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訊員 陳清平
本報訊 無論是搶奪還是搶劫, 都是市民深惡痛絕的, 屬於警方重點打擊的範疇。 如遇不法分子侵害, 如何報警, 也成為警方能否快速破案的第一步。
警方的三問和被搶者的三答
上個月24日晚上8點多, 海寧市公安局情指聯勤中心(即110指揮中心)接到一名女子報警, 稱自己被人搶劫。
接警員問了對方3個問題。
110:“怎麼被搶的?”
報警人:“我進入汽車準備駕車時, 一名男子突然闖入我的副駕駛座持刀威脅我……”
110:“男子特徵?”
報警人:“身高170, 穿黑色羽絨服, 短頭髮……”
110:“逃跑方向?”
報警人:“往醫院西側的小門處跑了。
報警人的清晰描述, 給110提供了精確的資訊, 情指聯勤中心迅速調集警力, 犯罪嫌疑人于次日淩晨在城南一家浴室很快被抓。
事後, 情指聯勤中心民警對被搶女子的冷靜表示讚賞:這名女子既沒有情緒失控, 也沒有多餘的廢話, 第一個回答, 直奔主題,
為了讓民警及時找到自己, 她還特別提醒:“我自己的手機剛才被我扔到車外時摔壞了, 目前這個手機是向別人借來報的警, 我在急診室門口等你們。 ”這名報警女子十分心細, 這使得民警能夠快速找到她。
偵破“兩搶”案件, 最關鍵是搶時間, 因為犯罪嫌疑人無論得手與否, 都需要時間逃竄, 而警方破案也需要時間, 這樣一來, 受害人能否提供有價值的資訊就顯得極為重要。
讓我們重新還原整個案情
上個月24日晚上, 海甯市城南車水馬龍, 十分熱鬧。
8點多, 市人民醫院的小黃準備下晚班, 當她走到停車場進入汽車準備發動時,
小黃還年輕, 只有25歲, 不過她沒有驚慌失措, 而是說了一聲:“我沒錢,值錢的只有一部手機。 ”隨即就直接將手機扔到了車窗外面, 並推開車門大喊:“救命!搶劫啊!”男子見狀, 嚇得馬上下車, 倉皇而逃。
圖片來源於海寧公安
“我們是在晚上8點19分接到情指聯勤中心的指令, 隨即我們立刻趕到事發現場。 ”海寧市公安局海洲派出所民警陳濤說。
在民警做筆錄的同時, 情指聯勤中心又向各個卡點發出指令, 海洲派出所派出4輛處警車和2輛警用摩托車進行圍追堵截, 刑偵大隊視頻監控等警種同步跟進, 最終於25日零時30分左右, 在一家浴室裡將搶劫嫌疑人抓捕歸案。
男子姓辜, 四川人, 30歲, 曾於2007年在深圳犯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被判刑3年3個月;2010年在廣州因為犯職務侵佔罪, 被判刑4年;2014年在浙江義烏, 因犯盜竊罪被判刑4年3個月;2017年11月13日刑滿釋放, 23日剛到海寧。
據他交代:“我開始以為這個女的會很害怕, 沒想到她如此冷靜,
警方有話說:
今年1月10日是全國第32個110宣傳日。 接警員表示, 報警最重要的是冷靜、吐詞清晰, 要把最關鍵的要素說出來。 比如何事、何地等, 如果不把關鍵要素說清楚, 就會造成事倍功半。 像市民在遇到這類突發性危險時, 一定要保持冷靜, 想辦法與壞人周旋, 爭取脫身機會和營救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 有時需要與作案人儘量糾纏, 巧妙麻痹作案人;有時則要迅速脫身, 脫身的辦法有很多, 比如呼救、感召、拋物等;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注意觀察作案人, 儘量準確記下其特徵, 如身高、年齡、體態、髮型、衣著、鬍鬚、語言、行為等特徵, 畢竟這些人是心虛的。
但總的原則是人身安全是第一位, 財產要放在其次, 不能舍本求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