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王剛是相親認識的,
我在2014年畢業後就留在了城裡工作,
那時候經人介紹認識了王剛,
兩人經過一個月的相處確立了戀人關係,
王剛家裡就是主城了,
現在和父母一起住,
李霞老家是縣城的,
就和朋友一起合租,
房租就去了一大半的工資。
就在2016 年初的時候, 我的工作穩定了, 也準備以後在主城長期居住, 所以家裡父母就出錢給我按揭 一套房, 那時我和王剛還是戀人關係, 王剛就說他家附近有個新開的樓盤, 家裡還有認識人, 價格可以比外邊便宜很多, 就讓我買在那裡。
我去看了房子, 是精裝房, 各方面的條件環境都還可以, 所以我就用家裡給的十二萬, 付了首付和其他的相關費用, 可是在寫名字的時候, 王剛說, 因為我在老家縣城有一套按揭房, 這是我的第二套房子, 在貸款利率不減的情況下, 還要上浮20%, 首付也要上浮一層。
我也專門去諮詢了置業顧問,
可是就在2017年5月的時候,
兩人現在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就在11月接房之後就要裝修用來作為婚房, 知道這個消息, 我簡直不敢相信, 立馬打電話給王剛讓他把房子轉回來給我, 可是王剛說:要是沒有我的消息和關係, 你能買到這麼好的房子嗎?再說了, 現在房子上寫的是我的名字, 大不了首付12萬和相關費用, 我還給你就是了, 但是這房子寫了我的名字, 就是我的了。
我說:我們當初說好的, 只是借你的名義買房, 我知道買房子你花了些力氣, 我可以給你一些報酬, 但是房子要給你, 是不可能的。
王剛說:你說不可能就不可能?也不看看現在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 我告訴你, 你要錢的話我就把首付錢和其他撫養算給你, 但是房子你就別想了。
我說:我選了那麼久的房子, 讓你拿去做婚房, 這是不可能的, 我們走著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