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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漢陰☆禁☆交警:淺談如何緩解“車不讓人、人不讓車、車不讓車”的尷尬局面

(通訊員 謝明澤)隨著經濟的發展, 漢陰縣在積極開展禮讓斑馬線行動, 漢陰交警作為漢陰縣的重要組成部分, 人口快速增長,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也迅猛增長。 然而, 反觀我縣的交通文明, 卻沒有跟得上經濟發展的步伐, 車不讓人、人不讓車、車不讓車的"三不讓"尷尬場面隨處可見, 如何緩解"三不讓"局面讓城區交通更加暢通和諧成為交管部門加強轄區交通管理工作新的課題。 下面我就根據在漢陰縣日常出行所見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城區道路交通"三不讓"的主要現狀

(一)"車不讓人", 主要表現為機動車輛行經人行橫道時不主動減速或停車避讓行人。

隨著車輛、駕駛人的逐步增加, 機動車輛的一些不規範行車, 使交通安全情況不容樂觀。 據我經常出行觀察, 在北城街、廣場路、濱河路、鳳凰大道等道路不主動避讓行人的違規車輛大多是私家車, 以及部分的摩托車、電動車, 現在又增加了大量的私家車和環保共用雙人車參與其中, 這些車輛在行經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或遇有行人過馬路時, 往往不主動減速讓行、避讓行人, 而是置行人的安全于不顧。

(二)"人不讓車", 主要表現為亂穿馬路、闖紅燈。 如果說車不讓人是"金錢"的代價, 那麼人不讓車卻是"血"的代價。 然而轄區道路中一部分行人卻無視于"血"的代價的沉重,

即便人行橫道就在離自己不遠的地方, 但常常是為了貪圖方便, 節省路程, 強行穿過馬路, 這就導致了有時機動車輛為了躲避行人而與他車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更有甚者, 一些行人無視于紅燈的存在, 即便是受過安全宣傳教育的人, 也往往為了爭搶"一秒"而亂闖紅燈, 最終使自己走上了真正的不歸路。

(三)"車不讓車", 主要表現為搶道行車、違章調頭等。 在"車不讓車"上, 主要是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機動車、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衝突。 有時一些非機動車人騎快車、騎飛車、見空就鑽, 在車流和人流中穿來穿去, 甚至有的騎車人怕非機動車道擁堵而跑到機動車道上, 與汽車搶道。 一些載客三輪車隨意在非機動車道上下客、隨意調頭,

甚至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這些都給其他非機動車、機動車的正常行駛造成了惡劣影響。 大家行車時普遍抱著誰先搶道誰先上, 能見縫插針就見縫插針的心理, 結果是越急越堵, 越堵越急, 最終導致嚴重的交通堵塞。

二、引發城區道路交通"三不讓"的主要原因

如今, 機動車的快速增長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巨大變化, 人、車、路三者矛盾尤為突出。 由於交通文明的缺失, 行人違法、非機動車違法、駕駛人違法等不良交通參與行為日益膨脹, 城市交通擁堵現象日趨嚴重, 同時也帶來了大量交通事故。 據相關資料調查, 80%的交通事故誘因都是由於市民交通違法行為所造成。 闖紅燈、強行變道、隨意加塞、超速超載......機動車駕駛人的種種不良習慣使得馬路上違章氾濫、險象環生;騎自行車擠佔機動車道、逆向行駛,

行人不走斑馬線......汽車人和行人的這些交通陋習也都可能成為瞬間引爆交通事故的導火索, 使生命受到嚴重的威脅, 甚至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一)交通參與者安全和傳統道德意識欠缺。 意識決定行為, 交通參與者如果安全意識淡薄, 無視安全法律法規, 以己為本, 以搶為榮, 往往就會作出不文明的行為。 道路交通的主要矛盾歸根結底就是由人、車、路及其交通環境之前的不協調所產生的, 要實現人、車、路及交通環境之間的和諧, 需要人們具有強烈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

(二)交通管理針對性不夠強。

在交通管理上沒有給行人通行權, 行人的通行權不明確, 而且遭到嚴重的侵犯, 客觀上縱容了人不讓車而亂穿馬路的行為, 也可以說是逼迫行人不得不亂穿馬路。 行人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勢群體, 在行人的通行空間、通行時間裡, 要停下來多少次、等待多少時間, 被來自不同方向的、不同類型的機動車強行霸道地侵犯著自己的通行權, 呼嘯駛過道路。 同時, 現階段我們的警力畢竟有限, 有的路口、路段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時值守, 因此在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時, 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面面俱到。 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 我們只能盡可能合理的安排警力, 查處一些重要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而對於一些違法性質輕微的、雖有危險性但較難查處的違法行為往往不能兼顧, 即便有電子員警輔助執法也很難抓拍到。久而久之,交通參與者便養成了一些不良的駕駛習慣。

(三)交通安全宣傳不夠深入。隨著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城區的價值取向發生了變化,既急於通過道路交通發展經濟,加快商品流通,活躍物質文化生活和生存品質,卻又漠視於交通法規的存在,知道在道路交通中保護自己的常識,卻又往往"知之而不為",沒有形成自覺守法的意識,交通安全意識薄弱。在現實的交通中人們往往是有路只管走,見車只顧上,圖自己方便,根本不管什麼橫穿、超載,既沒有"安全",更沒有"文明"這兩個字眼的存在。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這是導致車不讓人、人不讓車、車不讓車尷尬局面出現的主觀因素。

三、治理城區道路交通"三不讓"的主要對策

"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並非一個簡單的"讓"字的問題,而是要求城區居民按照交通規則通行的問題,推而廣之,是按規則做事、尊重禮讓的社會精神文明問題。大力宣傳並推行"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是改善混合交通的需要,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需要,也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需要。然而,"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並非做幾次宣傳、打幾條標語或者單純依靠員警在路面嚴格執法就能實現的,需要從問題的根源入手,標本兼治,才能實現真正的城市道路交通文明。

(一)交通規劃是城區交通秩序的基礎。從交通規劃開始,就要充分的考慮路網、道路的對於實際交通狀況的實用性和適應性,為創建良好的交通秩序打下基礎。比如說,按照生活區道路接支路,支路接次幹道,次幹道接主幹道的順序搭建路網,把分散的過街需求和車輛進出需求集中起來,並通過一定的設施和措施來滿足這些需求,避免發生互不相讓的情況。明確並淨化道路功能,禁止直接面向主幹道的單位開口,杜絕交通幹道上的馬路經濟等等,都是減少亂穿馬路互不相讓的交通需求的手段。

(二)交通設計是城區交通秩序的前提。避免交通設施的土木工程化,強化交通設計,是建設合格的交通設施的必要條件,也是改善混亂的交通秩序,實現"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的前提。確定合適的道路斷面形式,進行合理的有障礙和無障礙設計、行人過街設施的規劃設計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計,進行科學的道路沿線交通組織等,都是實現"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必不可少的工作。

(三)科學管理是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的關鍵。設施完善之後,科學的管理就成了實現"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的關鍵。首先,要制定並明確交通參與者的權與責。其次是明確並確保各類交通流的通行權,特別是行人的通行權不可侵犯。再次,嚴格貫徹交通規則,對違反規則者進行教育與處罰等。同時,應該注意到,"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不是萬能的,也就是說,不是每一個地方都可以按讓行規則自覺組織通行的,在這種時候,就需要考率交通流量、速度等因素,實施信號控制,按信號通行。

(四)宣傳教育是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的保障。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讓老百姓明白其在交通中的責、權、利,提高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引導人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這是是實現"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的保障。宣傳教育要多樣化,而且需要換位元思考。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分析文明交通的利與弊,這更容易引起老百姓的共鳴和回應,更有力地推動"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文明行動的順利開展,更有利於漢陰縣城區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暢通。

即便有電子員警輔助執法也很難抓拍到。久而久之,交通參與者便養成了一些不良的駕駛習慣。

(三)交通安全宣傳不夠深入。隨著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城區的價值取向發生了變化,既急於通過道路交通發展經濟,加快商品流通,活躍物質文化生活和生存品質,卻又漠視於交通法規的存在,知道在道路交通中保護自己的常識,卻又往往"知之而不為",沒有形成自覺守法的意識,交通安全意識薄弱。在現實的交通中人們往往是有路只管走,見車只顧上,圖自己方便,根本不管什麼橫穿、超載,既沒有"安全",更沒有"文明"這兩個字眼的存在。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這是導致車不讓人、人不讓車、車不讓車尷尬局面出現的主觀因素。

三、治理城區道路交通"三不讓"的主要對策

"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並非一個簡單的"讓"字的問題,而是要求城區居民按照交通規則通行的問題,推而廣之,是按規則做事、尊重禮讓的社會精神文明問題。大力宣傳並推行"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是改善混合交通的需要,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需要,也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需要。然而,"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並非做幾次宣傳、打幾條標語或者單純依靠員警在路面嚴格執法就能實現的,需要從問題的根源入手,標本兼治,才能實現真正的城市道路交通文明。

(一)交通規劃是城區交通秩序的基礎。從交通規劃開始,就要充分的考慮路網、道路的對於實際交通狀況的實用性和適應性,為創建良好的交通秩序打下基礎。比如說,按照生活區道路接支路,支路接次幹道,次幹道接主幹道的順序搭建路網,把分散的過街需求和車輛進出需求集中起來,並通過一定的設施和措施來滿足這些需求,避免發生互不相讓的情況。明確並淨化道路功能,禁止直接面向主幹道的單位開口,杜絕交通幹道上的馬路經濟等等,都是減少亂穿馬路互不相讓的交通需求的手段。

(二)交通設計是城區交通秩序的前提。避免交通設施的土木工程化,強化交通設計,是建設合格的交通設施的必要條件,也是改善混亂的交通秩序,實現"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的前提。確定合適的道路斷面形式,進行合理的有障礙和無障礙設計、行人過街設施的規劃設計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計,進行科學的道路沿線交通組織等,都是實現"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必不可少的工作。

(三)科學管理是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的關鍵。設施完善之後,科學的管理就成了實現"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的關鍵。首先,要制定並明確交通參與者的權與責。其次是明確並確保各類交通流的通行權,特別是行人的通行權不可侵犯。再次,嚴格貫徹交通規則,對違反規則者進行教育與處罰等。同時,應該注意到,"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不是萬能的,也就是說,不是每一個地方都可以按讓行規則自覺組織通行的,在這種時候,就需要考率交通流量、速度等因素,實施信號控制,按信號通行。

(四)宣傳教育是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的保障。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讓老百姓明白其在交通中的責、權、利,提高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引導人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這是是實現"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的保障。宣傳教育要多樣化,而且需要換位元思考。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分析文明交通的利與弊,這更容易引起老百姓的共鳴和回應,更有力地推動"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文明行動的順利開展,更有利於漢陰縣城區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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