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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求求你帶我回家吧,我不想在媽媽家生活了

我離婚了, 對, 你可能說這沒什麼, 現在很正常。 可是, 我不知道自己當初傻還是怎麼回事, 兒子撫養權給了前妻。 就是這個決定讓我日後費了好大周折。


我和前妻是在一次公司舉行的年會上認識的。 前妻是公司邀請的舞蹈演員, 我是負責接待的。 就這樣, 我們認識了, 在一起了。 後來, 也不知是原因, 反正就水到渠成就結婚了。

婚後, 我才知道自己這個決定有多草率。 前妻是個要強的女人, 一心想要過上現在人們意義上的標準生活。 必須有房有車, 而且手底下還要50萬存款。 對於一個在工廠打工的人來說, 這難度還真有點大。 為此, 我想方設法調到了採購組, 力爭實現她的願望。

可這並不能調和我們之間的矛盾, 我們最終還是離婚了。

我以為她會念舊, 畢竟兒子都六歲了, 在上小學, 這個時候, 大家都不年輕了, 就是有本錢也不想重新開始了。 可是, 前妻她不一樣, 將兒子撫養權要到手後, 她連撫養費都不要, 直接說離婚。 那樣的前妻還是她, 迷人的決絕。 原來, 她還是那個她, 只是我沒有變成她所希望的那個他。

離婚後, 我以為就是兩個人分開住吧, 反正和以前一樣, 也沒什麼不一樣呀。 我每個週末都會去看兒子,

有時一起三個人吃飯, 記得最親密的是一家三口看完午夜場後一起住賓館的大床, 感覺和過去沒什麼呀, 或許不久的將來我們會複合吧。

就在半年後的一天, 我接兒子出去吃東西, 前妻卻缺席, 她說自己沒胃口。 或許, 女人就這樣吧。

我問兒子最近過的如何。

兒子答到, 爸爸, 你帶我回咱們以前的家吧。

以前的家?對了, 是那個出租房, 以前是兩室的, 自從離婚後我就換成單間了。

怎麼了?

兒子說, 媽媽認識了一個武叔叔。 那個叔叔我不喜歡, 他對我媽媽很好, 就是對我不好, 背地裡捏我臉生疼, 捏的我都流淚了, 他反而說我是想你了。

聽到此處, 我內心的火一下子升騰起來, 這女人, 長的什麼眼睛, 你要強也就算了, 怎麼連好人壞人都分不清?

此後半年, 我接二連三地和前妻交流溝通, 最後都用上了堵門口的辦法。 終於得到了兒子的撫養權。

我想, 此後的餘生, 就是我不結婚也行, 只要兒子健健康康地就好。 反正這輩子不也就求個有子萬事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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