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了, 對, 你可能說這沒什麼, 現在很正常。 可是, 我不知道自己當初傻還是怎麼回事, 兒子撫養權給了前妻。 就是這個決定讓我日後費了好大周折。
我和前妻是在一次公司舉行的年會上認識的。 前妻是公司邀請的舞蹈演員, 我是負責接待的。 就這樣, 我們認識了, 在一起了。 後來, 也不知是原因, 反正就水到渠成就結婚了。
婚後, 我才知道自己這個決定有多草率。 前妻是個要強的女人, 一心想要過上現在人們意義上的標準生活。 必須有房有車, 而且手底下還要50萬存款。 對於一個在工廠打工的人來說, 這難度還真有點大。 為此, 我想方設法調到了採購組, 力爭實現她的願望。
可這並不能調和我們之間的矛盾, 我們最終還是離婚了。
我以為她會念舊, 畢竟兒子都六歲了, 在上小學, 這個時候, 大家都不年輕了, 就是有本錢也不想重新開始了。 可是, 前妻她不一樣, 將兒子撫養權要到手後, 她連撫養費都不要, 直接說離婚。 那樣的前妻還是她, 迷人的決絕。 原來, 她還是那個她, 只是我沒有變成她所希望的那個他。
離婚後, 我以為就是兩個人分開住吧, 反正和以前一樣, 也沒什麼不一樣呀。 我每個週末都會去看兒子,
就在半年後的一天, 我接兒子出去吃東西, 前妻卻缺席, 她說自己沒胃口。 或許, 女人就這樣吧。
我問兒子最近過的如何。
兒子答到, 爸爸, 你帶我回咱們以前的家吧。
以前的家?對了, 是那個出租房, 以前是兩室的, 自從離婚後我就換成單間了。
怎麼了?
兒子說, 媽媽認識了一個武叔叔。 那個叔叔我不喜歡, 他對我媽媽很好, 就是對我不好, 背地裡捏我臉生疼, 捏的我都流淚了, 他反而說我是想你了。
聽到此處, 我內心的火一下子升騰起來, 這女人, 長的什麼眼睛, 你要強也就算了, 怎麼連好人壞人都分不清?
此後半年, 我接二連三地和前妻交流溝通, 最後都用上了堵門口的辦法。 終於得到了兒子的撫養權。
我想, 此後的餘生, 就是我不結婚也行, 只要兒子健健康康地就好。 反正這輩子不也就求個有子萬事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