每檔股票數額都不算大, 自己只需要選填幾支數額較大的就可以了。 這樣是不行的!

10親朋借配偶名字註冊公司的

領導幹部須如實報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經商辦企業的情況。 抽查核實中一旦發現涉及違規經商辦企業的, 將移交執紀執法機關處理。

將移交執紀執法機關處理。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