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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2018年山東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發佈

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七級以下管理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發佈。 報名時間:2018年1月12日9:00— 1月16日16:00; 繳費時間

詳細內容如下 ↓↓↓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 按照《關於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7〕46號)規定, 現將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七級以下管理崗位(以下簡稱“初級崗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2日以後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2018屆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時戶籍, 下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 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屆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 可報考符合崗位條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專案人員”), 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 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應聘的, 實行定向招聘。 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不再適用該優惠政策。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 可應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

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 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與省紀委監督物件有夫妻、直系血親關係的人員, 與省紀委機關和派駐機構工作人員有應回避親屬關係的人員, 不得應聘省紀委所屬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

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附件1。

(長按識別下方二維碼可查看)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登錄山東人事考試資訊網(www.rsks.sdhrss.gov.cn)進行報名, 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資訊資料, 選擇考點城市。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人員在事業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資訊, 後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資訊。

事業單位初審通過, 報名資訊不能更改。 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 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事業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 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 認真進行資格審查, 確認初審結果。 事業單位在報名人員資訊提交2小時後進行初審, 48小時內未對報名資訊進行處理的, 視為初審通過。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 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東人事考試資訊網進行網上繳費, 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 視為放棄。 繳費成功人員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錄該網站列印准考證, 以及《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函﹝2016﹞2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事業單位初審通過後,可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式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下方問答版塊)。

報名結束後,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畫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畫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四)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事業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下方問答版塊)。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專案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專案的證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戶口名簿。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均採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

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

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各類試題題型由命題專家組在入闈期間確定。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採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上午 9:00—11:30 綜合類

下午 14:00—16:30 教育類、衛生類

筆試在全省17市設置考點,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自行選擇考點城市,憑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公佈的比例依次確定,並按規定程式面向社會公佈。截至面試之日前第3天的17時,面試人選仍未向事業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範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於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採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條件、提供的相關資訊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複審。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專案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准。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即為放棄。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並按規定進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舉辦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事業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應聘員警專業技術單位人民警察崗位的,按照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規定執行。

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7〕4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31—86080506

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531—88597886

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凡符合《關於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七級以下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條件及崗位條件者,均可應聘。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係的崗位。

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式。學歷認證材料,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併交事業單位審核。

4.“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通知》、《簡章》及本須知中提到的“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2018年應屆畢業的學生。

5.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取得時間有什麼要求?

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8年1月12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6.學歷學位高於崗位要求的人員能否應聘?

學歷學位高於崗位條件要求,專業條件符合崗位規定的可以應聘。

7.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

以應聘人員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准。

8.崗位條件中“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兩年”如何計算?

截止2018年1月12日,應聘人員的工作時間足年足月累計達到兩年及以上。

9.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供的照片有什麼要求?

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必須是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建議寬120圖元左右,高160圖元左右,並且與進入面試後資格審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板。應聘人員可使用報名系統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照片處理。

10.崗位性質欄裡的字母分別代表的含義?

A代表綜合類,B代表醫療類,C代表藥學類,D代表檢驗類,E代表中醫類,F代表護理類,G代表教育類。

1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2018屆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時戶籍,下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屆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專案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後,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按照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12.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嗎?

可以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但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

13.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向事業單位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事業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8 年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證。

(3)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事業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4)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其中服務基層專案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專案的證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戶口名簿。

(5)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14.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殘疾人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影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影本),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殘疾人應提交殘疾人證。

15.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事業單位資格初審前可更改報考崗位。

沒有通過事業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單位或該單位的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崗位。

通過事業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16.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如何諮詢?

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事業單位聯繫(事業單位諮詢電話詳見《崗位匯總表》)。

17.填報相關表格、資訊時需注意什麼?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通知》、《簡章》及本須知內容,填報的相關表格、資訊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資訊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資訊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事業單位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8.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和事業單位的統一安排,其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19.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書和培訓班?

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巨野發佈”是巨野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中共巨野縣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官方微信公眾號,是巨野縣法定授權公開發佈巨野權威時政動態新聞資訊的官方平臺。知巨野事,聊家鄉情,觀巨野動態,為家鄉建言獻策,"巨野發佈"期待您的關注和指導!歡迎提供新聞稿件或新聞線索!

公眾號運營: 楊 禎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函﹝2016﹞2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事業單位初審通過後,可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式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下方問答版塊)。

報名結束後,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畫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畫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四)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事業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下方問答版塊)。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專案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專案的證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戶口名簿。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均採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

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

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各類試題題型由命題專家組在入闈期間確定。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採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上午 9:00—11:30 綜合類

下午 14:00—16:30 教育類、衛生類

筆試在全省17市設置考點,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自行選擇考點城市,憑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公佈的比例依次確定,並按規定程式面向社會公佈。截至面試之日前第3天的17時,面試人選仍未向事業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範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於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採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條件、提供的相關資訊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複審。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專案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准。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即為放棄。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並按規定進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舉辦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事業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應聘員警專業技術單位人民警察崗位的,按照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規定執行。

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7〕4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31—86080506

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531—88597886

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凡符合《關於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七級以下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條件及崗位條件者,均可應聘。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係的崗位。

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式。學歷認證材料,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併交事業單位審核。

4.“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通知》、《簡章》及本須知中提到的“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2018年應屆畢業的學生。

5.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取得時間有什麼要求?

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8年1月12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6.學歷學位高於崗位要求的人員能否應聘?

學歷學位高於崗位條件要求,專業條件符合崗位規定的可以應聘。

7.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

以應聘人員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准。

8.崗位條件中“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兩年”如何計算?

截止2018年1月12日,應聘人員的工作時間足年足月累計達到兩年及以上。

9.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供的照片有什麼要求?

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必須是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建議寬120圖元左右,高160圖元左右,並且與進入面試後資格審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板。應聘人員可使用報名系統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照片處理。

10.崗位性質欄裡的字母分別代表的含義?

A代表綜合類,B代表醫療類,C代表藥學類,D代表檢驗類,E代表中醫類,F代表護理類,G代表教育類。

1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2018屆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時戶籍,下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屆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專案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後,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按照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12.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嗎?

可以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但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

13.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向事業單位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事業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8 年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證。

(3)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事業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4)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其中服務基層專案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專案的證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戶口名簿。

(5)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14.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殘疾人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影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影本),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殘疾人應提交殘疾人證。

15.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事業單位資格初審前可更改報考崗位。

沒有通過事業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單位或該單位的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崗位。

通過事業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16.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如何諮詢?

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事業單位聯繫(事業單位諮詢電話詳見《崗位匯總表》)。

17.填報相關表格、資訊時需注意什麼?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通知》、《簡章》及本須知內容,填報的相關表格、資訊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資訊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資訊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事業單位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8.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和事業單位的統一安排,其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19.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書和培訓班?

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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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號運營: 楊 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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