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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聚焦︱天然橡膠or人工橡膠,你分得清嗎?

如果你去過東南亞, 那就一定會對漫山遍野、鬱鬱蔥蔥的橡膠園印象深刻。 人們用膠刀割出乳膠水, 運往工廠加工製作成化妝海綿、雨靴膠鞋、汽車輪胎、乳膠床墊等種類繁多的商品。

橡膠樹

橡膠作為四大工業原料之一,有天然橡膠與合成橡膠之分。 目前, 世界上的合成橡膠總產量已遠遠超過天然橡膠。

形形色色的橡膠製品

天然和人工, 誰更好?其實, 不僅導購們會強調天然與人工合成的區別,

海關規範申報更需要擦亮眼睛, 區分清楚。

天然橡膠是重要的戰略物資和工業原料, 是從天然產膠植物中制取的橡膠;複合橡膠則是在天然橡膠的基礎上加少許合成橡膠, 或者在不同合成橡膠間混合提煉而成, 如稅號為40028000的商品。

天然橡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目錄》第7類第40章, 稅則號列40028000(稅目4001所列產品與本稅目所列產品的混合物)的申報要素為:

稅則號列40028000申報要素

☑ 品名 ☑ 外觀 ☑ 成分含量 ☑ 簽約日期 ☑ 品牌 ☑ 型號 ☑ 混合過程加工方式

其中, “成分含量”指標存在較多申報不規範情況, 如申報為“天然橡膠與合成橡膠”, 未申報具體含量;申報為“97.5%天然橡膠+2.5%合成橡膠”, 未說明合成橡膠的具體種類。

在日常進口報關中, 稅則號列40028000(稅目4001所列產品與本稅目所列產品的混合物)的歸類差錯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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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成分含量申報為“天然膠約79%, 再生膠約17%, 丁苯橡膠約2.5%, 灰分(碳酸鈣等)約1.5%”, 不屬於稅目4001與稅目4002所列產品的混合物, 應根據具體加工工藝歸入稅目4003項下“再生橡膠”或稅目4005項下“複合橡膠”。

《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第四十章章注五(一)明確規定:稅目40.01及40.02不適用於任何凝結前或凝結後與硫化劑、促進劑、防焦劑、活性劑、顏料、增塑劑或增量劑(用油增量的橡膠中所加的礦物油除外)、填料、有機溶劑等物質混合的橡膠或橡膠混合物。

例如, 成分含量申報“天然橡膠97%丁基膠2.5%硬脂酸0.5%”, 硬脂酸在橡膠中起增塑劑作用, 應歸入稅目4005項下;成分含量申報“丁腈橡膠47%填充劑50%氧化鋅3%”, 添加50%的填充劑, 應歸入稅目4005項下。

常用橡膠增塑劑:脂肪酸、脂肪酸酯、皂類等;常用橡膠填料:炭黑、白炭黑、陶土、碳酸鈣等。

例如, “防漏填充膏”申報成分含量“梧桐樹膠4.4%合成橡膠59.1%親水性樹脂36.5%”, 為棕色膏劑用於造口,

應歸入稅目3214項下。

海關化驗是按照均勻物或檢出物進行認定(其他視為雜質)。 申報為稅號40028000項下的橡膠, 如存在混合不均勻, 或混合量極小以至於無法檢驗出混合成分的情況, 可能導致歸類錯誤。

供稿:海關總署稅收征管中心(廣州)

審核:海關總署關稅司

製圖:常相婧

編輯、發佈:高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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